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我的印象来说——当然大部分都是优点,因为我只看到别人的优点嘛!——嗯,很单
纯吧,我只能这么说,他与上篇那家伙比起来简直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啊,也不怪嘛,他
看不破红尘,只能怪他资历太浅。
不过,我得夸他,因为,他真的很聪明,但是,他太贱,不懂得伪装,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最后,却被人瞧不起,这才是愚蠢哪。但是,他真的很傻,而又傻得可爱,就像一个天真
的白纸,他自以为自己是全班最贱的,但,他是全班最单纯的,因为单纯,所以天真。
我喜欢静静趴在桌子上看他笑,他嘴角有两颗酒窝,笑起来,我便觉得他又单细胞了很
多,他总是很不好意思地对我笑:“为什么看我?”我喜欢他的笑而已,也许,他就像一抹
旭日阳光,不知为什么,有他在,每天都亮堂堂的,心里总是暖暖的。
我知道这个吧潜伏着狗仔队队长,所以,我有必要讲一下,我不喜欢他,只是,我欣赏
他,我在他面前从没心跳加速过,从没脸红过,我同意快乐大本营上面说的,亲密男女之间
还是会有纯洁的友谊的。
我喜欢喊他小名——因为从没人喊过,我喊他“翔翔”,他锤了我一拳:“翔翔是我妈喊
我的,你不许喊!”我就调皮地喊他翔儿,这也是我调侃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