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特制订此作业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存在或潜在职业病危害的防治管理。
3.权责:
3.1HR
3.1.1负责职业病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
3.1.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数据,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影等数据。
3.1.3负责对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
3.2管理者代表
3.2.1负责督导职业病因素的评价,
3.2.2负责督导制定预防控制职业病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对实施
3.3各部门
3.3.1 负责参与本部门职业病危害的评价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定义
4.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作业流程
5.1职业病的鉴定
5.1.1各部门在每年危险源鉴别、评估的时候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鉴别、评估出部门内所有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
5.1.2各部门将鉴别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确认无误后将此登陆至<<职业病危害岗位一览表>>中。
5.2职业病的预防与监控
5.2.1各部门对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岗位配备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造成员工的职业病。
5.2.2可能造成职业病的岗位在新招员工时需将该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员工,并在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每年一次)、离岗前联系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诉员工。
5.2.3人力资源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2.4人力资源部需制订培训计划,对新进公司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培训。
5.3职业病危害的纠正
5.3.1各部门需对识别出来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制订管理方案,在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按方案执行,当执行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需重新制订管理方案。
5.3.2公司需对在年度职业病检查中检查出有职业病的员工,管理部需将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安排他们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每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