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死了三百年的人,有时候比活着的人更重要。
只因心中存着的那份悸动。
————题记
早过了二八年华,少女怀春的年纪,却为了一个书里的人这样着迷。尽管知道这些故事只是作者的意想,不复存在的空念,但是没关系。只要知道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个人存在就行了。
隔绝了数百年光阴,我依然忍不住伸手触摸,妄想着突然能有一天,他就真的出现在我面前。
那样,我会高兴的疯掉。
指尖摸索,搜寻着他的名字,反复读着关于他的字样,我想知道他所有的事,他的一生是怎样度过。
片语只言,轻描淡写,四十三年,寥寥几笔。败者总没有过多的记载,少得那么可怜。
他将一生给了他的八哥,他帮他据理力争,他帮他得到他想要的。他本是重情重义之人,他本对他的四哥亦尊重有加。少有心机,换得的只是以“僭妄非礼”,革去黄带子,除宗籍,逮还京师。终有所悟,却为时晚矣。如何教人不惋惜?
越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情感便越加浓烈。看着描写着他的语句,想着他的总总,眼泪早已成串落下。
字里行间,款款深情。他是那么让人心疼的人。
白纸黑字,写下对他的意想,想着他高贵的出生,无忧的童年,待到成年时,有一个爱他极深的女子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他的一辈子会在笑声里,幸福度过。没了争权夺势,没了兄弟争斗,没了最后的“腹疾卒于幽所”。
我想,我是爱惨了他,爱得没了方寸。即便被人笑作傻又如何,他值得我一往情深。
只要心里的那份悸动还在,我就能对所有人说,我爱的人,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爱新觉罗·胤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