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成语写作不瘟不火。瘟:戏曲沉闷乏味;火:比喻紧急急促。指戏曲不沉闷乏味,也不急促,恰到好处。
1980年以后“不温不火”的用例逐渐多见,逐渐跟“不瘟不火”并行使用。因为字形有了变化,照着“温”的字面意义,旧瓶装新酒,人们按照一般人通常的理解,对“不温不火”的语义进行了改造,赋予它性格温和义和销售行情不火爆的词义。这类语义在《 人民日报 》上始见用例是1994年。举例说明:
“八毛五分钱,也开发票?”售书小姐简直烦得要上吊了。“没办法,公事公办。”那先生不温不火地回答。(1994年8月23日)
相比之下,中式快餐仍处于不温不火之状,缺乏自己严格的生产标准与特色,虽然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却难与自己的“洋对手”匹敌。(199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