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利腾会议 ,于1545至1563年期间在北意大利的天特城召开 ,由教宗保罗三世、朱理亚三世和庇护四世先后主持,约176名主教参加。会议分为三个阶段,重点研究天主教和反宗教改革运动,讨论《圣经》与《圣传》的地 位、原罪与称义德教义,以及弥撒圣祭等等礼仪和敬礼圣人的问题。议决摘要是次为罗马天主教会之自我改革运动,被称为“反改教运动”(Counter Reformation)。部分议决内容兹摘要如下:
取消会吏长一职:会吏长即总执事,初期由主教任命,协助主教处理事务。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职权之弊,故在特伦托会议中予以取消。
第三次特伦托会议重申教徒必须缴付什一税。
废止售卖赎罪券的议案在第三次特伦托会议上被提出,到了1567年获庇护五世批准。
对于改革宗一向秉持为教义的"Eternal Security"神学观念,特伦托会议颁布:“如果有人说,一但称义便不会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受绝罚的”
为了对抗基督新教的影响,特伦托会议重新肯定耶柔米的武加大译本为圣经权威版本,会议委托教皇制定一部标准文本。
制定Tridentine Mass礼仪,即梵二前用拉丁文举行的弥撒礼仪。
在教理方面,教会采取“完全闭关主义”,对任何中世纪教理的攻击不作妥协的主张,也不加修改对新教的回应对于马丁·路德极力攻击的各项教义问题,天特会议有以下的决议:
罗马教会之一切传统教说,与《圣经》具有同等地位。
所有基督徒必须承认教皇之神圣性。
宣布马丁·路德所谓因信仰而获赎罪(因信称义)之说为异端。
罗马教会之所有神官、主教及总主教都必须以基督之清静生活为道德标准。
特伦托会议针对马丁·路德的各种“反改革”议决,很大程度上却改革了罗马教会
取消会吏长一职:会吏长即总执事,初期由主教任命,协助主教处理事务。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职权之弊,故在特伦托会议中予以取消。
第三次特伦托会议重申教徒必须缴付什一税。
废止售卖赎罪券的议案在第三次特伦托会议上被提出,到了1567年获庇护五世批准。
对于改革宗一向秉持为教义的"Eternal Security"神学观念,特伦托会议颁布:“如果有人说,一但称义便不会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受绝罚的”
为了对抗基督新教的影响,特伦托会议重新肯定耶柔米的武加大译本为圣经权威版本,会议委托教皇制定一部标准文本。
制定Tridentine Mass礼仪,即梵二前用拉丁文举行的弥撒礼仪。
在教理方面,教会采取“完全闭关主义”,对任何中世纪教理的攻击不作妥协的主张,也不加修改对新教的回应对于马丁·路德极力攻击的各项教义问题,天特会议有以下的决议:
罗马教会之一切传统教说,与《圣经》具有同等地位。
所有基督徒必须承认教皇之神圣性。
宣布马丁·路德所谓因信仰而获赎罪(因信称义)之说为异端。
罗马教会之所有神官、主教及总主教都必须以基督之清静生活为道德标准。
特伦托会议针对马丁·路德的各种“反改革”议决,很大程度上却改革了罗马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