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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野儿军爸by咪了个喵(军人 养成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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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受我都给你喂一楼了不要再吞我的帖子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2-12-19 18:5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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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2-12-19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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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1 17: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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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没看养成的了~


      来自掌上百度3楼2012-12-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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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乐从悬崖上看见那个绿色帐篷的时候,才傍晚时分,天空阴沉沉的,气温接近零度。他只贴身穿着一层薄棉衣,外面罩着成捆编织的枯叶,头上顶着枯草做的帽子,几乎冻成了冰坨。
        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打扮,并不觉得冷,站在那座帐篷后面,大声的喊了一句:“喂!”
        马上,就有无数支杆子从四面八方冒了出来,对准了他。
        知乐没有慌张,吸了吸鼻子,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跟着老爹屁股后面的他,无论对枪声还是包围都不陌生,反正最后还是要逃走的,回去老爹身边。
        多少人他都不怕,这些人都是穿衣服的,只要穿衣服的,最终都会离开森林。对他来说,无论哪片森林都像家一样,从东北的山林到西南的热带雨林,他都可以游刃有余的生活下去。
        穿衣服的终会离开,只有他会留下来。
        “我给南默送信。”知乐含糊地说,长久不说,老爹话也少,讲话都不利索了。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想和别人讲话。
        举枪的人都穿着绿花花的衣服,脸上抹得乱七八糟的,知乐觉得这种人很奇怪。
        根据他那有限的知识,这些人并不是来玩的,不过,他对于玩这个概念也不太明确,到林子里来有什么好玩的?这些林子他从小“玩”到大,只觉得很普通,天天看的,有什么新鲜的?
        有一只手伸过来,闪电般抢走了信,他乘机往后退了一步,躲进山崖的阴影下,习惯于隐匿的他不太喜欢暴露在这么多的眼皮子底下。他退一步,那么多根杆子也跟着移动,总是稳稳的对着他。
        他知道那个玩意儿叫枪,有很多种,可是无论哪一种,都会响,会发热,会打一种铁石子。这个铁石子打死了他的小蟒,还曾经擦过他的身体,至今,他的腿上还留着一长条淡淡的疤痕。
        老爹那一次很生气,他从来没有见老爹那么生气过。那一次也非常疼,疼得他忍不住哭了出来,尽管在老爹的训练下,他早已习惯了不哭,但那一次,他实在是没办法。
        知乐静静地站在雪夜峭壁的阴影中,就像是一个幽灵,他的眼睛有水光泛过,清晰地看见周围的环境,耳中也听见了隐约的谈话,可是,他不理解其中的内容。
        不管如何,他不想去理会这些事。他只是来送信,送完了,听完收信人的口信,他就可以去找老爹了。
        与外面的冷清相比,帐篷里面很暖和。
        一位中校,穿着常服,在一堆迷彩服中间格外显眼。他的脸色轻描淡写,讲出来的话却令所有迷彩服脸色难看:“你以为我想这样?我是没办法!你的脑子怎么想的?啊?你以为那人是谁?你以为你是谁?他的成绩很优秀,你却退了他?”
        “他太自私,这样的兵真临阵,八成会让队友去送死。我是队长,必须对我的队员负责。”站在中校对面的男人脸上只有嘴巴在动,其他五官似乎都凝固了,“兵不行,就换。”
        南默挑起眉头:“败城,你觉得这样就行?你跟我说话,看什么呢!”
        “我们在演习中。”
        “演习比你的前途重要?眼光短浅!”
        “这是检验这批兵最好的机会。”
        南默脸臭了下来:“你很会带兵是吗?”
        “如果不会带,你怎么让我做队长的?”
        “那好。”南默扬起一只手,手上正抓着刚才知乐送来的信,“你给我去带个人。”
        “带人?”败城有些意外地挑起眉,“我以为你会让我复员呢。”
        “你才几岁?”南默淡淡地道,“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了,你以为我会让你就这么走人?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
        败城立定站好,直视着南默的眼睛:“报告大队长,你觉得我的兵一条命值多少?”
        败城的声音不大,一点也不像个兵,反而轻柔得如同温柔的歌手。他有一把好嗓子,只要不吼,总是能引人心魄。
        南默挺直了腰,看着这个他一手提拔的家伙,嘴角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伸出手去拍了拍败城的肩膀,一字一句的重复道:“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吗?”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2-12-1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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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城也笑了,微微小小的笑意,一闪而逝,快得几乎看不见。离开“潜龙”特种大队已经是注定的了,但他知道,他会回来的。
          “让我去哪里?”
          “111。”
          败城一愣:“南京的?”
          “嗯。”
          南京军区第一集团军,原新中国第一野战部队,历史悠久的老牌野战军,其中的第一师,水陆两栖机械化步兵师,第一团,拥有闻名全军的“硬骨头六连”,可以说是整个军区步兵中的标榜。
          “连长?”
          “去新兵连。”
          败城有些傻眼:“排长?”
          “你想做班长啊?”
          败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郁闷,他一个特种部队的现役少校跑去新兵连就够丢人的了,还只能当班长,他眨巴了下眼睛,讨价还价道:“好歹当个连长。”
          南默瞪眼:“你以为军队你家开的?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
          “当班长也太丢人了。”败城很快收拾了情绪,轻声回答,“现在不是新兵选班长么?”
          “选你个头!”南默没好气地道,“当排长去,这个兵你必须得手把手的带!”
          “哪个?”
          一讲起这个,南默倒迟疑了,想了片刻,还是把知乐送来的信递了过去,败城迅速扫了一遍,评价道:“名字挺特别。”
          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的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的在意,败城败城,在军队中,不管你有多大本事,起这么个名字,第一印象肯定就很差。这就是先天劣势,他想修正都没办法,也只有盯着别人的名字来解闷了。
          南默清了清嗓子,道:“具体情况你也知道了,总之,我给你把人塞进去,等明年选拔,你给我带把好刀回‘潜龙’来。”
          败城又盯着信看了会儿,道:“他父亲是逃犯。”
          “我认识他父亲。”南默说得十分坦然,并没有遮掩,“参加中越战争时才十六岁,侦察兵,后来做了我的班长,再后来……”
          南默没有说下去,“逃犯”这个身份已经说明了一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今的污点抹黑了过去的荣光,再也无法洗去。
          败城的思考更为理性:“他怎么找到你的?”
          “来之前就联系过了。”
          “队长,你这样……不合规定吧?”
          南默揉了揉眉心:“其他的事你别管,这个娃你得带着,他爹把娃送来是良心未泯,不想让娃儿跟着他走上绝路。而且,你想想,这个天气,这个娃穿越你们的演习区一路摸到帐篷主动现身才被发现,这样的娃,你不想要?”
          败城瞬间就心动了。
          军队里混的官,不要说特种部队了,哪怕是野战部队,对那些好苗子也像是狼看见了羊,年年新兵下连时,就是各位连长“会餐”的时候,无数双眼冒绿光的老狼冲上去使用一切手段,务必叼走中意的小崽子。
          十六岁的娃儿,单枪匹马,没有任何制式装备,在十一月的寒夜里穿越近十公里的山地从林,不靠地图,悄无声息地摸到一片被军人包围的帐篷,这意味着什么?
          天生的侦察兵啊!
          “人在哪?”
          “外面等着呢。”讲起这个,南默又头疼了,“你注意点,被骗来的,不行就逮人,唉,别逮伤了啊。”
          信上讲得明明白白,知乐就是被骗来的,原“老班长”甚至还提示“必要时可以使用非常手段”,南默一想到老班长带着这娃在全中国逃亡了这么多年就想吐血,这根本就是个定时炸弹嘛!
          “我去看看。”
          败城双眼泛绿地窜了出去,轻手轻脚地摸到帐篷后面,就见三个选训的兵端着枪,傻乎乎地对着一片漆黑的地方。他瞪大了眼睛,看了好几秒才发现那里隐隐约约有个少年的轮廓,树林里不算安静,他听见了兵们的呼吸,而那个娃儿的却没有。
          凑近几步,他看清了知乐的模样:捆了一身的枝叶,头上顶着个鸟窝,正安静地伏在阴影中,瘦长瘦长的,像颗还未长成的小树苗般。
          败城只打量了一秒,知乐的眼光就敏锐地看了过来,也许是错觉,他看见那孩子眼中有亮光一闪而过,如同黑夜中的野猫。
          败城的心跳得很厉害,他见过许多兵苗子,多狠多厉多皮的,他都调教过,可是像知乐这样的,还真没有。
          严格来说,知乐根本不像是个人,而是只动物,生活在从林中的兽孩。
          信上非常简洁明确地介绍了知乐的情况,跟着老爹在全中国做了十六年的逃犯,小时候被捆在狗身上东奔西跑的,长大一点就趴在老爹背上,被无数**、**、军人跟在屁股后面追捕,被枪打过,也打过人,也见过杀人……
          这样的娃儿,不好带啊,一边这样想,败城一边兴致勃勃的开口了:“知乐。”
          知乐的眼神瞄了过来。
          “你过来。”败城挥了挥手。
          所有的兵们都盯着他们的“败老大”,这个冷血变态假装性脸部中风的教官,此刻就像是拿着棒棒糖引诱小孩子的怪叔叔,令人无法直视。
          №0 ☆☆☆咪了个喵于2012-12-08 19:17:06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2-12-1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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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天空逐渐变红了,败城很快就找着了地方,却没了人影,顺着地上的痕迹摸过去,就见着知乐蜷缩在树下的身影。小小的身体蜷成一团,盖着一些树叶,显然知乐想在昏迷前躲起来,却敌不过麻醉剂的作用,还是睡了过去。
            败城拨开树叶,摸了下知乐身上单薄的衣服,皱着眉头,赶紧脱下身上的衣服把野孩子包起来。野孩子蜷在他怀里,小得跟十岁出头的孩子般,毕竟是在野外混的,长得真不好。
            败城突然有股上当的感觉。
            等把知乐抱回营地,一堆选训兵像是看稀奇般都凑过去,被败城一人一脚踢走了,进了帐篷,南默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信以及一句留言:带不好,你回来后,当着选训队员的面裸奔操场三十圈!
            到底还是要我回去啊,败城暗笑,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知乐醒得比预定的早得多,一睁眼,人就像猴子般从床上窜了出去,半点也没有麻醉剂后遗症。
            败城早就留心着,从后面一把抱住知乐的肋,两手臂圈过去还有余的。
            知乐那叫一个张牙舞爪,可惜,他的那一身“装备”全被败城扒了个精光。
            可算是开了眼界了,什么尖枝啊,木弓啊,不知道什么植物编的绳啊,还有各种手工制的玩意儿。他把这些和自己的制式装备一对比,还真是齐全,当下就摇头苦笑了。
            等知乐醒了,他很快就发现南默为什么特意强调要好好“教”了。
            “你爹叫你跟着我!”
            “骗人!”
            “你爹信上说的!你自己看!”
            “不识字!”
            败城如五雷轰顶:“你不识字!?”
            知乐正撕巴着败城的手臂,大喊大闹:“不识!不识!不识!”
            败城把知乐的脸夹在两个掌心中,严肃地问:“你进过城吗?知道城市吗?有很多人的地方。”
            “讨厌城!”知乐扭着脸,恼火地道,“讨厌城!讨厌铁盒子!讨厌盒子!讨厌人!”
            知乐的描述令败城像被闪电劈了十几下般,他皱着眉头道:“好好说话!”
            “不好说话!不好说话!”知乐感觉不对劲了,拼命挣扎,“爹!爹!爹!”
            十几分钟后,败城终于确定了,这就是个真野孩,真得不能再真了,绝对不是“煮的”。
            这种野孩子,要怎么教?文盲啊,字都不识一个,而且什么都不懂,话都说不好,沟通不能!
            败城把演习交给了副队,带着知乐独自开车回驻地,他不想让自己的事影响选训的兵,他的离开,也没必要通知每个人。
            第一天,败城还没在意,睡在车里,门也没锁,结果半夜一睁眼,知乐就没了,害得他像是打了鸡血般在野外摸了一天。好不容易摸到人,小东西还爬在十米多高的树上,任他狂吠乱踹死活也不下来,被骂急了,居然一个纵身跳到另一颗树上,他就跟着换颗树继续踹。
            直到第四颗树,野孩子被逼急了,选了颗小树,一跳之下居然把树给扒断了,败城吓得魂飞魄散的去接,知乐在下落过程中却轻巧地一蹬树杆,落进草丛里打了几个滚,毫发无伤。
            败城那是一口心头朱砂血,就染红了黑土地啊!
            №2 ☆☆☆咪了个喵于2012-12-08 19:44:58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2-12-1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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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CP是败老大X知乐吗?  
              №1 ☆☆☆……于2012-12-08 19:38:08留言☆☆☆
              是,基本上1V1。
              №3 ☆☆☆咪了个喵于2012-12-08 19:45:28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2-12-1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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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败城小心翼翼地带着知乐出发了。在车上,倒也看不出来什么特别的,等进了县城,他很快就见识到知乐的“本事”了。
                前一天是吃干粮的,这到了县城,自然不会再委屈胃,败城带着知乐随便找了家牛肉面馆。直到坐下来,他都紧紧拉着知乐的胳膊,生怕这小子一个不注意就跑了,也特意选了靠角落的位置,还和知乐坐同一边,把野孩子堵在角落里。
                面上来了,为示亲善,败城把筷子掰开,交到知乐手上。
                看着知乐一付迷茫的样子,他心头一凉:这小子不是连筷子也不会用吧?
                这时候,他就忍不住恨起知乐的老爹来。
                养育养育,知乐的老爹根本就是光养不育,知乐和兽孩没什么两样,除了直立行走以及能说话外——说话都含糊不清!
                败城一边吃一边斜眼盯着知乐,看他会做出什么夭蛾子来,想来想去,顶多也是直接用手抓,似乎也不是特别怪异,特种部队训练时这种事见得还少吗?
                知乐果然把筷子一摔,瞪着面碗看了一会儿,突然一伸头,把整张脸埋进碗里去了!
                败城又是一口心头朱砂血,染红了牛肉面碗啊!
                唯一庆幸的是,他们坐的是角落,没什么人注意到。他赶紧拉着知乐的头发提起来,就见野孩子小脸上汤汁横流,只剩一双大眼睛迷惑地盯着他,还有不时伸出来乱舔的舌尖。
                拽过桌上的纸巾胡乱给野孩子擦了擦,败城像是火烧屁股般拉着知乐跑了。
                他买了碗盒饭,找了家小招待所,手拿筷子,只要知乐低头就打,打得知乐额头肿起来老高,小家伙才学会用勺子——筷子还是不会!
                “讨厌!讨厌你!”知乐塞得一嘴饭菜,含糊不清地嚷嚷,“给饭吃,不讨厌的,现在,讨厌!”
                败城心口的朱砂血已经吐不出来了,他自我安慰道:好歹吃得快嘛!
                接下来的日子,知乐就没消停过。精力十足,从早闹到晚,他光是盯着知乐,就和出任务的紧张程度差不多。有时候,眼皮子眨一下,人就没了,如果他没有车,知乐早就不知道跑丢多少回了。
                他唯一庆幸的,知乐听了他爹的话,不伤人,否则的话,他很怀疑自己在梦中就被割喉了。
                野孩子的躲藏技能绝对是天王级别的,把他锁在车里,门窗关好,都能缩起身子骨躲在椅子下狭窄的空间里,狡猾得像什么似的。
                败城非常忧虑,现在的兵和以前不同了,强硬的身体素质比柔软型的更占优,像这么竹条型的,可怎么当兵?更何况,这个野孩子却连字都不识……
                败城一路郁闷着,到了驻地外围,更加郁闷了,因为他不敢进基地。
                他不能带知乐进去,又不敢把知乐一个人扔外面,虽然衣服穿得人模人样了,但这孩子从根里就是野的,随时随地准备溜走去找爹。
                找了家宾馆住下,特意要了大床房,把人搂实了,门窗反锁好,再在锁上加绑绳子,确认知乐没有怀揣任何利器,他才带着一颗警惕的心睡下。
                第二天,早晨一醒,果不其然,还是出事了:败城发现知乐把床单撕成条,把他的手绑在床头上,骑在他胸口上,掐着他的脖子喊:“我要我爹!还我爹!”
                败城居然不气,而是高兴地说:“哟,说话利索了?来,爹怎么写的?”
                话一出口,败城一怔,猛地挣脱了布条,对着床头怦怦撞了几下脑袋,轻声咕哝:“妈的,我这是已经被折磨成什么样了啊!”
                想想新兵连那个氛围,再看看缩在床角死瞪着他的知乐,败城只想哭!
                知乐这样子,进了新兵连,还不被排挤死啊!?更何况,他能进得去吗?根本不合格啊!
                想到这里,败城眼睛一亮,对啊,南默负责把人弄进去,他负责训嘛,这要是进不去,可就不是他的错了,对不对?
                光是文盲一条就可以刷掉几百个知乐了!
                败城顿时就轻松了,神清气爽地下床穿衣,打了个电话给南默,得到指示:“你就别回来了,省得那帮小子知道你要走了,又要闹事。在城里带带知乐,好好教教他,等十二月一到,直接拿火车票走人。”
                №9 ☆☆☆咪了个喵于2012-12-08 22:20:12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2-12-1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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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1 17: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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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城放下电话,考虑了下,决定暂时不去想。他在军队招待所住下,天天把知乐关在屋里训。每天上窜下跳的抓猴子,房门真不能开,不仅不能开,还要用俘虏结打得死死的。结果,知乐居然会解,他不懂电视不懂游戏机,居然会解俘虏结!
                  仔细想想,也能明白,这么个跟着爹逃亡了大半个中国的野孩子,会的自然和普通孩子不一样。自此之后,败城就转变了策略,一边用一些新奇的东西吸引知乐的注意力,一边潜移默化的教他一些东西,整天就花心思怎么让野孩子安静些,记下些东西。
                  野孩子记忆力相当不错,给他张普通标准地图,半天时间居然能记下一百公里内所有城市的名字和位置。可是,败城上午才说“吃饭要用勺”,中午他又开始用手抓了。
                  败城那朱砂血,比选训队拔苗子时吐得都多。
                  时间过得飞快,一个月后,败城接到了副队陈白的电话,说是送车票来。
                  陈白找到地方时,从窗户就看见他们“英明神武”的队长败城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面坐着那个野孩子,此时已经剃了个小平头,大眼睛瞪得像铜铃。俩人中间的茶几上放着一摊纸笔,还有几本书和报纸。
                  “知字怎么写?”
                  “不会!”
                  啪!
                  败城手中卷起来的报纸砸到知乐头上:“想!”
                  知乐一撇嘴,仍旧咕哝着:“不会就是不会!”
                  “不会今天不许吃饭!”
                  知乐眼眯了起来,牙齿磨了磨,才抓起笔,在纸上磨磨蹭蹭地写下一个字。陈白贴在窗户上一看,勉强认出来是个知字,只不过那个“口”已经变成了一个圈,矢字却像一个跳舞的大。
                  败城一脸欣慰的笑了:“这不是记得嘛?非要我打是不是?”
                  知乐一瞪眼,往后缩了缩。
                  “继续!乐字怎么写?”
                  知乐这次很爽快地写了,败城一看,立时扬起一边嘴角,这个动作看起来是在笑,但陈白却清楚得很,“败老大”火气上来了。
                  “你故意的是不是?啊?”败城咬了咬牙,抬起手,看着知乐警惕的眼睛,压了压气,开始唠叨,“教了你一百遍,这是我的名字,不是你的,你记不住?你肯定记住的,就是故意不写,和我闹,是不是?”
                  陈白蹲下身,以撤离的姿态开始顺着墙根悄步走,走了几步,蓦地反映过来——他是来找队长的啊,躲得这么远干嘛?
                  转身进了招待所,站在门外,陈白听见门里败城念经般的唠叨,说些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光是这声音就让他心有戚戚焉。平时,伴随着这声音的都是一些挑战人类极限的训练,但他也清楚,使出这一招来,意味着败城已经是没招了,只能当唐僧。
                  敲了敲门,里面的声音停了,下一秒,陈白听见咣当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各种东西落地希里咣当的杂乱声音,其中夹杂着各种咆哮和尖叫。他一着急,摸出万能钥匙捣鼓开了门,一眼就看见野孩子正双手抓着窗户栅栏乱踹,他那“英明神武”的队长败城气急败坏地抓着知乐一条腿,俩人打得不亦乐乎。
                  №13 ☆☆☆咪了个喵于2012-12-09 15:12:51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2-12-1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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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城并不在意,下手像玩似的,但野孩子身形瘦小,灵活得很,败城捞了几下腿,不仅没被捞住,反而被踹了好几脚,有一脚差点踹到脸上。
                    这一下踹得败城怒从心头起,对着知乐的小腿就来了一拳,俩人硬碰硬来了一下,看得陈白倒抽了口冷气,自个儿都觉得疼,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十六岁大的毛孩子,用得着下这么重的手么?
                    不过,陈白很快就发现,还真有必要。
                    知乐动起手来看着像没有章法,但仔细观察,就发现他的动作灵巧而敏捷,每次都以躲避为主,但只要出手,就是奔着败城的弱点来,尽是一些眼睛、咽喉、下阴之类的地方,异常狠毒,然而,每次都在即将打中时收了势,不甘不愿地转了方向。
                    这个毛孩子,在留手?
                    陈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看了看败城,发现自家队长似乎也留了一手。他被败城蹂躏的时候还少吗?自然一眼就看了出来。
                    只不过,败城似乎留手之余,又总是不轻不重地打中知乐的软肋,一些又痛又不重要的位置,打得知乐像条蛇般挂在窗户上乱扭。
                    最后,终于是打急了,知乐脚一蹬墙面,像只蝙蝠般从窗户上跳下来,直扑败城,四肢一圈,把败城的脑袋抱在胸口就是一阵猛打,打得毫无章法,只图快活。
                    败城眼前一黑,感觉拳头如雨点般打在肩膀脑袋上,赶紧用力拉着知乐的后腰,一边往后退一边试图把人扯下来。结果,后退的路线上横着沙发,他就这么直挺挺倒在了沙发上,一个翻滚,打算翻身作主人时,知乐非常敏捷地脱了手,一溜烟窜进了沙发下面不出来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十秒间,陈白目瞪口呆的看着败城一身乱糟糟的从沙发上爬起来,面无表情地道:“你来干什么?”
                    “给、给你送票呗。”不愧是特种部队出来的,陈白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败老,您这是做什么呢?”
                    “做后爹!”败城没好气地道,讲完了又犹豫了几秒,压低声音道,“队里还好吧?”
                    “嘿,不好意思,您老现在不是‘潜龙’一员,按照规定,我不得对您透露任何消息。”陈白笑眯眯地说完,乘着败城踹人之前已经脚底抹油窜了出去。
                    窜到门口,没感觉后面跟着人追,陈白回头一看:败城趴在地上,正撅着屁股去拉沙发下的知乐,还要集中精神,随时躲避突然打过来的拳头。
                    看着昔日威风队长那付又气又急又无可奈何的模样,陈白流下了同情的泪水。所以,他决定给自家队长一些鼓励:“队长,你放心的去吧!粉嫩嫩的新兵就等你去蹂躏了,一定不要手下留情啊!”
                    败城哪有空去管陈白的话,看着知乐躲在沙发下对他露牙齿,心头那火是噌噌噌的往上冒。
                    这种时候用什么解决?唯有武力啊。
                    败城一怒,直接掀了沙发,看着知乐飞速往门口逃跑,他一个飞擒动作,这是军队擒拿招中的固定动作,后面应该是往前跃扑再加锁喉,他却没有,而是直接对着知乐背心就是一拳。
                    知乐果然是想拱身,被这一拳打得又贴回地上,开始哼哼。败城掀开野孩子的上衣,见着那一块很快泛出了青紫,又心虚又无奈。
                    这娃儿被他那爹调教得简直像个刺猬,对于军队的招数非常熟悉,见招拆招,开始的时候败城大意,还真吃了不少亏。摸熟了,他就知道,对付这野孩子绝对不能按普通招数来,一定要当作老兵才行。
                    不过,老兵哪有这样的!
                    这一路上,他真的把所有的手段都试过了,刺头兵也不是没带过,感化、关怀、爱护,什么招都没用,野孩子就是个油盐不进的货,一心向爹。
                    败城真的内伤了,他觉得南默这个大队长就是故意用知乐来磨他。不过,他也觉得这个决定相当有创意,知乐要是真被带出来了,他也已经达到成佛的境界了。
                    等把知乐关进卧室里,败城看着如同飓风过境的客厅,想起陈白,翻箱倒柜的找出那两张车票,看着看着,他就去墙角面壁了。
                    败城在“潜龙”的权威是无可置疑的,在队员心中,他们的队长有三大特征,“面壁、挑食、看名字”。别人郁闷时发泄,他郁闷时就是对着墙角站军姿,一站数小时,之后就云淡风清了。
                    只可惜,这一次他足足站了四小时,还是无法开解心头的抑郁。
                    几天后,当他拎着知乐踏进火车站,不禁有种“大势已去”的沧桑感。
                    №18 ☆☆☆咪了个喵于2012-12-09 19:23:32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2-12-1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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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默真的办到了,接下来,就该他了。
                      招兵是个肥差,他没捞着,带新兵是个苦活儿,他捞着了。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败城一只手紧紧握着知乐的手腕,看着野娃儿大眼睛滴溜溜的乱转,就知道这小子开始闹心思了。
                      一路上连套带骗,他大概摸出了知乐的人生经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森林中渡过,偶尔也会被带去城里逛逛,不过,不是去玩,而是去接受城市隐蔽训练,搞得知乐一见城市就不喜欢,因为在城市里,知乐总是被打扮成小乞丐……
                      这段时间,知乐学会了玩电脑,孩子对于游戏这种东西总是有股天然的理解力,连开关机都不会,但是他居然能在平板电脑上破了败城的扫雷记录。
                      火车站人来人往的,败城很担心知乐会溜掉,干脆掏出包里的平板塞过去,果然,野娃儿的注意力被切水果引走了。他乘机四下张望,很快找着了“大部队”,那一堆堆混合着兴奋与离别愁绪的人群想忽视都难,不少新兵蛋子都有父母送着,那些表情严厉的干部们则在不断催促着。
                      抓着知乐的手腕凑过去,败城在一堆尉官中找着了“接头人”,南默介绍的军官只有名字和简略形容,不过形容得非常简洁有力——“一张特别方的脸”。
                      眼前的中尉身材修长,五官端正,一张方脸是如此醒目,下颚明显的超出了常服衬衫的领口。
                      “你好。”
                      方脸瞄了眼败城,非常俐落的立正敬礼:“首长好!”
                      败城心中苦笑,面容不变,道:“我是败城。”
                      “您好。”方脸很是自然的回答,“我是于正。”
                      嗯,方方正正,好名字啊!
                      败城暗中点评了一句,道:“我先上车了。”
                      于正一点头:“您先走。”
                      败城拉着知乐往车厢走,对于正挺满意的,不卑不亢,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讶。
                      带兵不难,难的重点只有两个:一个是知乐的态度,另一个是他的军衔。
                      №24 ☆☆☆咪了个喵于2012-12-10 15:54:29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2-12-1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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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他所知,“硬骨头六连”的连长目前是上尉,他的军衔是少校,把一个少校放到一个上尉的连里去做排长,这无疑是一种挑畔!
                        不说别的,就说两人见面时,连长就得向他先敬礼,虽然这种事在军队里也有,比如将级军官,看到六级军士还是会很敬重,但那是一种对时间的尊重。他才二十五岁,又不是学生官,而那名连长则是正儿八经直接考军校毕业的学生官,俩人简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派系,互相能看得顺眼,那才叫见鬼了。
                        况且,他顶着这种衔跑去当新兵连的排长,只要长眼的,都知道他肯定还会走的,干不长,自然不会花工夫和他经营关系。另一方面,不巴结他的,又难免会想他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误,所以才会来当这么个苦差。
                        总而言之,从各方面来说,大家都会觉得他是个**加苦逼,谁要是和他套近乎,谁立马变出头鸟,只有楞子才会想着和他拉关系。可惜的是,军营中注重的是团结,成了所有人眼中刺的他会有好日子过才奇怪,他带的兵更是要倒霉……
                        知乐也是个大麻烦。
                        至今,他仍然对败城有着浓重的敌意,如果给放到新兵连里去,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恐怕不到半天就会逃跑了。
                        出了逃兵,这个连就完蛋了,所有干部的考核、提干都要受影响,这还不把知乐往死里整啊。问题是,就算整,也要整得着啊,凭知乐这种背景,被逼急了,说不定会真的会做出杀人逃亡的事来,人爹是逃犯啊,他会在乎啥啊?道德三观完全是处于负值上的!
                        败城先前就问过了:“你以后想干什么?”
                        知乐一脸迷糊:“什么想干什么?”
                        “就是你想天天做什么?”
                        知乐回答得非常响亮:“吃饭睡觉。”
                        “在哪吃饭睡觉?”
                        “林子里。”
                        “……”
                        败城唯一的成就,就是这段时间终于把知乐那不成调的讲话方式给改正常了,只要不出事,知乐表面上还是个比较正常的娃儿的,就是看起来小了点。
                        这不,一上征兵干部的车厢,所有人都望了过来,他和知乐,无论哪一个都在这个环境中是如此显眼,就如同黑夜中的光明,令人无法忽视。
                        败城又想去墙角站军姿了。
                        №29 ☆☆☆咪了个喵于2012-12-10 19:33:50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2-12-1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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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台上吵吵嚷嚷的,时光似乎永不停歇的驻足在分离的时刻,人声鼎沸的境况在火车拉长的鸣声中达到了顶峰,又带上了几许分离的愁绪。
                          冬天的南方,十一月末的季节,阴冷而潮湿,太阳都有气无力的,许多新兵蛋子的心却滚烫又火热。父母期盼而不舍的目光,带兵干部们冷硬催促的表情,还有这阴沉沉的天空,都令他们坐立不安而又难掩激动,构成了每年新兵出发的画面。
                          败城这个车厢基本上被带兵干部占领,剩下一小部分是新兵。这部分新兵多半都是有背景的,冷不丁就会冒出某个部队首长的公子,谁也说不准。
                          败城扫了一眼,足有十个之多,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全部分在一个地方,如果是的话,这个地方的连长八成要疯……
                          “关系兵”中,大部分都是准备去部队踱个金,之后不管是去读军校又或者在部队熬年头,最终还是要提干再转业的,他们的目标不在部队,更不在一线野战,所以,相比之下这部分新兵的心气劲头儿虽然比较高,精神上却比较松懈。
                          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他们对即将到来的纪律生活不屑一顾,又对新兵带着圈外人的鄙视。他们自认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军队式的,那些将官校官们,都是他们口中的“伯伯”、“叔叔”,自然鼻子往上翘,眼睛不着地。
                          也不是没有热血上脑,想要做一线实战兵的公子哥,但这是少数中的少数,凤毛麟角,万年指不定只碰上一个。
                          败城一眼扫下来,把新兵的种类认了个□□不离十,瞄了眼身边捧着平板切西瓜切得不亦乐乎的知乐,不禁有些发愁。
                          哪个兵分到哪个班,他说了不算,南默除了再三保证一定让他带知乐外,其他什么都没说。这要是在知乐的班上分上三四个大院公子,他那还不得带得眼睛都喷血啊?
                          带好了不算,带坏了就让人看不起,虽然他知道最终还是要回“潜龙”去的,但这个脸,他拉不下。
                          一会儿的功夫,败城打量着别人,别人也在打量败城。
                          这么个少校,面无表情地端坐在那儿,一车厢的兵都矮了一头,不自觉地压低了音量。
                          败城坐得十分标准,双腿分开与肩同宽,腰直如松,双眼直视前方,如同一把出了鞘的刀。
                          别人看来——嗬!这军官在练什么呢?
                          换作“潜龙”的队员来看,立马就明白——队长大人碰上烦心事,在神游呢!
                          №38 ☆☆☆咪了个喵于2012-12-11 16:38:58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2-12-1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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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官都在偷偷打量着败城的军衔,一脑门子不安,猜测着他突然出现的意义。那帮子新兵则在悄悄打量知乐,看着野崽子用袖子擦口水的模样,不约而同在心里骂了句:走后门的废物点心!
                            懵然的知乐,就这么被归入了大院关系户里,又被当成了废物点心。
                            败城接收到别人不时瞄过来的视线,手一拐,便要夺走知乐手中的电脑。
                            知乐正玩到关键处,看着眼角一闪,身体便条件反射地有了动作,胳膊肘一张,挡住了败城的手,顺便切完最后一块。
                            “给我!”败城对这种事早有准备,只不过火车上,不能动手动脚只好动嘴皮子,“不许玩了!”
                            知乐没好气地把平板扔过去,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来转去,开始打量车里的环境。
                            败城见他这样子,心里有些惊,生怕他再搞出点什么事来,凑过去分散他的注意力:“坐过火车没?”
                            “坐过。”知乐撇撇嘴,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里倒映着败城的身影,像是撒了水晶珠子般,“你我傻啊?”
                            “是‘你当我傻’,话都说不全!”败城没好气地道,“对火车有什么看法?”
                            “不好。”
                            败城追问道:“哪里不好?”
                            “出入口少,被人逮了不好逃。”
                            “……”
                            败城无奈,这野崽子眼中的世界只有围捕和被围捕之分,其他都不存在。
                            “那如果你在火车上被人追着,怎么办?”
                            “跳车。”知乐满不在乎的道。
                            “车太快呢?”
                            “找个带孩子的阿姨叫妈。”
                            败城无语:“你以后长大了,还用这招?”
                            “到时候就扮成列车员。”
                            “列车员都是互相熟识的,你怎么扮?”
                            知乐噘着嘴说:“只要弄那身衣服不被人怀疑就行了!”看败城的脸色不好,他想了下又道,“再不行躲到行李间去,以前我躲过,找个箱子,掏了,躲里面,有人来就把拉链拉上。”
                            一瞬间,败城不禁有些心酸:这小崽子以前过的那能叫日子吗?行李箱再大,能有多大,知乐居然能整个人缩在里面,可见身体有多瘦弱。
                            叹了口气,拍了拍身边的刺头脑袋,败城沉默了下来。正思绪万千时,身后飘来一个声音:“首长。”
                            败城一转头,就看见了眼前一张大脸。
                            №43 ☆☆☆咪了个喵于2012-12-11 20:30:19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2-12-1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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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1 17: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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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正从后面伸个脑袋过来,像是长脖子公鸡般瞪着败城。他的眼睛又细又长,镶在那张方脸上却意外的协调,眼尾微微上扬,令那眼睛更显得细,远远看去像一条线似的。
                              败城被这么近的距离骇得差点没抬手一拳挥过去,意识到这不是在“潜龙”,赶紧压制了动作,小声道:“什么事?”
                              “这是您带的兵?”
                              “啊。”败城又开始脑袋发麻,模棱两可地道。
                              “连长说我们这次有个少校来带新兵。”
                              败城更尴尬了:“是我。”
                              “您是特种部队的吧?”
                              “不要喊您不您的了。”败城摆摆手,不动声色地岔开了这个话题,“我到了新兵连就是个排长。”
                              于正显然是个知情知趣的人,没有追问,反而顺着败城的话题说:“排长也是个少校,以后还是要走的。”
                              果然如此,败城苦笑着道:“看来我已经是臭名远扬了。”
                              于正即不否认也不肯定,小声道:“你带的苗子挺不错。”
                              败城当即对于正投去了同情的目光:又一个被知乐表像所迷惑的天真娃啊!
                              一个好兵必须有个好身体,一付好身手,可是,一个身体素质好,能逃能打的人,却不一定是个好“兵”。
                              他摇了摇头,欲言又止,不知从何说起。
                              于正面相挺正直,心里却精明得很,看着败城这模样,大概也明白这八成是走了背运,被下放到这里来带崽的。
                              招新兵是肥差,带新兵却是苦活,大家都不怎么愿意。一来,会脱离本身连里的训练,一天不练,身体就懒,二来,新兵带好了,那是万事大吉,万一带出个什么事来,那就倒霉了。
                              新兵伤了苦了累了,新兵班长就得像老妈子般细致照顾。现在的兵,越来越娇气,就算是农村兵,那也有富农之说,人一富,身子就懒,在只问军事素质的军营中,难免喊苦叫累偷奸耍滑,新兵班长和副班还不得跟在后面撵,跟赶小鸭子似的,要赶得快,还不能赶伤了。
                              这要是赶出事了,从上到下都要倒霉,赶好了,倒也是好事,证明自个儿的能力强啊,但是,辛辛苦苦三个月,带出来的崽子就下连队了,以后还不定能不能见到面呢。
                              所以,这活不是谁都愿意沾的。
                              于正缩回脑袋,败城转头瞄着开始抠窗户的知乐,想想,还是不放心,小声道:“我问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知乐大眼睛一转,天真无邪,纯粹得跟块玉似的,说出来话却把败城气得不轻:“**。”
                              败城:“……”
                              **这词知乐原本还不会,败城有次气极了,骂了一句,当下就被学了去,真算是自作自受。
                              败城不死心,问:“我对你不好吗?”
                              知乐还是挺纯真的,被这么一问,把脑中的“好事”和“坏事”对比了一下,就有些犹豫了。
                              №49 ☆☆☆咪了个喵于2012-12-12 12:40:45留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2-12-19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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