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
人们总是后来才发现自己失去了些什么,这句话的另一种写法是,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失去着什么。它被写在街角失物招领所的门牌上,一抬头就能看见。失物所像这句话本身一样历史悠久,每天都有人到这里来找自己丢失的东西,最常见的是钱包或手机,也有卡通色的不大的单手行李箱,甚至还有人丢了一只牙刷或是一条毛巾。那个男人大喊着,我找不到自己的毛巾,他气势汹汹的冲进招领所,很快又哭着离开。他没有找到他的毛巾,你知道,但也许你无法理解,总有些东西对别人格外重要,即使那只是一条陪伴他多年的毛巾。
那时的人们也把东西拿到失物招领所交换。如果你有一件不趁手的螺丝刀,假如运气好的话,你可以用它换一个扳手。当然运气不好也仅仅意味着要拿着螺丝刀在门口多等一会,正好缺一把螺丝刀的人总会到来,好在小城的人们总是很有耐心。
这个城市里每天都有人丢东西,街角的失物招领所永远熙熙攘攘,有一天,一个人突发奇想:我们干嘛不在这里买卖东西呢,第一个小摊很快应运而生,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小摊向野草一样向外生长。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如果你仍找不到自己的毛巾,不妨在门外再买一条,虽不完全相同,但毕竟差不多。“想要吗?”“不。”当然,也有人会拒绝。
敏锐商人发现,在商铺出现之后,失物招领所附近的人们有增无减,既然如此,何不建一个地方给他们玩乐,结识贵人,多几场绝妙艳遇或者好友重逢。很快,露天派对营地,电影院和酒吧以丝毫不逊于商铺的速度占据小城。欢声笑语,此起彼伏,甚至比娱乐场所走的更远。
只有在入夜之后,从高处俯视,才能发现失物招领所,那是在五彩斑斓的光影和欢笑中,唯一昏暗的地方。
很少有人在意失物招领所曾经是这一切繁荣的中心。
唯有一个少年,开始探究失物招领所的过去。他出生在集市形成之后,对繁华习以为常,从他还是小孩子起他就知道如何和狡猾的小贩打交道,以便用一个硬币买到更多糖果。稍长大后他经常出入酒吧,他熟稔那里的规则,所以虽然常常惹些小麻烦,却从不会真正惹祸上身。而现在,他开始搜集有关失物招领所,当然不可能是出于纯粹的好奇。
少年最好的朋友,去过失物招领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们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告别,这使少年又伤心,又愤怒。
去那里的路并不好走。少年的家在集市外围,他熟悉这里,但再往里走下去,几乎是像出城一样困难。小城的人们习惯安分守己,只在出生的街区数里以内生活,这在集市建成之前和之后都没有改变。少年对里面一无所知,问及悠闲的咖啡厅老板,或是八卦的女装店主,也一无所获。而集市还在不断的扩张,少年的家已经不是最新地区了,设身处地的想,更外围的人来到这里,一样也会迷失。
所以少年几乎是带着探险的心向城中前进。他开着汽车走了一个街区,却被迫在泥泞的土路前停下,少年把汽车停在街边,在车窗上贴上“此物有主,不与交换”的纸条,从后车盖里取出微型摩托。就这样又走了两个街区,一条窄小的小巷出现在他面前,巷子里卖豆浆的老头抬起头,警惕的上下扫视他。
他用摩托车换了自行车,虽然多少有些心疼。
娱乐场所渐渐有了强买强卖的性质,少年务必格外小心,外围的规则可能不再适宜这里,他必须重新学习。他用支支吾吾躲过酒吧伙计的追问,又逃过发廊小姐的拉扯(许多人问他在找什么,少年说找朋友,他们说既然旧朋友已经丢了,不如找一个新朋友。),凭着直觉继续走。虽然没有地图,但终点毕竟是更“里面”,走弯路也没有关系,所以虽然缓慢,但总会到达。
人们总是后来才发现自己失去了些什么,这句话的另一种写法是,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失去着什么。它被写在街角失物招领所的门牌上,一抬头就能看见。失物所像这句话本身一样历史悠久,每天都有人到这里来找自己丢失的东西,最常见的是钱包或手机,也有卡通色的不大的单手行李箱,甚至还有人丢了一只牙刷或是一条毛巾。那个男人大喊着,我找不到自己的毛巾,他气势汹汹的冲进招领所,很快又哭着离开。他没有找到他的毛巾,你知道,但也许你无法理解,总有些东西对别人格外重要,即使那只是一条陪伴他多年的毛巾。
那时的人们也把东西拿到失物招领所交换。如果你有一件不趁手的螺丝刀,假如运气好的话,你可以用它换一个扳手。当然运气不好也仅仅意味着要拿着螺丝刀在门口多等一会,正好缺一把螺丝刀的人总会到来,好在小城的人们总是很有耐心。
这个城市里每天都有人丢东西,街角的失物招领所永远熙熙攘攘,有一天,一个人突发奇想:我们干嘛不在这里买卖东西呢,第一个小摊很快应运而生,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小摊向野草一样向外生长。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如果你仍找不到自己的毛巾,不妨在门外再买一条,虽不完全相同,但毕竟差不多。“想要吗?”“不。”当然,也有人会拒绝。
敏锐商人发现,在商铺出现之后,失物招领所附近的人们有增无减,既然如此,何不建一个地方给他们玩乐,结识贵人,多几场绝妙艳遇或者好友重逢。很快,露天派对营地,电影院和酒吧以丝毫不逊于商铺的速度占据小城。欢声笑语,此起彼伏,甚至比娱乐场所走的更远。
只有在入夜之后,从高处俯视,才能发现失物招领所,那是在五彩斑斓的光影和欢笑中,唯一昏暗的地方。
很少有人在意失物招领所曾经是这一切繁荣的中心。
唯有一个少年,开始探究失物招领所的过去。他出生在集市形成之后,对繁华习以为常,从他还是小孩子起他就知道如何和狡猾的小贩打交道,以便用一个硬币买到更多糖果。稍长大后他经常出入酒吧,他熟稔那里的规则,所以虽然常常惹些小麻烦,却从不会真正惹祸上身。而现在,他开始搜集有关失物招领所,当然不可能是出于纯粹的好奇。
少年最好的朋友,去过失物招领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们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告别,这使少年又伤心,又愤怒。
去那里的路并不好走。少年的家在集市外围,他熟悉这里,但再往里走下去,几乎是像出城一样困难。小城的人们习惯安分守己,只在出生的街区数里以内生活,这在集市建成之前和之后都没有改变。少年对里面一无所知,问及悠闲的咖啡厅老板,或是八卦的女装店主,也一无所获。而集市还在不断的扩张,少年的家已经不是最新地区了,设身处地的想,更外围的人来到这里,一样也会迷失。
所以少年几乎是带着探险的心向城中前进。他开着汽车走了一个街区,却被迫在泥泞的土路前停下,少年把汽车停在街边,在车窗上贴上“此物有主,不与交换”的纸条,从后车盖里取出微型摩托。就这样又走了两个街区,一条窄小的小巷出现在他面前,巷子里卖豆浆的老头抬起头,警惕的上下扫视他。
他用摩托车换了自行车,虽然多少有些心疼。
娱乐场所渐渐有了强买强卖的性质,少年务必格外小心,外围的规则可能不再适宜这里,他必须重新学习。他用支支吾吾躲过酒吧伙计的追问,又逃过发廊小姐的拉扯(许多人问他在找什么,少年说找朋友,他们说既然旧朋友已经丢了,不如找一个新朋友。),凭着直觉继续走。虽然没有地图,但终点毕竟是更“里面”,走弯路也没有关系,所以虽然缓慢,但总会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