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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10-26 20:24回复
    文案
      从来他都是这段感情残酷的一方。
      十年,那个人站在他面前,说爱他,他看都不屑看他一眼。
      他总以为他们之间有足够的时间,已经耗上了十年,再耗下去,也就差不多一辈子了。
      他知道对方执念太深,所谓放手,根本是笑谈。
      而当那个人终于放手,久违的自由,尝起来却不如想象般的甘甜。
      等到有一天他突然警醒了那人放手的真正涵义,却已经追悔莫及。
      轻轻的一刀,曾经怀里炙热的温度,终于变成了永远不可碰触的冰冷。
      只是想要卑微地说声对不起,都再也做不到。
      他不知道,原来一切都可以如此残忍。
      曾经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却不知道我爱你。
      现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生与死。
      当我才发现我爱你的时候,已经不可挽回。
      如果再让我在有一次紧抱的机会,还会重蹈覆辙么?
      主角:肖恒,洛予辰
    


    2楼2012-10-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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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1 08: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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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迷途的悲哀
        我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执念太深或者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最终化成厉鬼,徘徊于世间。
        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死了。
        割腕自杀。
        死得时候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执念、怨恨和不甘。
        就是觉得再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我只记得,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的切口,一池水慢慢从粉色变成朱红,然后我慢慢阖上眼睛。
        终于,放下了一切。终于,可以对他放手了。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么,衷心希望你能够幸福。
        我没有想过还能醒来,当然“醒来”这个词现在对我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应该说,我没想到还能看到光,起先只是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并没有自觉,总之现在回想起来,
      应该是身体很轻,仿佛被什么牵引着,我开始像树叶子一样飘起来,悬在空中,没有温暖也没有寒冷,没有痛苦也没有悲伤,只是轻轻地飘起来,周围一片黑暗静谧,但是冥冥之
      中,什么牵着我向前走。
        然后,突然有一丝明亮,渐渐,更加明亮,我看到了怀念的灯光。
        眼前的景物,逐渐明晰起来。
        我梦游般地环视,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我和他曾经的家。
        红木地板,大大软软的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仍然点着昏黄温馨的光晕,照着他恬静的睡脸。
        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地开始欣赏起来。
        他喜欢在软软的沙发上开着暗暗的台灯入睡,而且睡得极不老实。而我则喜欢在他入睡时偷偷坐在旁边,看着他那张刀削的俊美的脸,以及银色十字架耳坠闪耀的淡淡光华。
        “嗯......”他微微翻了个身,似乎觉得冷,伸手摸索着花纹繁复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翻来覆去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偷偷一次次帮他盖上,而现在我却爱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过来。我就如同平日偷看他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情,心里咯噔了一下,然而他的视线平视地扫过我,伸手从地上捞起了被子。
        他看不到我。
        他伸手的时候,实际上是穿过了我,而我们却都没有感觉。
        无所谓,反正在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无视我,他能碰到我的时候也就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看着他在顷刻之间继续沉入梦乡。
        其实我应该尖叫,我应该歇斯底里,我应该抓着上帝的领子拼命晃他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我没有见到上帝,我没有见到黑白无常,我没有见到哈迪斯,我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传说中的死了之后能够见到的起码能给我指个方向的人。
        我死了,没上天堂,没下地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孤魂野鬼。
        而且缚在他身上,这个的学名是什么,地缚灵?
        我觉得我肯定是做错了什么程序,比如说像《人鬼情未了》里一样,天堂的大门在身后打开了,我不小心没看到;或者是黑白无常今天有事,就把不小心我丢在了这里。
        或者是,在我满不在乎的表象下,有太过激烈的执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从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我就飘在他旁边了。说飘,也不妥当,就是身体很轻,但是脚还是踏在地面上,仿佛活着一样。
        他当然看不见我,也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随着他的移动,我却会被他牵着走。
        我目测了一下,最远大约不过半径三米以内。
        最初恢复意识的时候其实是之前,我突然发现我在车里,而他一脸疲惫地睡在后座,一看就是又上了一整天的节目。
        大明星,也难做。
        我伸手,却碰触不到他的发丝。
        然后就跟他回到了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还是我挂的没有品味的嫩黄色流苏窗帘,上面印着可爱的小鸭子,和整个房间带着几分奢华而简约的气氛格格不入。
        摆设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动。
      


      3楼2012-10-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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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忘却的记忆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他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他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
        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后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7楼2012-10-2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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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大哥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我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么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后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洛予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着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后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后面抱着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B市中心医院么。
            那是高一那年青年杯的决赛前夕,我们好不容易踢进决赛,决赛是在B市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于是我们就顺道B市观光小吃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虽然人家只是想抢劫,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洛予辰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把对方打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也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脑子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么办。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洛予辰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拼
          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肖恒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洛予辰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
            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当时洛予辰说,你不在后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真是丑陋的心灵啊。
            后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洛予辰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洛予辰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后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泣。
            他真的很热爱足球,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足球的意义就是洛予辰,没了洛予辰,足球之于我,什么也不是。
            我只是为了追着他跑,能在球场的后方看着他向前奔驰充满活力和阳光的影子。我只是为了听那一句,有你在后面我很放心。
            我断了他最好的梦想,我占着他的愧疚,没有能够自在那个时候挺身而出告诉他,坚持下去。没有我的球场你仍然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后来无数一次地憎恶过自己的卑鄙。
            不过上天哪会让我这等人逍遥,我很快地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如果不是我借着受伤,趁机霸占洛予辰的温柔地执意在医院逗留那么久,我们就不会在那里遇到夏明修。
            那天他推着我在医院的草地上散步,阳光非常灿烂。
            我想个乌鸦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只是突然我发现他慢慢地停了下来,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于是顺着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8楼2012-10-2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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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夏明修穿着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后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栗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着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觉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后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小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叔叔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老总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儿子。更进水的是他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反而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这样一来,突然洛予辰成了艺人,而我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会为他自己的前途求人,但是他来求我了。他请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他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早就知道我爱他。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变成现在这样,大抵都是我的错。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是鱼雷。
              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9楼2012-10-2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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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沉,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同学不愧是夏明修同学,问得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有些愤愤然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
                这算默认了?
                我一瞬间比岳飞还冤了。
                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洛予辰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
              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
                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其实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顶着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遇到了我最为愧对的人。
                其实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觉得洛予辰好像挺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憷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不过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
              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脑子进了水,对我特别好,我十七岁才认回来的老爸的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七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
              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 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surprise。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
                不过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我才注意到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我都快要鼓掌了,他还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本公司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很善良,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凉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肖恒用不着了。”
                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很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
                感觉真的很不好,心里给方写忆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就是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几乎是愤恨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就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巨好预测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
                这次不错,烧得噼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赏,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10楼2012-10-2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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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盛夏之风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百般求都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但是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
                ,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
                  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也只是对我而已。
                  然而在夏明修面前,他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
                  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我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看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
                  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然而自己阴魂不散的结局,真是令我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不过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
                  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就解脱了。
                  不可思议,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现在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沉沉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
                  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其实那个时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认为他最后是能活下来的。
                  洛予辰背着他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么。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但是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的。
                  后来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后我该怎么安慰洛予辰,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明明刚刚最接近地濒临死亡,他醒来第一句话仍然是笑着说:“跟你们说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终连命运之神都被他的坚韧打败了,居然在最后关头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在手术间外面的那几个小时,我把颤抖的洛予辰抱在怀里,那漫长的等待里我远比洛予辰要痛苦百倍。
                  洛予辰只是多余地担心,手术是很有保证的,结果八成是皆大欢喜。
                


                11楼2012-10-2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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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1 0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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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洛予辰偷偷叹了口气,我看到这家伙也都头大。
                    他是公司派给夏明修打杂的,我们全公司之所以都认得他是因为他只要有机会看到方写忆 ,眼一定是直的,暗地里的心思从他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笨拙的偷看和手足无措的
                  态度看来完全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所以已经是公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最大笑谈。
                    我每次跟小路说起这个人,小路就会很恶毒地说:“你啊,说别人?你自己还不是缠着洛予辰,怎么都不愿意放!”
                    拜托,天大的冤枉。虽然我死皮赖脸地缠着洛予辰,但是好歹我非常有钱,虽然不是自己赚的,而且就皮相来说虽然不及洛予辰和夏明修,也算是勉强挂得上英俊潇洒成熟魅
                  力。自打我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老总,多少生意圈的地主老财争着把女儿和小老婆往我这里送,要不是我一棵树上吊死,也该是温香软玉左拥右抱,儿子也一大堆了。
                    夏明修虽然善良,估计看到程理也想到了方写忆 ,自言自语道:“说起来,几天也都没见方总经理了。”
                    方总经理,大概过几天遗产交接手续彻底办完之后,就要改称方总了。
                    而原来的肖总,从此之后隐没在历史长河中,化作晨星......
                    自我嘲讽而已。
                    “方总经理好像......出差去了。”坐在一角的那个想吃天鹅肉的傻家伙低低道。
                    NND,居然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等到三日后方写忆 归来,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总之位易主的事情。
                    而新任总经理居然是世界知名品牌现任老总兼首席设计师LU DE VICI先生。
                    我小的时候最好的铁哥们是洛予辰,但是自从铁哥们变质之后,我的铁三角就是我、方写忆 和小路,我们三个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小路喜欢夏明修,经常跟我开玩笑说要
                  拆了他们,各分一半。现在在方总的授权之下,扔掉自己的公司跑来我们这里来,意义不言而喻。
                    我虽还不能衷心祝福洛予辰和夏明修的一派祥和,却也不希望小路再来横插一脚。
                    小路虽然不是演艺圈的人,却是中法混血儿,一百九十的身高,美型程度和才华横溢都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真下狠手抢下来,即便是洛予辰估计也不是对手。
                    可是现在小路的事情不是第一位的,因为这边出了点状况。现下夏明修正坐在沙发上,很认真很认真地问洛予辰:“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洛予辰说:“我怎么会知道。”
                    其实洛予辰是真的不明就里,他根本就不在乎,能知道什么,但是那一份风凉的态度,却让人觉得他仿佛是故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
                    “肖恒没事吗?”果然夏明修刷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脸上带了些激愤的红色。
                    “我怎么知道。”
                    “不知道不会打个电话问问看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你就一点都不为他担心吗?”夏明修说着,顺手从桌上捞起来洛予辰的手机,顺着姓名表往下找。
                    “你干什么!”洛予辰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东西,上前一下就把手机拨在地上。
                    翠玉的手机坠应声而碎。
                    哦,我才发现,还有这个呢。
                    这大概是洛予辰身上现存的唯一没有丢掉的属于我的东西了,我之前都没发现。
                    不多发现的时候,它也完蛋--
                    我以为洛予辰的气势终于可以镇住夏明修一下的时候,就看见夏明修居然眼里寒光一闪,一把把洛予辰拉到沙发上,捉着领子压下去。
                    没想到平日如可爱小兔子的夏明修关键时刻如此强势,气势非凡。
                    “洛予辰,你在逃避什么。”他突然吐出一句我不是很能听懂的话。
                    洛予辰似乎被他这一句彻底激怒了,他脸上出现了那种,我一看就知道下一秒钟会被他打的恶狠狠的表情,但是那只是一瞬间,他居然就又蔫了下去。然后居然被夏明修的瞪
                  视瞪得气焰全消,最后,居然是他自己讪讪地把领子整好,把手机捡起来。
                    然后似乎很不情愿地,但是还是乖乖地按了几下手机,屋子里静得很,于是听得见电脑小姐甜美的声音。
                  


                  13楼2012-10-2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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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洛予辰急躁了,按了,又打。
                      还是一样。
                      很正常,我的手机虽然是超长待机,老是没人充电也是不行的。
                      “我觉得出事了。”夏明修坐下,脸色凝重。
                      洛予辰则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我又一次欲擒故纵耍的贱招而已。
                      已经接近圣诞节了,街上到处美丽非凡,松树上挂了彩灯栓了彩带,玻璃橱窗里也喷上了各色铃铛礼物的图案,特别可爱。
                      这两天夏明修的工作突然特别忙,好像是LU DE VICI的旗下一批专属模特儿合约到期,意欲签约的新的模特儿。而夏明修,有望成为新款休闲西装“盛夏之风”的代言人。
                      什么有望,盛“夏”之风,根本是小路专门为夏明修设计的......
                      当年妒忌夏明修妒忌得不行的时候,就问,小路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干嘛偏偏喜欢那个夏明修?
                      结果小路的答案很俗气,他说:“你不觉得他很完美?”
                      废话。
                      小路也是,洛予辰也是,怎么这个世界都喜欢完美的东西?那我们这样不完美的怎么办?
                      圣诞当天是洛予辰的生日,大牌就是大牌,敢在生日当天给自己放假,而夏明修一大早就被不安好心的名牌设计师小路召唤了。夏明修离开的时候一脸歉意,不过洛予辰则好像也没有特别不高兴,只是一个人闲闲在家,但是我明显看得出来,从中午开始,每过一小时,他的脸色就黑下来一分。
                      他不停地看看手机,好像在等什么,也可能是在看时间,总之貌似有些焦躁。
                      我知道以小路那样死皮赖脸的性格,一定尽其所能地把夏明修留到非常晚。
                      在执着这点上,小路倒是和我有点像。
                      就不知道对着一个散发万丈光芒的小路,夏明修能不能坚守阵地了。
                      等到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洛予辰的心情已经看似非常糟糕。
                      我想那是当然,一个人过的生日,怎么样都是没什么意思。特别是在知道爱人正在和情敌“在工作”的时候。
                      报应,我想,往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我都死活缠着他,叫上一大帮人,叫上小路,甚至叫上夏明修,而我的生日,他从来就是“要工作”。
                      十年,每年这么巧总在那天他都会工作的特别晚。摆明了是不想过问。
                      后来我都习惯了。
                      我猜测夏明修回来的时候恐怕会有一场暴风雨。
                      过了一会儿,洛予辰突然又捞起手机,恶狠狠地瞪着屏幕,然后......居然给关机了。接着,他把宅电的听筒也拿了起来,正确地说,是摔到一边去。
                      我很不能理解,他对着电话发飙的用意在哪里。不能通电话并不影响夏明修晚上要回到这里来的事实。
                      夏明修果然拖到快九点才回来,抱了一个大蛋糕还有花和礼物。
                      比起我历年层出不穷的心思,真是俗气至极。
                      洛予辰却出乎意料根本没有我预想的一点气愤或者不满,由着夏明修傻傻地点蜡烛,然后勉强地吃他很不喜欢吃的甜腻腻的蛋糕。
                      于是我无话可说。
                      第二天两人照旧睡到中午。
                      还是夏明修先起床,从屋里穿着睡衣出来,那个样子即便妒忌如我也只能用“可爱到不行”来形容了。
                      虽然桌子上是杯盘狼藉,他还是注意到电话听筒落在了地上,微微露出了一个半梦半醒的困惑表情,拎起来放好。
                      放下的瞬间立刻就有电话进来,他就势就接了。
                      “喂,您好。洛予辰家。”
                      “......您找谁?”
                      “啊,他......已经不住这了......”
                      看样子居然是找我的。
                      我朋友不少,但是因为不能让人知道我和洛予辰同居的缘故,能打宅电来的也只有方写忆和小路。
                      方写忆不可能打来,但是我的事情方写忆也应该不会瞒着小路,况且对小路,夏明修的语气也不至于这样客气生疏。
                      “这个......现在没有,不过应该能联系得上......”
                      “可以......好,好......你,你说什么?”
                      看着夏明修突然凝重的脸色,我想到一种可能性。
                      非常不好的可能性。
                      夏明修挂了电话,再也没有了一丝倦意,脸上苍白苍白的,坐在沙发上都有点摇摇晃晃。
                      这时洛予辰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怎么了?”他问。
                      “......你知道肖恒生病了么?”


                    14楼2012-10-2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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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洛予辰偷偷叹了口气,我看到这家伙也都头大。
                        他是公司派给夏明修打杂的,我们全公司之所以都认得他是因为他只要有机会看到方写忆 ,眼一定是直的,暗地里的心思从他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笨拙的偷看和手足无措的
                      态度看来完全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所以已经是公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最大笑谈。
                        我每次跟小路说起这个人,小路就会很恶毒地说:“你啊,说别人?你自己还不是缠着洛予辰,怎么都不愿意放!”
                        拜托,天大的冤枉。虽然我死皮赖脸地缠着洛予辰,但是好歹我非常有钱,虽然不是自己赚的,而且就皮相来说虽然不及洛予辰和夏明修,也算是勉强挂得上英俊潇洒成熟魅
                      力。自打我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老总,多少生意圈的地主老财争着把女儿和小老婆往我这里送,要不是我一棵树上吊死,也该是温香软玉左拥右抱,儿子也一大堆了。
                        夏明修虽然善良,估计看到程理也想到了方写忆 ,自言自语道:“说起来,几天也都没见方总经理了。”
                        方总经理,大概过几天遗产交接手续彻底办完之后,就要改称方总了。
                        而原来的肖总,从此之后隐没在历史长河中,化作晨星......
                        自我嘲讽而已。
                        “方总经理好像......出差去了。”坐在一角的那个想吃天鹅肉的傻家伙低低道。
                        NND,居然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等到三日后方写忆 归来,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总之位易主的事情。
                        而新任总经理居然是世界知名品牌现任老总兼首席设计师LU DE VICI先生。
                        我小的时候最好的铁哥们是洛予辰,但是自从铁哥们变质之后,我的铁三角就是我、方写忆 和小路,我们三个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小路喜欢夏明修,经常跟我开玩笑说要
                      拆了他们,各分一半。现在在方总的授权之下,扔掉自己的公司跑来我们这里来,意义不言而喻。
                        我虽还不能衷心祝福洛予辰和夏明修的一派祥和,却也不希望小路再来横插一脚。
                        小路虽然不是演艺圈的人,却是中法混血儿,一百九十的身高,美型程度和才华横溢都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真下狠手抢下来,即便是洛予辰估计也不是对手。
                        可是现在小路的事情不是第一位的,因为这边出了点状况。现下夏明修正坐在沙发上,很认真很认真地问洛予辰:“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洛予辰说:“我怎么会知道。”
                        其实洛予辰是真的不明就里,他根本就不在乎,能知道什么,但是那一份风凉的态度,却让人觉得他仿佛是故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
                        “肖恒没事吗?”果然夏明修刷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脸上带了些激愤的红色。
                        “我怎么知道。”
                        “不知道不会打个电话问问看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你就一点都不为他担心吗?”夏明修说着,顺手从桌上捞起来洛予辰的手机,顺着姓名表往下找。
                        “你干什么!”洛予辰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东西,上前一下就把手机拨在地上。
                        翠玉的手机坠应声而碎。
                        哦,我才发现,还有这个呢。
                        这大概是洛予辰身上现存的唯一没有丢掉的属于我的东西了,我之前都没发现。
                        不多发现的时候,它也完蛋--
                        我以为洛予辰的气势终于可以镇住夏明修一下的时候,就看见夏明修居然眼里寒光一闪,一把把洛予辰拉到沙发上,捉着领子压下去。
                        没想到平日如可爱小兔子的夏明修关键时刻如此强势,气势非凡。
                        “洛予辰,你在逃避什么。”他突然吐出一句我不是很能听懂的话。
                        洛予辰似乎被他这一句彻底激怒了,他脸上出现了那种,我一看就知道下一秒钟会被他打的恶狠狠的表情,但是那只是一瞬间,他居然就又蔫了下去。然后居然被夏明修的瞪
                      视瞪得气焰全消,最后,居然是他自己讪讪地把领子整好,把手机捡起来。
                        然后似乎很不情愿地,但是还是乖乖地按了几下手机,屋子里静得很,于是听得见电脑小姐甜美的声音。
                      


                      15楼2012-10-2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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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洛予辰急躁了,按了,又打。
                          还是一样。
                          很正常,我的手机虽然是超长待机,老是没人充电也是不行的。
                          “我觉得出事了。”夏明修坐下,脸色凝重。
                          洛予辰则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我又一次欲擒故纵耍的贱招而已。
                          已经接近圣诞节了,街上到处美丽非凡,松树上挂了彩灯栓了彩带,玻璃橱窗里也喷上了各色铃铛礼物的图案,特别可爱。
                          这两天夏明修的工作突然特别忙,好像是LU DE VICI的旗下一批专属模特儿合约到期,意欲签约的新的模特儿。而夏明修,有望成为新款休闲西装“盛夏之风”的代言人。
                          什么有望,盛“夏”之风,根本是小路专门为夏明修设计的......
                          当年妒忌夏明修妒忌得不行的时候,就问,小路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干嘛偏偏喜欢那个夏明修?
                          结果小路的答案很俗气,他说:“你不觉得他很完美?”
                          废话。
                          小路也是,洛予辰也是,怎么这个世界都喜欢完美的东西?那我们这样不完美的怎么办?
                          圣诞当天是洛予辰的生日,大牌就是大牌,敢在生日当天给自己放假,而夏明修一大早就被不安好心的名牌设计师小路召唤了。夏明修离开的时候一脸歉意,不过洛予辰则好像也没有特别不高兴,只是一个人闲闲在家,但是我明显看得出来,从中午开始,每过一小时,他的脸色就黑下来一分。
                          他不停地看看手机,好像在等什么,也可能是在看时间,总之貌似有些焦躁。
                          我知道以小路那样死皮赖脸的性格,一定尽其所能地把夏明修留到非常晚。
                          在执着这点上,小路倒是和我有点像。
                          就不知道对着一个散发万丈光芒的小路,夏明修能不能坚守阵地了。
                          等到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洛予辰的心情已经看似非常糟糕。
                          我想那是当然,一个人过的生日,怎么样都是没什么意思。特别是在知道爱人正在和情敌“在工作”的时候。
                          报应,我想,往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我都死活缠着他,叫上一大帮人,叫上小路,甚至叫上夏明修,而我的生日,他从来就是“要工作”。
                          十年,每年这么巧总在那天他都会工作的特别晚。摆明了是不想过问。
                          后来我都习惯了。
                          我猜测夏明修回来的时候恐怕会有一场暴风雨。
                          过了一会儿,洛予辰突然又捞起手机,恶狠狠地瞪着屏幕,然后......居然给关机了。接着,他把宅电的听筒也拿了起来,正确地说,是摔到一边去。
                          我很不能理解,他对着电话发飙的用意在哪里。不能通电话并不影响夏明修晚上要回到这里来的事实。
                          夏明修果然拖到快九点才回来,抱了一个大蛋糕还有花和礼物。
                          比起我历年层出不穷的心思,真是俗气至极。
                          洛予辰却出乎意料根本没有我预想的一点气愤或者不满,由着夏明修傻傻地点蜡烛,然后勉强地吃他很不喜欢吃的甜腻腻的蛋糕。
                          于是我无话可说。
                          第二天两人照旧睡到中午。
                          还是夏明修先起床,从屋里穿着睡衣出来,那个样子即便妒忌如我也只能用“可爱到不行”来形容了。
                          虽然桌子上是杯盘狼藉,他还是注意到电话听筒落在了地上,微微露出了一个半梦半醒的困惑表情,拎起来放好。
                          放下的瞬间立刻就有电话进来,他就势就接了。
                          “喂,您好。洛予辰家。”
                          “......您找谁?”
                          “啊,他......已经不住这了......”
                          看样子居然是找我的。
                          我朋友不少,但是因为不能让人知道我和洛予辰同居的缘故,能打宅电来的也只有方写忆和小路。
                          方写忆不可能打来,但是我的事情方写忆也应该不会瞒着小路,况且对小路,夏明修的语气也不至于这样客气生疏。
                          “这个......现在没有,不过应该能联系得上......”
                          “可以......好,好......你,你说什么?”
                          看着夏明修突然凝重的脸色,我想到一种可能性。
                          非常不好的可能性。
                          夏明修挂了电话,再也没有了一丝倦意,脸上苍白苍白的,坐在沙发上都有点摇摇晃晃。
                          这时洛予辰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怎么了?”他问。
                          “......你知道肖恒生病了么?”


                        16楼2012-10-2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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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文在哪里…………


                          IP属地:浙江17楼2012-10-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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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足够了。我很满足。
                            他还有一点点在意我,这对于爱了他一辈子的我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一丝救赎。
                            夏明修回来得挺晚的,脸色已经不是出门时候的惨白了,但是神情还是很暗淡。
                            我非常的想不通,他干嘛如此紧张我。做戏的话他也该做足了,更何况洛予辰根本不领他的情。
                            因为洛予辰的关系我和夏明修也算是熟人,大家经常一起出去喝酒唱歌。生前我并没有对他很恶劣,但是也没有很友好——我的态度很明确,我带他玩完全是看着洛予辰的面子,“朋友”的位置,绝对没有留给他夏明修的一席之地。
                            洛予辰自从夏明修进门后又变回了冷酷冷淡的样子,夏明修不开口,他也不主动问,但实情是洛予辰已经明显败下阵来,明明装作漠不关心,却无法掩饰地用余光偷看着夏明修的一举一动,似乎想从其中探究点什么。
                            从夏明修的表情看得出他没有心情和洛予辰玩这种游戏,却也故意无语,还有着一点咬牙切齿的幸灾乐祸在里面。这种咬牙切齿的幸灾乐祸让我非常不安,我很担心方写忆已经告诉他了全部真相。
                            我不想洛予辰知道我已经死了。
                            之前不想让他知道,是考虑他和夏明修的关系可能会因为中间横着一个死人而遭到打击;现在不想让他知道,是我担心他。
                            生前我虽然不认为我死了之后洛予辰会仰天长笑三声从此皆大欢喜,也觉得他终于少了个包袱多少会轻松些,有点良心的话或许在今后的漫长幸福人生中偶尔闲暇之余对我这个他洛大帅哥旅途中不小心践踏了的一株小草愧疚这么片刻几秒。
                            然而在夏明修出门之的那几十分锺,我不能确定了。
                            说我自命不凡也好,一厢情愿也罢,我觉得洛予辰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在乎我一点。不管那种在乎是厌恶也好是怨恨也罢,我不希望我死之前放不了手,死了之后还扰乱他的心思。
                            两人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
                            最终是夏明修打破了平静。他摔了一只玻璃杯,应该是无心的,却表现得好像借题发挥一般。
                            我非常希望夏明修能够现在突然消失,我不想看到洛予辰知道我死掉的表情。
                            构想过他知道我死掉了的时候的样子,当时觉得是不管他会替我难过或者不会,都不是我想看到的。
                            现在他如果表现得无所谓,我反而也不会特别计较了,我就怕万一他会难过,那样我看不了,一刀我割的是自己,就是为了他能好,没想过要他难受。
                            突然觉得世界上要是能从来就没有过我这个人就好了。
                            “肖恒一向很健康的啊……”夏明修说,说完眼睛居然红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了?”洛予辰问。
                            “……白血病,”夏明修捂着眼睛说:“这是什么概率,我一辈子身边就一定要摊上几次这种事么?”
                            我呆了一下,原来方写忆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死了,而是把我得病的事情告诉了他。这个……总不是最坏的结果。
                            


                            IP属地:浙江19楼2012-10-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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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1 0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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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应过我不会告诉他的,之后方写忆可以再放出消息说治好了,然后就当从此之后肖恒和洛予辰一辈子都再也没有遇见就好。
                              他应该也不会有太多怀疑,毕竟人一生中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见过的老朋友、老情人太多了。有的时候甚至得到七老八十准备见阎王了,才突然记起:“嘿,当年那个家伙好像从我二十岁之后就没见过了,不知道还活着没有。哎呀,已经六十年啦,觉得没多久不见啊,原来已经这么久啦……”
                              夏明修毕竟是过来人,知道什么是白血病,他知道它又多恐怖,知道要有多少毅力多少坚强才能抗过来。
                              他不知道的是我哪里有他的半点顽强,这个病就是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洛予辰站着,没有表情,没有反应。
                              他遇到突如其来的事情的时候向来都是这样,夏明修却好像把他这种态度理解成了没有感想的意思,他愤怒了,直接踢开横在他们之间的茶几,冲过来抓着洛予辰晃啊晃。
                              “你有点反应啊!你难过吗?还是高兴啊?你说句话啊!”
                              我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夏明修这句话可以有两种理解方式,可以理解为他在因为洛予辰担心我而吃醋,但更像是在为我不值。
                              怪不得他们俩在一起甜甜蜜蜜的时候,我总在内心深处觉得“看上去很美”,却总有点不对劲,怪不得他不惜三番两次脑子进水触怒洛予辰,却总是在帮我讲话。
                              因为他确确实实毫无掩饰地在为我不值,他此刻的语气和立场,完全不是以洛予辰的情人的身份,他好像一个夹在我和洛予辰中间的朋友一样,通览全局之后替我打抱不平。
                              此时此刻就更为明显,夏明修完完全全把自己定位成了“局外人”,很真实地在痛恨洛予辰对我的绝情,很真实地在担心我,替我不值。
                              我开始觉得有些虚弱,很多事情都和我之前想象的不一样,很多事情我好像根本还没弄明白——起码夏明修现在的言行举动是我完全没有预测到的,对我和洛予辰之间尚有的一丝联系的奇怪地纵容和对那个很不招人喜欢的我的诡异的友好。
                              


                              IP属地:浙江20楼2012-10-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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