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条件:面试官的打压重点不明确。
应对方式:通过询问把握面试官的打压重点。
关键点:不能直接急于处理此类打压。
例如:
招聘单位:“我们觉得你的经验不够!”
应聘者:“请问您觉得我哪方面的经验不够呢?” (询问法的关键)
招聘单位:“我们是搞房地产的,而你以前都没有在这个行业里做过!”(达到询问法的目的)
应聘者:“虽然我没有在房地产这个行业里做过,但是人力资源管理在不同的行业是相通的。而且,以前我也参加过无数次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研讨会,其间与来自房地产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们进行过很多交流,对房地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已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加之我本人过往的经验,相信自己一定能胜任这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