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撞进这个帖子来,没想到看到的一番唇枪舌战还真是激烈……其实
@林曦 @要说的偏偏忘掉 两位争议的一切观点我看得懂的并不多(尤其是对于音乐专业的讨论)。我也不想发表我作为一个听众听音乐的感受。我只想说,二位的争议重点在我看来,就像是林曦老师认为榴莲不好吃,于是乎从自身经验出发下了个定义:榴莲很难吃! 要说的偏偏忘掉同学觉得这论调对榴莲很不公平,于是乎作为爱吃榴莲的人十分诚挚的劝说林老师榴莲的各种好处各种美味……但不爱吃就是不爱吃,林曦老师即使觉得榴莲也是一种好水果,但还是执着的认为:难吃就是难吃!它的各种好处不能成为我认为它好吃的理由!你怎么劝,我都觉得榴莲难吃!
其实,林曦老师错在自己不爱吃榴莲却十分执着的认为并宣布榴莲极难吃——好不好吃,这是个和张国荣的靓仔程度一样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论专业程度如何,这么一言以蔽之都略显武断。
要说的偏偏忘掉同学因为爱哥心切,十分苦口婆心的劝说了一大堆,从批评林曦老师的武断到最后已经变成为榴莲讨清白——它真的很好吃!——爱之心切,可以理解。但是劝说不但无效,还落得自己憋屈。
对于一个不爱吃榴莲的人,你怎么劝,他都极有可能不会碰的。咋办?提醒他:你可以不吃,但是别随便说他难吃。你觉得那股味道像便便,那在你眼里所有爱吃榴莲的人岂不都是在吃屎?——说话别太绝嘛!或许有一天,不爱吃榴莲的人因为机缘巧合,也会变得爱吃了呢?
我这番话说出来估计也会有人不喜欢听,估计也有可能被喷的一塌糊涂。只是我觉得看着两队本心都不坏的人马为了一个小问题大动干戈,而这场干戈可能会伤害干连到一些已故者、在世者,我还是决定也插上一脚。
好,废话说完。要喷请便。寡人先备着锅盖到旁边睡一觉去了~(话说把哥哥比作榴莲就够让我胆战心惊的,哥哥表生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