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各自千秋!
为什么想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就这么难?为什么自己的家产不想卖就变成了钉子户? 凭心而论,如果是国家基建工程,应该小家服从大家,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就是拆了也无所谓; 但是情况是这样的吗?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是! 是开发商要强买,而且价格他定,这公平吗? 政府在里边做了开发商的帮凶,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和开发商是共同利益主体.有谁见过老百姓要买开发商的房子,老百姓自己给他定个价格,不卖不行,政府帮着老百姓说话,开发商不卖就给他戴个"钉子户"的帽子,然后法院盼开发商必须按老百姓开出的条件把房子卖给老百姓? 各位,谁见过? 有一个人见过吗?
没有,没有一个人见过!!! 这就是现实,所以我们必须自己保护自己的财产,自己保护自己生存的权利! 如果自己不努力,那就去要饭!谁也指不上,指着政府吃饭,还是指着你,指着他, 谁也指不上! 要500万是人家自己的权利,我自己的东西我不想卖都不行,那为什么我不能开个价呢,你闲贵你可以不买啊,没人强迫你买! 开发商卖房子不都是这样的吗,我就要这么多钱,你买不起可以不买! 这才叫公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