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天然气初装费早已取消
“2003年10月,我省物价部门就对天然气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立即停止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昨日,华商报报道了咸阳一市民《为天然气初装费打官司》一事后,引起西安不少买房者的强烈反响。西安市太白路的唐女士给本报送来了一份有关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复函上明确指出,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2002年财政部发文要求陕西省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据了解,2002年4月23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就曾公布取消了包括陕西省物价局陕价电调发[1998]22号中规定的天然气初装费等277项政府性基金,该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对公布取消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该通知还指出,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昨日,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却说,他们收取天然气初装费,肯定有物价部门的文件。
陕西省物价局文件 取消初装费 可收安装工料费
昨日,根据唐女士送来的复函,记者看到这份“陕价管函〔2003〕137号”的名称为《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函是对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发文时间是2003年10月9日。该答复函称:
去年(记者注:2002年)8月,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61号),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同年10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管调发〔2002〕107号)文件,规定“天然气用户建筑红线内安装的用气设施产权属于用户。为了规范天然气安装行为,保障安全用气,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可收取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
“2003年10月,我省物价部门就对天然气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立即停止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昨日,华商报报道了咸阳一市民《为天然气初装费打官司》一事后,引起西安不少买房者的强烈反响。西安市太白路的唐女士给本报送来了一份有关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复函上明确指出,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2002年财政部发文要求陕西省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据了解,2002年4月23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就曾公布取消了包括陕西省物价局陕价电调发[1998]22号中规定的天然气初装费等277项政府性基金,该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对公布取消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该通知还指出,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昨日,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却说,他们收取天然气初装费,肯定有物价部门的文件。
陕西省物价局文件 取消初装费 可收安装工料费
昨日,根据唐女士送来的复函,记者看到这份“陕价管函〔2003〕137号”的名称为《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函是对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发文时间是2003年10月9日。该答复函称:
去年(记者注:2002年)8月,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61号),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同年10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管调发〔2002〕107号)文件,规定“天然气用户建筑红线内安装的用气设施产权属于用户。为了规范天然气安装行为,保障安全用气,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可收取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