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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荆轲刺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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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临死前解释说:“事情之所以不成功,是想劫持你,得到约契,以报太子也!” 也就是说,荆轲想得到秦王政给他的一个“约契”,“以报太子”。那就是说,荆轲希望劫持秦王政,逼迫秦王政写个“约契”,把约契送给太子。但这就要求秦王政能跟齐桓公一样,答应了对方之后,自己也松了绑了,但并不立刻挥武士上来把对方宰了,而是说话算话(实际上,齐桓公就是这样的)。但是秦王政能这样吗?当然,燕太子丹在荆轲出发前,除了提出这一高级目标外,还提出了低级目标:如果劫秦王,反诸侯侵地,做不到的话,那就当场刺死秦王政。那么,按荆轲最后自己的说法,是想劫持秦王政,劫持秦王政确实是利最大,既能返回诸候的侵地,又能让荆轲活,实现他说的去而能返,也不至于“壮士一去不复返”那么悲丧。但是,当秦舞阳不能上殿的时候,一个人劫持秦王政的把握有多大呢?实际上,客观地分析,劫持秦王政,叫他返回秦国对诸候的侵地,这是不可能的,即便秦王政立了“约契”,荆轲一放手,老秦就会挥武士上来杀了他,即便秦王政对于这“约契”像齐桓公那样说话算话,放荆轲带着约契回去,最后真的把侵地都返回了,但这些侵地也会很快再次被秦人得去。而杀了秦王政,导致秦国政坛动荡,也许还会有擅有兵权的秦将叛乱,也报了太子丹的私仇,其实意义比劫持他也许还大。但是,对荆轲来讲,自己却是活不了了。所以他选择劫持,还是不够明智而只是计较了“利”(能让自己活)。当然,这已经是我们的恶意揣测了。实际上,荆轲临死的话,虽然被司马迁记录在案,但也是听别人转述,他到底说了什么,其实也许都不确切。荆轲临走既然说“壮士一去不复还”,那就是不回来了,不以劫持为目的了,最后又说劫持,所以,这事情也只能是个悬案了。不知是荆轲说的不准,还是记录者复述的不准。或者是唱歌为了押韵,只能唱成那样吧。但易水的流水,也确实是一去不还的。从技术来讲,荆轲确实是有劫持的意思,绕着柱子追了半天,最后一看劫持不了了,才投出匕首,结果不中,中柱。如果早就有刺杀的意思,绕着柱子追的时候,就以匕首投之,那匕首又是带着剧毒的,做过活人试验,流出一缕血,即立刻死,这样就能刺死秦王了。即便绕着柱子追的时候,投之不中,还可以捡回来,再投一次呢。呵呵。但无论如何,荆轲刺秦王的失败,不仅仅是剑术的问题,这里边有太多的纠葛。他选择了劫持,从而导致了他失败——这连他自己最后都承认。而他为什么居然选择劫持,是为了给列国带来最大利益,还是同时也主要考虑这样自己也能活(去而能返,成其“大丈夫”),这就是我们不能胡乱臆测,也恐怕不会有结论的了。总之,干大事要派原则主义者,不能派功利主义者,大约倒也是我们的一个教训。虽然原则主义者也许会做出我们看来不“理智”的事情,但功利主义者又会思考的太多。这个问题很有趣,就先说到这儿吧。


IP属地:江苏1楼2012-09-29 00: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