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精标准:
(一)、“dn↘文字”类:
1.字数超过1000字(诗歌类优秀作品可酌情降低此标准)。
2.文笔流畅、语言通顺、观点明确。无明显错别字、语法错误、逻辑错误及常识性错误。
3.抒发感情为主的文章,必须感情真挚、态度诚恳。
4..评论为主的文章,必须有较强的说服力。对大多数读者反对,或引起较大争论的文章,不予加精。
4.由于本吧吧务一向态度中立,因此对偏向性太强(如过于偏向月或L某一方,同时极力否定另一方)、容易引起争论的文章,持谨慎加精态度。
5.作者自己的文字必须占80%以上。对过多复制粘贴、引用他人观点的文章,不予加精。
6.必须是讨论DN作品本身或DN人物为主的文章。对过多讨论社会现实、时事政治、历史人物、宗教信仰等与DN无关的话题的文章,不予加精。
7.对有分歧的文章,由吧务组和审精组共同讨论后决定是否加精。
8.本吧谢绝一切抄袭类文字。所有经确认为抄袭的文章,无论是否加精,均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