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莹
讲座:从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看中国花间词
时间:1994.03.09
谈到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那本是伴随西方女权运动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文学理论,它开始于1949年西蒙·德·波瓦(Simone de
Beauvoir)的《第二性》(Te Second
Sex)一书之刊行。该书代表了一种强烈的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就对世界上各种社会经济及文化传统都造成了强烈的震撼。而我个人作为一个中国古典诗词研究者,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光照之中,对中国小词中的女性特质及其在词学中所引起的许多困惑问题,也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想法。
首先是关于花间词中女性的形象。西方女性主义文论早在60年代和70年代就曾提出了男性作者所写的女性并不是现实中真正女性的问题。到80年代,玛丽·安·佛格森(Mary
Anne Ferguson)在其《文学中之女性形象》(Images of Women in
literature)一书中,更曾将文学中的传统妇女形象分成“妻子”、“母亲”、“偶像”、“性对象”、“没有男人的女性”五类。这五类虽有身份的不同,事实上都是作为男性之配属出现的。即使第五类,也只是一种因没有男人而被怜悯被异视的对象。当然,这些论述与西方的女权主义有密切关系,我们不去管它,但我们可以透过他们对女性形象之身份性质的分析,也对中国诗词中女性形象的身份性质加以反思,并尝试藉此寻找出花间词之女性叙写与词之美学特质的形成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一种关系。
在中国文学中,早自《诗经》开始就有了关于美女与爱情的叙写。《诗经》中的女性,大多是具有明确伦理身份的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叙写方式也大多是写实的;《楚辞》中的女性则大多是非现实的,叙写方式也大多是喻托的。南朝乐府中的女性多是恋爱中女性,叙写方式是以朴素的民间女子自言之口吻出之;南朝宫体诗中的女性,则是男子目光中所见的女性,叙写方式是以刻画形貌的咏物之口吻出之。到了唐人宫怨诗和闺怨诗中的女性,亦大多为在现实中具有明确伦理身份的女性,其叙写方式多是以男性诗人为女子代言的口吻出之。如果把诗中这些不同的女性形象与词中的女性形象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词中所写的女性实在乃是介乎写实与非写实之间的一种美色与爱情的化身。因为从一方面看,花间词本是文人在歌酒筵席上为歌女写的歌词,而那些歌女的形象自然是现实中的女性形象。从另一方面看,这类女性又并无家庭伦理中的任何身份可以归属,只不过是供男子寻欢作乐的对象,所以其写作重点乃集中于美色与爱情,而“美”与“爱”又恰好是最富于象喻性的两种品质,因此,《花间集》中的女性形象也就潜藏了一种可以使人产生联想的某种象喻的可能。也许有人会问,《楚辞》中的女性不也是象喻的吗?可是你要知道,《楚辞》的寓托是有心的,而花间词的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却并无寓托之心,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所以,花间词中这种介于写实与非写实之间的女性形象就与以往各类诗歌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有了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就是形成词之特别富于引人生言外之想的象喻之潜能的一项重要因素。
讲座:从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看中国花间词
时间:1994.03.09
谈到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那本是伴随西方女权运动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文学理论,它开始于1949年西蒙·德·波瓦(Simone de
Beauvoir)的《第二性》(Te Second
Sex)一书之刊行。该书代表了一种强烈的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就对世界上各种社会经济及文化传统都造成了强烈的震撼。而我个人作为一个中国古典诗词研究者,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光照之中,对中国小词中的女性特质及其在词学中所引起的许多困惑问题,也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想法。
首先是关于花间词中女性的形象。西方女性主义文论早在60年代和70年代就曾提出了男性作者所写的女性并不是现实中真正女性的问题。到80年代,玛丽·安·佛格森(Mary
Anne Ferguson)在其《文学中之女性形象》(Images of Women in
literature)一书中,更曾将文学中的传统妇女形象分成“妻子”、“母亲”、“偶像”、“性对象”、“没有男人的女性”五类。这五类虽有身份的不同,事实上都是作为男性之配属出现的。即使第五类,也只是一种因没有男人而被怜悯被异视的对象。当然,这些论述与西方的女权主义有密切关系,我们不去管它,但我们可以透过他们对女性形象之身份性质的分析,也对中国诗词中女性形象的身份性质加以反思,并尝试藉此寻找出花间词之女性叙写与词之美学特质的形成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一种关系。
在中国文学中,早自《诗经》开始就有了关于美女与爱情的叙写。《诗经》中的女性,大多是具有明确伦理身份的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叙写方式也大多是写实的;《楚辞》中的女性则大多是非现实的,叙写方式也大多是喻托的。南朝乐府中的女性多是恋爱中女性,叙写方式是以朴素的民间女子自言之口吻出之;南朝宫体诗中的女性,则是男子目光中所见的女性,叙写方式是以刻画形貌的咏物之口吻出之。到了唐人宫怨诗和闺怨诗中的女性,亦大多为在现实中具有明确伦理身份的女性,其叙写方式多是以男性诗人为女子代言的口吻出之。如果把诗中这些不同的女性形象与词中的女性形象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词中所写的女性实在乃是介乎写实与非写实之间的一种美色与爱情的化身。因为从一方面看,花间词本是文人在歌酒筵席上为歌女写的歌词,而那些歌女的形象自然是现实中的女性形象。从另一方面看,这类女性又并无家庭伦理中的任何身份可以归属,只不过是供男子寻欢作乐的对象,所以其写作重点乃集中于美色与爱情,而“美”与“爱”又恰好是最富于象喻性的两种品质,因此,《花间集》中的女性形象也就潜藏了一种可以使人产生联想的某种象喻的可能。也许有人会问,《楚辞》中的女性不也是象喻的吗?可是你要知道,《楚辞》的寓托是有心的,而花间词的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却并无寓托之心,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所以,花间词中这种介于写实与非写实之间的女性形象就与以往各类诗歌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有了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就是形成词之特别富于引人生言外之想的象喻之潜能的一项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