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找到一个好例子,既有煽动性又让人辩驳不得,只能乖乖站队,这在网络辩论中很重要。
比如,除了掠夺可移动文物之外,盗掘对遗存空间信息的产生了不可逆的破坏,这一点永远是考古胜于盗墓的表现,可是要想讲清楚这个原理并不容易,多数人也不会对其感兴趣,因为其中的价值难以用金钱来量化。既然如此就该朝别的方向努力,求得共同的价值观
暂时想到的一个例子是抗战遗迹,包括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1936-1945)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丛葬地(1937),这两个都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者还经过科学的考古工作,发现大量用于人体细菌实验的罪证物品。
问题的关键在于,日本战败投降前夕往往核心机密设施和档案进行蓄意销毁和破坏,而匆忙的审判和依据文献与口述进行的学术研究,都远不足以揭示日军的罪行。在这时考古学家真正起到了侦探的作用,而盗墓贼的行动就是专门干扰侦探查案:抹去痕迹,偷走证据,扰乱信息,还有比这更令人愤慨的事吗?
我的基本理念还是,文物所有权转移事小,而不可逆的破坏事大。器物出自哪里,随葬品摆在哪里,以何种形式组合起来,棺椁的结构怎样,人骨的葬式如何,人骨附近的土中蕴含着哪些特殊动植物遗存,这些信息看起来如此微不足道,盗墓贼永远不会觉得拿走几件东西就是破坏——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一旦被盗,经过警方的努力文物纵然可以追回,一段鲜活的历史真相却离我们远去,永不复返。也许这个人是无名小卒,他的个人生命史与现实社会没多大联系,但是当每年数以万计的盗墓贼疯狂地盗掘祖先留下的遗产的时候,谁敢打包票这么多流失的信息没有一点用?若因为愚蠢的盗墓贼的破坏,本来根据实物可以定谳的历史铁案,居然不再板上钉钉,这损失得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