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
为进一步创建优美、整洁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管理,缓解市区主要街路交通堵塞问题,根据我市总体规划要求,现有蔬菜、水果批发类市场不适宜在市中心区经营,因此决定停止现有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的批发功能,并通告如下:
2012年9月25日起,市区现有蔬菜水果批发类市场的批发功能停止,相关经营业户可在市场主管部门引导下,搬迁至具有批发功能的市场内继续经营。9月25日后,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取缔依旧在原市场经营的业户,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佳木斯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佳 木 斯 市 商 务 局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