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王某婚外生女,拒不支付女儿抚养费。记者5日获悉,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王某同意支付此前拖欠的抚养费20000多元,并保证从2012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2002年9月的一天,居住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王某和同样来自外地女子刘某相识,并告诉刘某称自己现已离婚是单身。 不久,王某与刘某同居。2004年11月,刘某生下一女,取名刘某某。为了给女儿上户口,刘某多次要求与王某结婚,但王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后刘某发现王某已婚且从未离婚。刘某为此带着女儿刘某某离开王某到海口打工。起初,王某还会给些抚养费,但从2009年起,王某既不来探望,也不给抚养费。今年11月,刘某以女儿刘某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来源: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