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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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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10:16  文章来源:商务部 外资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资字(2007)25号 
  【发布日期】2007-03-06 


  为了紧紧抓住跨国投资增长和国际产业转移带来的难得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指导全国做好吸收外资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2006年全国吸收外资基本情况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吸收外商投资继续保持平稳发展。2006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口径)数据: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同比下降5.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4.68亿美元,同比下降4.06%。其中:全国金融领域(银行、保险、证券)新批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2家,同比下降33.3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4.47亿美元,同比下降46.64%。 

  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产业吸收外商投资稳步增长。2006年,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1.4249亿美元,同比增长3.81%,尤其是通信设备制造业、光电子器件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幅高达61.40%、50.97%、48.63%。非金融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增长加快。2006年,非金融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6.92亿美元,同比增长25.79%,占全国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上升近4个百分点。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0.77亿美元,同比下降5.6%,所占比重下降6.78个百分点。宏观调控主要行业外商投资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以来,未批准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外商投资新项目或扩大产能项目。2006年,钢铁、水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分别为1.41亿美元和1.09亿美元,呈现大幅下降,降幅分别为66.67%和55.67%。 

  外商投资地区分布仍不平衡。2006年1-12月,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69.22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90.32%;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39.22亿美元,占6.22%;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21.77亿美元,占3.45%。东北老工业基地实际使用外资24.66亿美元,占3.91%。 

  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良好,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2006年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043.1亿元,同比增长19.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1.96%;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9060.7亿元,同比增长18.9%,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8.54%。1-11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9375.48亿美元,同比增长25.49%,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8.24%;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5096.17亿美元,同比增长27.90%,占全国出口的58.2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233.78亿美元,同比增长30.53%,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87.99%,机电产品出口3675.42亿美元,同比增长29.59%,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的74.05%。1-9月,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6062.12亿元,同比增长27.5%,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1.4%,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增加值占全国税收增加值的比重达25.59%。 

  目前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直接就业人数约2800万人,占全国城镇非农业劳动人口的10%以上。 

  二、2007年我国吸收外资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2007年,世界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以服务外包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服务业以及高端制造、研发环节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产业转移持续发展,并购仍是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跨国直接投资总量将继续增长。同时,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陆续出台吸收外资新政策,加大吸收外资力度,发达国家之间投资自由化程度逐步加强,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增长缓慢,入世过渡期结束后,发达国家要求我超出承受能力进一步开放的压力增大。 

  从国内形势看,宏观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涉外法律、法规日臻完善;跨国公司投资横向、纵向转移趋势明显;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我国吸收外资保持合理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土地、劳动力、能源等传统生产要素优势逐渐弱化;部分涉及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正在或将要陆续调整,短期内可能增加不确定性,长期看,将推进外商投资结构的升级与调整。 



1楼2007-04-23 10:28回复

      (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 

      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引导外资投向附加值高的金融、物流、连锁、信息技术、软件及技术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把握国际服务外包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已发布的财政、金融、人才培训、企业资质认证、国际市场开拓、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扶持措施,加速培育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服务外包企业。加大投资促进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其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地。 

      (六)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 

      进一步拓展外资统计工作的广度、深度,完善外商投资全口径统计系统,提高联合年检工作水平,加强外商投资监测分析;建立各地吸收外商投资重点项目的前期通报、后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外资信息工作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鼓励公平竞争,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健康发展,防范垄断并购和恶意并购,保持我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七)构建和谐开发区,增创新优势 

      适应相关政策调整,认真研究各项应对措施,制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发挥开发区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外资密集、内外结合的经济增长带;引导和鼓励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东部开发区产业集聚效应,延伸产业链;支持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东部地区开发区产业转移;推动东中西部开发区建立合作园区,引导东部开发区协助西部开发区改善综合投资环境。 

      (八)完善投资促进工作体系,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结合区域特点制定投资促进战略;建立健全全国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创新投资促进方式,实现投资促进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充分发挥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的作用;研究确定吸收外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杜绝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的行为,坚决纠正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 

      (九)积极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 

      全面、客观地研究、总结在对外开放条件下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经验,充分宣传、利用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探索利用外资促进创新新模式;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在引进的基础上做好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研发机构及企业开展研发合作,扩大外商投资技术溢出效应;鼓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三月六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外资司) 


    3楼2007-04-2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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