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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卦辞 : 噬嗑 亨,利用狱。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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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 噬嗑 亨,利用狱。
现注解周易的有关资料将此爻辞这样解:
噬嗑卦象征咬合,亨通顺利,有利于处理刑狱之事。
笔者对此解存疑:
咬合与刑狱之事风马牛不相及,这样解释欠妥。其实“狱”是会意字,由二犬和言会意,表示二犬相争,造字本义:比喻原告与被告之间诉辩激烈。应理解为“争讼”。此卦辞应这样解:
【译】噬嗑卦象征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可以用来争讼。(争辩)
注“噬”咬。《论衡·吉验》:“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
“嗑”闲聊,说话。《孔丛子·儒服》:“平原君与子高饮,强子高酒曰:‘昔者遗谚:尧舜千钟,孔子百觚,子路嗑嗑,尚饮十榼。’”
“亨”嘉之会也。(此为嘴好,健康,能说会道。)
“利”义之和也。(此为嘴能辨讲和洽于争讼之事。译为··· ···可以··· ···。)“用”连词。作用同“以”。表示动作行为目的,译为“来”、“用来”。
“狱”争讼。《吕氏春秋·高义》:“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忍:残忍。)


IP属地:辽宁1楼2012-10-24 09:29回复
    顶老赵,转一下立坤老师的帖子:
    【狱 】
    【噬嗑】利用狱
    【贲】象:无敢折狱
    【丰】象:君子以折狱致刑
    【旅】象: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中孚】象:君子以议狱缓死
    以象而言,离为狱,震与离合,为折狱之象。艮反震,艮与离合为“无敢折狱”之象。
    所以,震离之组合【噬嗑】利用狱,【丰】折狱致刑;艮离之组合【贲】无敢折狱,【旅】不留狱。
    【中孚】大象为离,正反兑为议论之象,故为“议狱”。234爻互震,有折狱之象;但345爻互艮,有不折狱之象,故有“缓死”之象。中孚之信,孚及犯人,还有什么不能孚呢?
    狱为什么是离象而不是坎象呢?这就要分析另外一个辞--“法”。
    【蒙】初六象: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坎为水,水之天性在于在于一个字--“平”,水往低处流,直到平为止,所以有一个词语叫“水平”。法则之“法”、音律之“律”皆为平准之义,所以坎为法、为律。【师】初六:师出以律。律为坎象。
    坎与离之关系:坎离互根,也就是坎离互为体用。“法”与“狱”之关系,体与用也,坎为法,离为狱。


    2楼2012-10-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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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9 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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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继续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2-10-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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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顶。


        IP属地:陕西6楼2012-10-2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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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求索,荫泽后人。


          IP属地:海南7楼2012-10-2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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