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廷吧 关注:13贴子:703

【明相府】纳兰 明珠(纳兰明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纳兰明珠,是满州正黄旗人,家族虽为清之望族叶赫氏,却几乎没有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叶赫氏在康熙年间益以没落,明珠也仅仅从其父继承到侍卫名而以,从此靠其双手打下一片天地。明珠之岳父乃多尔衮亲弟英亲王阿济格,此人战功无数,但狂妄自大,自多尔衮死后继续无法无天,顺治为除此大患,将其与已得亲王爵的三子赐死,得公爵位的二子削爵,其余人一律扁为庶民。明珠与其女的婚姻,非但没有给他丝毫好处,还给他的前途带来了那么一些黑暗。但纳兰明珠始终是个璀璨的明珠,黑暗终究是掩盖不住光芒的。  

明珠之罪名虽为朋党,但其的忠心却是可鉴的,他对清王朝付出了几乎一切,但在位及人臣之时,却了为了家族复兴留下了永久的骂名,也成为了他永久的痛。他在三藩做大,毫不顾及自身,毅然上书议撤三藩,为收复台湾更以身入虎口,为抗击外敌,深入敌区,做为一位文官,是不易的,做为臣子,是尽忠的。而其能力还不仅仅在此。  

纳兰明珠初任云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内务府总管,四任弘文院学士,五任加一级,六任刑部尚书,七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八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经筵讲官,九任经筵讲官、兵部尚书,十任经筵讲官、兵部尚书、佐领,十一任经筵讲官、吏部尚书、佐领,十二任加一级,十三任武英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佐领、加一级,十四任今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佐领、加一级,而后更赐三眼花翎,在“相位”二十载,其能力可见一斑。  

明珠个人魅力非同一般,他精通满汉文化,做事干练,对人热情,能言善辩、正直不阿(早年),不惟权贵而又忠贞不虞,所以才能在康熙如此一代名君下仍有如此作为,历任邢部、兵部、吏部、礼部尚书,而后在“相位”二十载。
  明相画像 
 



1楼2007-04-26 16:00回复
    唉,人活一世,争得就是功名利禄。
    到头来,不过是个小木屋。没准还被那个不知名的给盗了


    4楼2007-05-01 15:11
    回复
      阿玛,儿媳给您请安喽!


      5楼2007-05-05 11:47
      回复
        到御花园来看看吧~!
        你一定会爱上那些可爱的小植物和那些可爱的小动物的~


        6楼2007-05-06 16:52
        回复
          • 221.130.33.*
          唉,人老了


          7楼2007-05-06 17:07
          回复
            • 211.136.28.*
            那些孩子是很可爱的!您虽然老了,但是可爱的花朵说不定能让您再度步入青春的殿堂~(有点儿恶心)您在御花园看上哪个可爱的孩子了的话,可以领养它回您府上~


            8楼2007-05-06 17:46
            回复
              阿玛,这不是在家,您这说话的调能不能。。


              10楼2007-05-06 20:39
              回复
                呜……说的话真是……好失礼啊……
                有种糟老头子的感觉~…


                11楼2007-05-07 00:30
                回复
                  哎呀,已经是入土半截的人了。
                  我呀活明白了。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残空折枝


                  12楼2007-05-07 17:33
                  回复
                    阿玛不能总去喝花酒了,该给容若和我找额娘了!


                    13楼2007-05-11 17:25
                    回复
                      没人嫁他呀


                      14楼2007-05-11 17:35
                      回复
                        是“榜样”么?来串个门…


                        15楼2007-05-11 18:10
                        回复
                          是我爹,不是榜样。。。
                          大阿哥。。。您太有才了。。。


                          16楼2007-05-11 19: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