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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蔡】痞子作品有感(一个朋友写的,偷来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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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亦恕与珂雪》,至此,蔡智恒的小说差不多看完了。如同其他小说一样,看完后总会唏嘘不已,不管结局是喜是悲,看到小说结束了,书中的主角有了属于他的结局,想想自己还要继续活着,难免少不了感慨一番。
其实我的个性是不适合看小说的,我也算不上多喜欢。总想着早点看完,无奈看书逐字逐行已是改不掉的习惯,心里希望一目十行,眼下却是十目一行,怎一个纠结了得— —、所以,我不太敢看太长的小说,长篇小说会让我纠结太久,而结局也只有一个,不会让我有更多的感叹,还是短篇的比较好。在我看来,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的区别就像电影与电视剧,电影不会无病呻吟,叙述事情干练简洁,这样才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表达更多的东西或者更充分地表达某样东西。电视剧则是为了占用更多的空间而给一件事情添油加醋,无关痛痒的枝节越多越好。其实这样重要的进展说不定会夹在节外枝中间被观众一起忽略了。而且,看一部电视所花的时间比一部电影要多得多,看到的东西却未必多于电影。这其实也是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的不同之处。不过,这里的长短之分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只是觉得蔡智恒的小说算不得长篇而已。



1楼2012-09-23 15:42回复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一天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这是《孔雀森林》里多次出现的一个心理测试,也是由这个心理测试开始,我开始接触蔡智恒的小说。说来有点可惜,当时看到这个测试,我并没有做出选择。等我意识到这点时,我已经知道这五种动物分别代表了什么,这时再做这个测试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抛开这些动物的象征,单纯要我选个动物的话,我会选择老虎,不过前提是它能保证我的安全。要不然的话,我就会选马,长得好看又温顺,还可以骑,多好。哈,扯多了。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很扯的故事,男主角,除了《夜玫瑰》,只要有提到名字,男主角一律姓蔡,蔡同学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笑容很甜的女生,写了封情书,却送错了人……呃,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要怎么说,我不知道主线是什么,但不应该是爱情,或许是选孔雀的人吧。他没和刘玮亭在一起,也没和柳苇庭在一起,而选择了李珊蓝,应该是没有错的。不过当看到蔡同学在已经不是他女朋友的柳苇庭面前抛洒尘封已久的“玫瑰花”时,倒是小小的感动了一把。他的那位喜欢“遛鸟”的死党荣安,也让我很是羡慕。就算没有女朋友,有这么一个兄弟也值了。《孔雀森林》是我看的第一部蔡智恒的小说,不知道怎么说,那就给个好评吧。
    


    2楼2012-09-2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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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看的是里程碑似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痞子和轻舞飞扬可以算是一见倾心,两人都是很有才,谈话很投机,让人不觉要对二人的相遇赞个好字。两人见了几次面便情根深种,这又让喜欢看大团圆结局的我大呼过瘾。不过蔡先生没有遂我的意,轻舞飞扬凋零了,在读者的嗟叹声中,留给痞子的只是一纸绝笔:
      如果我还有一天的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的女友。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再也无法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里的水都倒出来,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浴缸里的水全部倒得出来吗?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蔡同学看着轻舞飞扬修改过的他的PLAN,终于没能止住压抑已久的泪水,小说悲伤的气氛升至顶峰,真的很感人。看过这个小说的人,一见到轻舞飞扬这四个字,应该马上就会想到这段凄美的爱情吧。那个PLAN,也算是脍炙人口,深入人心了。
      


      3楼2012-09-2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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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咖啡》,篇幅很小,故事很好。更妙的是,结局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大团圆,虽然就写了男女主角两个人,但总归是个好的结局。而且,小说里男主角嘲讽痞子蔡的片段很有趣。
        蔡智恒本人觉得自己的小说写纯粹爱情的很少,不知道在《檞寄生》之后他还有没有写自认为算得上纯爱的小说,不过在《檞寄生》中他提到,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小说。痞子自己都这么说了,当然值得一看。小说以抽屉里的十支写了字的香烟开头,菜虫踏上了寻找方荃的旅程。在火车上,菜虫陷入回忆,故事这才开始……我不知道菜虫是不是神仙,但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他没有和明菁在一起真的是不可思议。可能方荃更适合菜虫,但只要是个正常点的人,早在遇见方荃之前就和明菁在一起了。我只能说,他果然是个奇怪的人,不管是蔡智恒还是蔡崇仁。小说里有两个场景当时非常打动我,一是柏森要离开了,菜虫为他送行,两人深厚的友谊被作者表达得非常到位,很有感染力。还有一个是在菜虫和明菁说他对她只是喜欢而不是爱的时候。其实喜欢和爱并没有多大区别,喜欢得深了,就是爱,没那么复杂的。不过这里菜虫只能说是喜欢明菁的,因为他更喜欢方荃,爱只能对方荃说。觉得明菁好可怜,但也不能说菜虫不对。真是造化弄人啊,既生菁,何生荃!选了方荃,明菁痛苦;选了明菁,菜虫和方荃痛苦;逃避选择,三个人都痛苦。选方荃对明菁不公平,选明菁对方荃不公平,不选对二女都不公平,自己也不甘吧。综上所述,选方荃是最优方案,这是理性的体现吗?还是因为作者是选孔雀的人?
        


        4楼2012-09-2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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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衣》中永远是台湾人的蔡同学喜欢的是来自日本的雨子,这注定了会是个悲剧。雨子真是个很好的女孩,可惜不是中国人,更不是台湾人。而要与蔡同学在一起,前提就是你得是台湾人,真的很可惜。雨子家乡的那个故事也很凄、美,正如痞子向我们描述的这个故事。
          《洛神红茶》让我想到了《爱尔兰咖啡》,不仅因为书名都是饮料,篇幅更是异曲同工。不同的是,《洛神红茶》的结局是属于“悲”这一阵营。嗯,洛神红茶,有点酸。值得一提的是,蔡同学高三时租住的房子,就是痞子蔡高三时租住的,倒不是杜撰出来的,只是不知道描述是否属实。这部小说也是痞子故地重游之后写下的,而洛神红茶的故事,是痞子睹物思人,还是发挥想象力的结果,我就不知道了。
          “嘿,我叫暖暖。你呢?”这是《暖暖》的开头,也是结尾。这句话也只出现了两次,但两次看到这句话的感受却大不相同。《暖暖》对我的触动挺大的,暖暖和凉凉在夏令营的时候,他们的相处会让我联想到菜虫和明菁,可能暖暖的个性和明菁有点像吧。蔡同学则几乎没怎么变过,老样子。“暖暖暖暖的问候温暖了凉凉凉凉的心。”呵呵,暖暖确实人如其名,会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让人想到冬天里的阳光。小说里在冬天的情节给人的印象也更深,以至于一提到《暖暖》我想到的就是寒冷的机场,凉凉与暖暖分手的场景。在小说的结尾再次看到“嘿,我叫暖暖。你呢?”时,不自觉地思绪又回到他们初见面的场景以及夏令营那几天他们相处的点滴,印象越深,寒意越浓,因为凉凉没有暖暖在身边了。不过我倒是有点想不明白,《雨衣》中蔡同学没和雨子在一起的因素很多,不仅仅是距离,没能在一起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凉凉和暖暖没在一起就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了。故事又不是发生在上个世纪,一个台湾海峡真的就会阻隔两人吗?这不合理嘛。我还想着凉凉会带着暖暖去暖暖玩呢,故事就这么结束了。唉,没办法,蔡同学是个奇怪的人。但话说回来,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怕是很多很多了,凉凉和暖暖,也只是做了一般人的选择而已。也许,只是因为这是小说,我便想着凡事都要有个完美的结局吧。
          


          5楼2012-09-2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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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夜玫瑰》,心情舒畅呵。终于又看到圆满的结局了,而且还不是像《爱尔兰咖啡》那种小篇幅。小说写的是两个故事,一边回忆大学时代和学姐的点滴,一边叙述和叶梅桂一起居住的琐事。也许学姐是他的一个心结吧,当柯先生回忆完有关学姐的一切,生活中他和叶梅桂则走到了一起,修成正果,皆大欢喜。这次男主角没有姓蔡,于是终于正常了一次。小说中并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是描述了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生活细节,平淡却不失味道,挺有看头。除了记忆中的学姐,几乎就没怎么写其他女人,要是还不和叶梅桂在一起倒真是天理难容了。过程有味道,结局也让人满意,我反而没什么可说的了。如果给蔡智恒小说的结局排个名次,我会把《夜玫瑰》排在第二,平平淡淡才是真啊。
            带着看完《夜玫瑰》的好心情,我又看了《回眸》,其实是《回眸》+《遗忘》+《遇见自己 在雪域中》,故事都不长,给我触动最大的是《回眸》。小说不算长,和《雨衣》差不多吧,但时间跨度却是痞子所有小说中最大的,从未成年写到将近不惑之年,字里行间都透着隐隐的沧桑感。蔡同学很幸运,能遇到那么一位红颜知己,不过遗憾的是,他们居然过了21年才见到面。其实他们早就应该见面的,在蔡同学要离开那间教室之前,哪怕是为了满足下好奇心也行啊。在其他小说中,作为大学生的蔡同学虽然腼腆依旧,但经常在网络上和陌生女孩聊不了几句就提出要见面。但这次确实有点反常啊,还是这么一位知性的知己。难道这就是大学生和高中生的区别吗?不知道我们这些人在20年后再回眸,看走过的路,会不会也发现一些抱憾终生的事呢?《遗忘》,简而言之,傻人有傻福。《遇见自己 在雪域中》,写景居多,其实《暖暖》里对北京和哈尔滨的许多地点景物也有详细的描述,不做评价了。
            


            6楼2012-09-2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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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鲸鱼女孩 池塘男孩》又是一部很值得一看的小说。蔡同学这次很幸运地遇见了6号美女,经过10年,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算励志吗?小说以蔡同学在朋友的研究室里看到绣球为开头,开始了有关“绣球”的回忆……这和《檞寄生》的开头如出一辙,不知蔡同学的际遇会有何不同。还好这部小说中,并没有需要绣球做艰难的抉择,绣球只喜欢6号美女,6号美女也只喜欢绣球。只不过绣球总觉得自己不够优秀,配不上6号美女,他觉得6号美女像只鲸鱼,自己则只是个池塘,没办法让这只鲸鱼快乐幸福。如果要和6号美女在一起,自己就必须变成大海。于是绣球始终没有表白,只是很努力地让自己变成大海。《檞寄生》中,菜虫最后一次从回忆中醒来之后,他是要去找方荃的。而《鲸鱼女孩 池塘男孩》中,绣球围绕绣球而展开的回忆结束之后,他没有变成大海,当时反而有些落魄。他自己也说,他和6号美女之间,只是这样而已,或许也只能这样而已。呜呼,看来暖暖和凉凉的故事再次上演了。所幸的是,故事还没结束,6号美女从芝加哥回来了,还是那个说窗外的雨像她的名字一样,“会停”的6号美女,还是那个喜欢听绣球叫她6号美女的6号美女,还是那个会用“我们是千辛万苦来到这里……的吗?”这种问句的6号美女。虽然过去了10年,但好像什么都没变,绣球只喜欢6号美女,6号美女也只喜欢绣球,绣球还是想要努力变成大海。其实,他早就是大海了。换句话说,他们早就该在一起了。像不像大海是不能由绣球自己说了算的,要由别人来说。只要绣球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池塘,那他永远不会觉得自己变成了大海。再换句话说,只要自己想要变成大海,并不断努力,那么自己一定会变成大海,哪怕自己还认为是个池塘。这部小说的结局,我要把它排在第一位。
              


              7楼2012-09-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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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就只剩《亦恕与珂雪》了。和《夜玫瑰》类似,写的算是两个故事,一个是蔡同学与学艺术的女孩的故事,一个是蔡同学写的小说,就叫《亦恕与珂雪》。只不过这部小说里的这部小说,蔡同学并没有提及太多,其实写的就是自己。自己的生活影响着自己的小说,小说的进展与生活中和“珂雪”的进展同步。当他与她在一起了,他的小说便结局了,他在小说里写的小说也随之结束。唯一有点可惜的是曹小姐,不过在《亦恕与珂雪》中,她是茵月,不是珂雪。这说明亦恕不会和她在一起的。她也没有让亦恕为难。很好的结局了,排在第三吧。
                《蝙蝠》……还没看……
                还看过一篇《再一次的亲密接触》,小说的风格与男主角的个性和痞子的小说很像很像,我还真以为是他本人所写。但从没听说他写过这部小说,而且以他的个性是不会再写这么一部小说的。不过这篇小说写的倒是真的还不错,故事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大同小异,只是结局比较好而已。可能是作者觉得《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结局太悲伤了吧,于是照猫画虎,写了这篇小说,真是个好人。


                8楼2012-09-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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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如果在小说中,蔡同学有要好的朋友的话,那他一定不是一般人。他的朋友要么是个好男人,要么就是有病,但他们却有个相同点,那就是和蔡同学不同,从外貌到性格,各有不同,总之不同就是了。因为蔡同学是个奇怪的人,所以和他不同倒也不见得是坏事。他的朋友都是非常难得的,印象最深的是荣安和柏森,人生中若能遇到这样的朋友,倒也不枉此生了


                  11楼2012-09-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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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无非是些什么小说感情真挚、风格独特、语言风趣啦,懒得说。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到痞子,我脑中浮现出来的却是余秋雨的模样,真不知道为什么,说不上来。他本人啊,挺值得让人敬佩还有羡慕的。一个念水利工程的,小说写的这么好,挺厉害呀。他一博士后,不缺钱;写这么多小说,有这么多读者,不缺名;老婆是《孔雀森林》里那个笑容很甜的“柳苇庭”,不缺爱。名利场,爱情场,都是大丰收,怎么不让人羡慕哇!
                    


                    12楼2012-09-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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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呀,居然有这么多,姐粘的都累死了


                      13楼2012-09-2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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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陀佛


                        14楼2012-09-2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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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15楼2012-09-2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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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禀报楼主,此楼已被我方占领


                            IP属地:天津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6楼2012-09-2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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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月没见,都自封姐了……惊喜果真无处不在啊。
                              话说@灬棍子灬 为什么你的字可以是红色?


                              17楼2012-09-23 17:1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