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动乾坤吧 关注:2,927,996贴子:54,106,963
  • 9回复贴,共1

菏泽一个交警中队长犯下滔天大罪竟然逍遥法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就在2012年8月19号夜晚,大约 9 点 40分左右,一个青年小伙子叫郭丙坤,,今年23岁,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上带着一个2岁零7个月的男孩,小男孩叫杨子恒,在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路口,自西向东,按红绿灯规定在斑马线正常行驶,就在这时,罪恶从天而降,一辆牌照为10831的夏利轿车以95码的速度突然飞驰而至,撞在郭丙坤的电动车的后轮上,把郭丙坤及小孩撞出50米开外,小男孩杨子恒当场死亡,郭丙坤也当场被撞得昏迷不醒,满身鲜血,左臂,头部擦伤,左腿粉碎性骨折,碎骨头飞出10多米远。经**查实,驾驶夏利车的人是一个**,姓名:张向民,为菏泽市**局菏泽**支队市区大队中队长,夏利车为报废车,车牌照为套牌,严重醉酒驾驶,超速行驶。
经医院检查鉴定,当时郭丙坤的左腿为粉碎性骨折,骨头大部分已经被撞飞出体外,手术中无法找回全部骨头,又派人到出事现场找回一些残骨,也没有找全,其中一个骨头已经被蚂蚁浸蚀感染,就这样,为了救人要紧,医院给郭丙坤先做了手术。据专家和医生讲,郭丙坤的腿很难保住,即使能保住的话,后果也不是很理想。
现在已经过去十八天了,郭丙坤毅然痛苦的躺在病床上在治疗,效果不见好转,眼看就面临截肢的危险,截止现在光医疗费就花了10多万了,亲戚邻居都借光了。当时住院后肇事司机只给了3万元现金,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见到他本人到医院来过。后来郭丙坤家人一直在找解决之路,肇事司机张向民反倒说不是他的责任,是郭丙坤的责任,也不给钱治疗了,还说是什么轻伤之类的话。
事已至此,不要再说什么恬不知耻的话了,谁是谁非,自有公论。我相信,菏泽市人民政府及肇事者张向民本人,应该给郭丙坤及家人一个公道!我们中国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以前的封建社会了,难道现在就没有枉法了吗?难道你身为小小**队长就高人一头了吗?就一手遮天了!隐瞒事实真相了吗!?我们老百姓就得听你说的,就该冤!难道说,你是人民**就该逍遥法外吗?!!还恬不知耻说什么轻伤之类的话,难道人都死掉才能算重伤!你自己身为人民**不是以身作则,不给老百姓做出榜样,开已经报废的车招摇上路,还是套牌车,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等,自己违了法不伏法认罪,还埋怨别人的不是,你的良心哪里去了?让狗给吃了吗??!!
另外:急寻2012年8月19日晚9点40分,在人民路与永昌路**通事故的现场目击者,有重谢!联系电话:15098238163, 15020565877一个郭丙坤家人的痛苦自述,盼望政府的无私处理,愿死去的灵魂得到安慰,愿在至今躺在病床上的人,不再受伤!!



1楼2012-09-09 09:58回复


    3楼2012-09-09 09:59
    回复
      2025-07-24 19:36:3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也是山东菏泽的,这是第一次在武吧回贴,只希望这个贴子不要沉。希望有能力的人帮帮他们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9-09 10:07
      回复
        如果是真的,作为一个山东人我也希望别沉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09-09 10:25
        回复
          现在的人,如果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只要加上**或者政 府就行了,可惜,用的太多人们就麻木了,换个套路吧大哥。。。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09-09 10:35
          回复
            我大菏泽出名了!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9-10 10:04
            回复
              做为一个人,这个必须顶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9-10 10:07
              回复
                山东人,不要沉,恨自己没电脑顶一下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9-10 10:08
                回复
                  2025-07-24 19:30:3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Vと
                  犭圅
                  n


                  15楼2012-09-11 20: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