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起那天坐车,看到百事新招贴出街。
我跟同事抱怨:百事真牛掰,签了一堆明星搁那儿放着,不拍广告不拍平面,连影子都见不着。
可口可乐相对之下,比较物尽其用。
转念一想,两家公司斗得如此激烈,大概百事抱着的想法是:即使我签来放着不用,也不让你用。
咬牙切齿的蹦出三字:真够狠。
然后心里美滋滋。
这四个不红的家伙还挺多人争,不错。
不知明年观光局过后,“冤大头”又轮到哪家?
笑。
其实真没想太多。
爱F4有如呼吸一般,平常而自然。
所以不必刻意提出来讲。
心甘情愿就这么遥望着他们,看他们闹腾,欢喜悲伤的度过流年。
仅此而已。
===
粉丝看偶像
总是难免自家的孩子自家爱
一家之言,难免偏颇
随便看看便罢,谢绝笔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