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丁光训主教在布拉格谈到教会在世界寻求和平的工作。他认识到教会需要寻求圣洁、远离世界的罪恶。然而,他清楚地提醒人们:寻求和平不能忽略公义。“当狼攻击羊群时”,我们有“责任保护”羊群。没有消除压迫,而在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呼求和平是错误的神学。基督徒蒙召是要站在受害者一边。“基督真正的爱要求我们做出抉择”(NLS, p106-107)。
二十几年之后(1982年)丁主教再次讲到需要有明确的立场以及在上帝的权能中支持受害者。“历史所告诉我们不管合乎理性的、真理的或者是正义的声音有多小,它从来就未曾是真正微弱的。基督的复活与升天,支持这种声音,它大有能力,使人们能分别是非”(NLS, p30)。
“一些人不能理解教会在基督徒的眼中教会不仅仅是一般的社会团体而已,它有它的神圣性,是信徒属灵的团契,那是基督所爱的,基督为它舍命,藉着道和水来洗净它(弗5章)。中国教会的洁净是必要的,不过要洗净的是教会,不是为洗净教会而服务的水……教会和政。府分离的原则得到更多的强调的时候已经到来。按照丁主教的说法,政。府与教会应该在相互监督和平等的基础上发展出关系模式……教会的经济、人事、财产和组织上的自主(NLS, pp21-22)。 这样一些关于教.政关系伦理的反思虽然已经过了二十几年,有的仍然还是没有完成的议程中的主题。它们并非对.抗,性,的话题,但反映出民主与官.僚,主义之间继续存在着矛,盾。
摘录自:
http://www.gospeltimes.cn/news/2012_11_29/234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