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月二十几日在 泰安陆路顺汽车租赁(吴18953899996)租用了一辆9座瑞丰商务,协议9月30日晚上使用,预计使用俩天,协议600元/天(司机和车,其他费用我们自己承担。)我提前俩天交定金300元。就在我们三十日晚上要用车的前三个小时左右,被告知:汽车使用一天费用为600元,第二天要再加200元,也就是说车子第一天为600元,第二天为800元,总费用由1200元变为1400元。让我们是不得不同意啊,又赶着第二天是国庆,根本没有时间再联系其他的车子!无奈我们只好将车程改为一天。更离奇的事情是:我们在用完一天车子跟他们结账时给他们300元(之前交定金300元,600元/天)他们不要,说是协议俩天1200元,我要给他900元才可以。之后我们又 给他们400元才解决啊!教训!!教训!!供租车的朋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