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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1楼2012-09-03 21:00回复

    在这个城市里,有个不起眼的普通人,他每天搭乘公车,去到各种地方,从来也不会坐过站。
    有时路途短,他在车上吃糖葫芦,每一站吃掉一个山楂果,最后一个山楂果吃完,他起身下车,刚好就是他要去的那一站。
    有时路途更短,他走上车,开始暗暗地唱一首歌,一首歌唱完,车门咣地打开,车到站了,他下车,果然就是他要去的那一站。
    有时,路途就稍微长一点,他带了书看,事先折好页,嗯,就从第七页,看到第二十页吧!他安心地看下去,一直看到有一页书被折了一角,他收起书,起身下车,他要去的店铺,正好就在他的眼前。
    有时他也很累,路途又长,一上车他就开始打盹,梦见小羊,有时也梦见别的,然后醒过来,他想都不用想,就下车,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了。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很久,有一天,这个人正坐在公车上,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还一次都没有坐过站呢!“嗯,我也是会一不小心,坐过站的吧!”他这么想着,开始试着坐过站。他在车上做各种事:吃各种各样的东西,唱了一首歌又一首歌,在车上写日记,做了不止一个梦……但不管他做什么事,做了多久,每次他下车,都还是不多不少,刚刚好到他要去的那一站。
    有时他故意拖延一点时间,比如,看书看到第二十页,那一页折起了一个角,他把角打开,把书页抹平,读完那一页,然后又再加读了两页书,下车,还是刚好那一站。
    有一次,他留心听了售票员的报站,报到他要下的那站,他没有下车,而是继续往前坐了一站,一下车,竟然还是他要去的那一站啊!售票员报错站了!
    又有一次,他留心听了售票员的报站,报到他要下的那站,他很仔细地确认过了:没错,这的确是他要下的那站!他没有下车,安心地等着车开到下一站再下,没想到售票员走过来对他说:“对不起呀!车子坏掉了!请你下车吧!”他沮丧地下了车:果然,还是他要去的那站啊!
    又有一次,售票员没有报错站,车子也没有坏,一切都很顺利,他坐在刚刚开过了站的公车里,等着下一站就下。可是他一下车,就发现这一个地方,比起原本他要去的地方,更加好,更加符合他的愿望。“这不正是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吗?”他对自己说,“都不算是坐过站!”
    后来这个人就放弃了坐过站的打算。他每天搭乘公车,去到各种地方,从来都是刚刚好,在那一站,他就下车了。他就是这样的人。


    IP属地:广东5楼2012-09-06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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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9 2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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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天气还很热的时候,留子就发现在她家的水泥院墙外放着一辆自行车,留子上了年纪,一个人过日子,那是在她到外面街角处倒那一点点垃圾时,看见那辆自行车的。车上的白漆已经片片剥落,露出了里面的黑锈,但看样子还能骑。这辆车没有支架,只是靠在墙上,一副孤独寂寞、百无聊赖的样子。开始时,留子想,也许过几天会有人采取走吧。
      然而出乎留子的预料,三天过去了,五天过去了,自行车还是孤零零地待在那里。
      “太可惜了。它可比我年轻多了……”
      每天早晨,她总是这样自言自语地把自行车周围的道路悄悄清扫一番。日晒雨淋,自行车越来越陈旧了。
      她想,这辆车是不是谁偷来后扔在这里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报告***。但她又觉得这样干好像是小题大做。再说,不知从何时起,她对这辆靠在墙上的自行车也产生了感情,每每看到它就感到亲切。在路上没人的时候。她会偷偷地握握车把,按按车铃。现在,那车铃已经锈痕斑斑,如果用力去按,就会发出痛苦的哀鸣。
      一天早晨,她发现自行车好像变了样子。仔细一看,车座子没了,后面货架的支撑铁条也被却去一根,后轮倒在地上。
      “哎,太可怜了……”
      她战战兢兢地抚摩着那车座子拔掉之后裸露出来的钢管,那儿粗糙得简直能划破手。
      后来的变化就更快了。前轮和后轮一起消失了,自行车已经不是靠在墙上,而是像被割掉了手和脚,趴在了地上。
      又过了几天,车把没了。车镫子和车轮的罩板也没了。终于自行车变成了一个奇妙的菱形铜管。有一天,那菱形钢管也消失了,水泥院墙前面只剩下了透出几分秋意的清晨的空气。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用竹扫帚把没有了自行车的街认真清扫一遍。突然,地在墙根下发现了那个没有了盖,锈得像干枯了的果实似的车铃。
      “哎哟,你是自行车上的……”
      她捡起了车铃,在小院的角落里挖了一个坑,下面垫上一片柿子树叶,耙车铃轻轻坦上了。
      那天夜里,一留子做了一个梦:院子的角落里钻出了白嫩的芽,转眼间长成了一棵比她还高的小树,而且树枝上挂满了闪着银光的车铃,在风中发出丁零丁零的清脆响声。


      IP属地:广东6楼2012-09-0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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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你很难想象,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相伴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
        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IP属地:广东7楼2012-09-0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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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那么你就会发现:有时候,家人的确很可怕。
          当然,这只是有些人。
          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也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而我的运气不错,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觉得,这好可怕。
          家人不能随便换,是世间最可怕的事。
          每次去餐厅点餐,我都会点一些没有吃过或者听过的菜品。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我就乖乖地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就算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点这么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去药店买护命素,尽管有人向你推荐其他的,但你却可以选择自己认定的这款。起码是自己选择的,起码有那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性的快乐在。
          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也不用过度悲伤或者自责,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有时候,家人确实让人感觉可怕!


          IP属地:广东8楼2012-09-0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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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她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她曾陪我一起等末班车,在过去的三年里,风雨无阻。此刻我形单影只,所以,当最后一趟车不断地在按喇叭,我依旧没看它一眼。她在,我才回家;她不在,家只是一个虚词。
            其实对于她的变化,我并不是毫无察觉,就像黑暗的侵袭,也是在平淡中逐渐地将光明吞噬。以太晚为借口,把我的末班车变成替罪羊,还莫名其妙地给我一张空白的纸,或许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可我真想说出来,在某个不加班的夜里,看见一个非常绅士的老男人优雅地把她邀上一辆兰博基尼,她笑了。
            她的笑将我的爱情挫败,但我的尊严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末班车不再,我依旧会奋斗到这么晚,不为兰博基尼,只为让她明白。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他表现得漠不关心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我正准备去做人流手术,独自一个人。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为事业奋斗的男人,是自己最理智、最无悔的选择,哪怕在每个寒冷而无聊的夜里,和他一起等最后的末班车,只为让他有尊严地活着。
            父亲说不要委屈自己,甚至要把他的兰博基尼送给他。我说都坚持三年了,相信他,我爱的男人一定会成功。可是我又怎么可以容忍,医院检查的证明明明亲手递给了他,他却连看都没看一眼,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地老天荒?我哭了。
            他的事业把我的爱情挫败,但我的家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当他开着属于他的兰博基尼来看我,我也绝对不会后悔,不为金钱,只为爱的誓言。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我把车熄火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一个公交车司机会走下车,去与一位陌生人攀谈。其实严格来说,我对他并不陌生,在过去的三年里,几乎在每个夜里的这个站,我都会看见他和他的爱人一起登上车,恩爱甜蜜的样子总会让我觉得自己满载着幸福,可是,幸福突然中断。
            公司规定要竭诚为乘客服务,其实即便没有这样的规定,我也会很真诚地做每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就像现在,我知道必须把手里的医院证明给他,告诉他,是他把它不小心留在车上的,并祝福他即将成为一个父亲。我想,他一定会兴奋地跳起来,或许,我与他,甚至她会成为永远的朋友。
            他的疯狂把我的友好挫败,但我的思考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他们还能一起搭上我的公交车,我一定会邀请他们与我一起,在公交车的窗下刷下爱的忠告:如果看见前面有阴影,那是因为背后有阳光。


            IP属地:广东10楼2012-09-1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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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成功人士对记者说:“我并不聪明,但我很勤力。”
              笨人看了,十分安慰。
              总有点帮助吧,人家读一次,我读一百次,人家跳罢舞才做功课,我黎明即起,埋头苦干。
              资质不如人,唯有多下苦工。
              勤力的牛虽然无可能名利双收,至低限度,有草裏腹。
              当然佩服懂得利用机会走捷径的聪明人,出场之际,已晓得找人抬轿、开路,边走边拢络打手,随时把异己者打个稀巴烂,假以时日,事半功倍,前途无可限量。
              不过渐渐发觉做笨人反而有好处,以不变应万变绝对省力,可专心工作,但见聪明人兜兜转转,偏偏遇着人算不如天算,变了千变也是白变。
              随便举个例:一人不识,活该寂寞,相识遍天下者,何尝不在叹息知己无一人,故何必劳碌地拢络朋友。
              笨是至佳藉口:我笨,只会得死干,不懂其他,我妈什么都教我,奈何。
              到后来,发觉得到的也并不比锱铢必计的聪明人少,笨人自有笨方。


              IP属地:广东11楼2012-09-12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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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告诉我:她的外婆老年痴呆了。
                外婆先是不认识外公,坚决不许这个“陌生男人”上她的床,同床共枕了50年的老伴只好睡到客厅去。然后外婆有一天出了门就不见踪迹,最后在***的帮助下家人才终于将她找回,原来外婆一心一意要找她童年时代的家,怎么也不肯承认现在的家跟她有任何关系。
                哄着骗着,好不容易说服外婆留下来,外婆却又忘了她从小一手带大的外孙外孙女们,以为他们是一群野孩子,来抢她的食物,她用拐杖打他们,一手护住自己的饭碗:“走开走开,不许吃我的饭。”弄得全家人都哭笑不得。
                幸亏外婆还认得一个人--朋友的母亲,记得她是自己的女儿。每次看到她,脸上都会露出笑容。叫她:“毛毛,毛毛。”黄昏的时候搬个凳子坐在楼下,唠叨着:“毛毛怎么还不放学呢?”——连毛毛的女儿都大学毕业了。
                家人吃准了外婆的这一点。以后她再要说回自己的家,就恫吓她:“再闹,毛毛就不要你了。”外婆就会立刻安静下来。
                有一年国庆节,来了远客,朋友的母亲自下厨烹制家宴,招待客人。饭桌上外婆又有了极为怪异的行动。每当一盘菜上桌,外婆都会警觉地向四面窥探,鬼鬼祟祟地,仿佛一个准备偷糖的小孩。终于判断没有人注意她,外婆就在众目睽睽下挟上一大筷子菜,大大方方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宾主皆大惊失色,却又彼此都装着没看见,只有外婆自己,仿佛认定自己干得非常巧妙隐秘,露出欢畅的笑容。那顿饭吃得……实在是有些艰难。
                上完最后一个菜,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朋友的母亲,才从厨房里出来,一边问客人“吃好了没有”,随手从盘子里拣些剩菜吃。这时,外婆一下子弹了起来,一把抓住女儿的手,用力拽她,女儿莫名其妙,只好跟着她起身。
                外婆一路把女儿拉到门口,警惕地用身子挡住众人的视线,然后就在口袋里掏啊掏,笑嘻嘻地把刚才藏在里面的菜捧了出来,往女儿手里塞:“毛毛,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吃呀,你吃呀。”
                女儿双手捧着那一堆各种各样、混成一团、被挤压得不成形的菜,好久,才愣愣地抬起头,看见母亲的笑脸,她突然哭了。
                疾病切断了外婆与世界的所有联系,让她遗忘了生命中的一切关联,一切亲爱的人,而唯一不能割断的,是母女的血缘。她的灵魂已经在疾病的侵蚀下慢慢地死去,然而永远不肯死去的,是那一颗母亲的心。


                IP属地:广东12楼2012-09-1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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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9 2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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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的中国百货公司买了一个石湾的陶器,我从前旅行时总是反对购买那些沉重易碎的物品,这一次忍不住还是买了,因为那陶器是一个赤身罗汉骑在一匹向前疾驰的犀牛上,气势雄浑,非常生动,很能象征修行者勇往直前的心境。
                  百货公司里有专门为陶瓷玻璃包装的房间,负责包装的是一位讲标准北京话的中年妇人。她从满地满墙的纸箱中找来一个,体积大约有我的石湾陶器的四倍大。
                  接着她熟练地把破报纸和碎纸屑垫在箱底,陶器放中间,四周都塞满碎纸,最后把几张报纸揉成团状,塞好,满意地说:“好了,没问题了,就是从三楼丢下来也不会破了。”
                  我的石湾陶器本来有两尺长、一尺高、半尺宽,现在成为一个庞然的箱子了,好不容易提回旅馆,我立刻觉得烦恼,这样大的箱子要如何提回台北呢?它的体积早就超过手提的规定了,如果用空运,破的机率太大,还是不要冒险才好,一个再好的陶瓷,摔破就一文不值了。
                  后来,我做了决定,决定仍然用手提,舍弃纸箱、碎纸和破报纸,找来一个手提袋提着,从旅馆到飞机场一路无事,但是上飞机走没几步,一个踉跄,手提袋撞到身旁的椅子,只听到清脆的一声,我的心震了一下,完了!
                  惊魂甫定地坐在自己的机位上,把陶器拿出来检视,果然犀牛的右前脚断裂,头上的角则完全断了。
                  我心里非常非常的后悔,后悔没有信任包装妇人的话,更悔把纸箱丢弃。这时我心里浮起一个声音说:
                  “对一个珍贵的陶器,包装它的破报纸和碎纸屑是与它相同珍贵的。”
                  确实,我们不能只想保有珍贵的陶器而忽视那些看来无用,却能保护陶器的东西。
                  生命的历程也是如此,在珍贵的事物周围总是包着很多看似没有意义,随手可以舍弃的东西,但我们不能忽略其价值,因为没有了它们,我们的成长就不完整,就无法把珍贵的东西少年带到中年,成为有智慧的人,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人生里的负面因素,没有负面因素的人生,就得不到教训、启发、锻炼,乃至于成长了。
                  对于一朵美丽的花,它脚下卑贱的泥土是一样珍贵的。
                  对于一道绚烂的彩虹,它前面的乌云与暴雨是一样有意义的。
                  对于一场精彩的电影,它周围的黑暗与它是同等价值的。


                  IP属地:广东14楼2012-09-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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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为你好。”是我们常常用的借口。
                    我们不会为不相识的人好,不会为邻居好,也不会为一位泛泛之交好,我们只为我们所爱的人好。
                    因为出发点是如此崇高,于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
                    “你不要再跟那个人来往了,他讨厌。”
                    “你不要穿这种衣服,难看死了。”
                    “你不该上这个课程,只有傻瓜才会认为有用。”
                    “你不可以看些比较有深度的书吗?这些全都是垃圾。”
                    我们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价值和喜好强加于喜欢的人身上。
                    既然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那么,我喜欢的东西,他也该喜欢。我讨厌的,他也应该讨厌。
                    一旦这个做法不得逞,对方“教而不善”,我们不禁满肚委屈,觉得自己的好意被辜负了。假使我不在乎你,我才不管呢!
                    “我就是喜欢这样!你别理我!”恋人又羞又怒。
                    一场吵架由此开始了。
                    “我是为你好,如果你是别人,我才不理你!”我们回嘴。
                    问题是:我们自己的价值和喜好又是否真的高出一点呢?
                    我们也许忘了,当我们怀念一个人的时候,怀念的并不是他的价值和喜好,而是他让我成为我自己。


                    IP属地:广东18楼2012-09-19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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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带家里的狗看医生,坐上一辆计程车。
                      由于狗咳嗽得很厉害,吸引了司机的注意,反身问我:“狗感冒了吗?”
                      “是呀!从昨晚就咳个不停。”我说。
                      司机突然长叹一声:“唉!咳得和人一模一样呀!”
                      话匣子一打开,司机说了一个养狗的痛苦经验:很多年前,他养了一条大狼狗,长得太大了,食量非常惊人,加上吠声奇大,吵得人不能安宁,有一天觉得负担太重,不想养了。
                      他把狼狗放在布袋里,载出去放生,为了怕它跑回家,特地开车开了一百多公里,放到中部的深山。
                      放了狗,他加速逃回家,狼狗在后面追了几公里就消失了。
                      经过一个星期,一天半夜听到有人用力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只大狼狗回来了,形容枯槁,极为狼狈,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奔跑和寻找。
                      计程车司机虽然十分讶异,但是他二话不说,又从家里拿出布袋,把狼狗装入布袋,再次带去放生,这一次,他从北宜公路狂奔到宜兰,一路听到狼狗低声号哭的声音。
                      到宜兰山区,把布袋打开,发现满布袋都是血,血,还继续从狼狗的嘴角流溢出来。他把狗嘴拉开,发现狼狗的舌头断成两截。
                      原来,狼狗咬舌自尽了。
                      司机说完这个故事,车里陷入极深的静默,我从照后镜里看到司机那通红的眼睛。
                      经过一会儿,他才说:“我每次看到别人的狗,都会想到我那一只咬舌自尽的狗,这件事会使我痛苦一辈子,我真不是人呀!我比一只狗还不如呀!”
                      听着司机的故事,我眼前浮现那只狼狗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的景象,它为了回家寻找主人,奔跑百里,不知经历过多么大的痛苦,好不容易回到家门,主人不但不开门,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立刻被送去抛弃,对一只有志气有感情的狗是多么大的打击呀!
                      与其再度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不如自求解脱。
                      司机说,他把狼狗厚葬,时常去烧香祭拜,也难以消除内心的愧悔,所以他发愿,要常对养狗的人讲这个故事,劝大家要爱家中的狗,希望这可以消去他的一些罪业。
                      唉!在人世间有情有义的人受到无情的背弃不也是这样吗?


                      IP属地:广东21楼2012-09-2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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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瞬间
                        叶倾城
                        她一生的爱情,不过是三个瞬间。
                        第一个瞬间,发生在大二的课堂上。她与邻座的安庆男生聊得十分投机。他知道她是武汉人。快下课的时候,他问:“我以后到武汉玩儿,去找你,好不好?”她说:“当然好。”顺手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草草画张地图给他。
                        第二个瞬间,是在毕业时的火车站上。歌着,酒着,挥手着,泪着,送走一个同学又一个同学,最后的站台上,只剩下两个人。北方的后半夜,六月也是凉的。星子都黑的时分,他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一直爱着你。”
                        她惊愕地抬头,看见他的脸,刹那间,恍然明了,何以那些看见他的日子,便连阳光也格外灿烂。她几乎想要狂呼:“我也是呀。”但火车呼啸而来的声音吞没了一切。
                        她向安庆写下一封又一封的信,却无一回音。是地址错误?还是……一颗错误的心?以为自此以后,便是两不相忆,却在深夜梦见他向她走来,仿佛有千言万语要倾诉,却只是哀痛地、静默地转过身去……她大惊而起,长坐至黎明。
                        而第三个瞬间,是六年后了。她新婚燕尔,去上海度蜜月。温厚的丈夫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她何以一定要安庆停留一天,寻访一位老同学。
                        而他给过她的地址,街都已拆迁。尘灰茫茫的街头,他们不知找了多久,问了多少人,才有一个男孩诧异地说:“他是我哥呀。”
                        隔了六年的时光重逢,却恍如清晨刚刚分手。他淡淡地问:“来了?”她亦回:“来了。”
                        还是生分了,只聊几句闲话。他的工作不算好。他笑一笑:“我差一点儿就去了武汉。工作关系都安排好了,我父亲……去世了。家里母亲、弟弟……没走成。”
                        ———那也就是她梦到他的时候吧?
                        才坐了一会儿,黄昏便在刹那间来临。见丈夫低头看表,她起身告辞,说着惯常的客套话:“来武汉,到我家玩儿。你知道地址吗?”他说得平常:“我知道。”回身拉开抽屉,从最上面取出一张纸———
                        那是六年前,她信手撕下的一张纸。墨色早已褪得极淡,却有一颗箭头,依然清晰地指向她的家……只是三个瞬间啊,便收拾了她一生的情爱。


                        IP属地:广东24楼2012-09-2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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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身不笑者的故事
                          一千零一夜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财主,有很多田产地业,家里车马、婢仆成群,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他死的时候,只有一个年幼的独生子继承祖业。
                          儿子逐渐长大,由于财产如山,他过起了享乐生活,终日沉溺于花天酒地之中。他为人慷慨,乐善好施,挥金如土。几年下来,父亲留下的钱被他花得干干净净。于是,他只好出卖婢仆和变卖家产,勉强维持生活,到后来变得一无所有,缺衣少食,没办法,他只好卖苦力,靠做短工糊口。过了一年,有一天,他坐在一堵墙下,等着别人雇他做工。这时,一个衣冠楚楚、面容慈祥的老人走过来,跟他打招呼。他觉得奇怪,问道:
                          “老伯,你认识我吗?”
                          “不,我不认识你,孩子。可我看你现在虽然落泊,但在你身上却有富贵的迹象呢。”
                          “老伯,这都是命中注定,你需要雇我做活吗?”
                          “是的,我可以请你去做一些简单的家务活。”
                          “什么事,老伯,告诉我吧。”
                          “我家里有十个老人需要照料。你能吃好穿好,我除了付你工资,还要给你一些额外的报酬。说不定托安拉的福,你会得到你所失去的一切呢!”
                          “明白了,谨遵所命。”青年欣然答应。
                          “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请说吧。”
                          “你必须保守秘密。如果你看见我们伤心哭泣,不许问我们为什么哭泣。”
                          “好的,老伯,我不问就是。”
                          “托安拉的福,孩子,你跟我来吧。”
                          于是,老人带着青年上澡堂,让他洗掉身上的污秽,换上一套崭新的布衣服,然后带他回家。
                          老人的家是一幢坚固、宽敞、高大的房屋,里面房间很多,大厅中央有喷泉,养着雀鸟,屋外还有花园。他们来到大厅,厅里彩色云石的地板上铺着丝毯,镶金的天花板灿烂夺目。屋里有十个年迈的老人,他们个个身穿丧服,相对伤心饮泣。眼看这种情景,他觉得奇怪,很想问明白,但想起老人提出的条件,便默不作声。
                          接着老人给他一个匣子,里面盛着三千金币,对他说:
                          “孩子,我把这些钱交给你来维持我们的生活,一切都托付给你了。”
                          “是。”他愉快地接受了老人的托付,开始服付照料这些老人。
                          他精心安排他们的生活,一切都亲自过问,和他们平安愉快地生活在一起。但没过几天,老人中的一个就害病死了,他们伤心地洗涤、装殓好同伴的尸体,把他葬在后花园中。
                          以后的几年中,这些老头子一个一个地死去,最后只剩下两人,一老一少,相依为命。又过了几年,这个老头也生了病,生命垂危。青年不由惭愧地对他说:“老伯,我可是勤勤恳恳地伺候你们,向来小心谨慎的呀!十二年了,我可没偷懒呢。十二年如一日。”
                          “不错,我的孩子。你精心照料我们这些年,确实勤恳。现在老人家们先后去世,那不奇怪,我们活着的人,迟早也是要去见安拉的。”
                          “我的主人哟!你如今卧床不起,病情很沉重。能否在此时告诉我,你们长期苦闷、伤心、哭泣的原因呢?”
                          “孩子,你别难为我吧,这些事你不需要知道。我向安拉祈祷过,希望他保护人类,别再让人们像我们这样悲哀地生活。你如果不想重蹈我们的覆辙,希望你千万别开那道房门。”他伸手指着一道房门,警告青年:“如果你定要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就去开那道门吧,门开了,你就明白了,但你也难逃我们那种劫难,到那时候,你懊悔就来不及了。”
                          老人的病势越发沉重,最后终于瞑目长逝。
                          青年把他的尸体葬在园中,挨着他的同伴们。这以后,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知做什么才好。他惶惑不安,老人们的事情吸引、侵扰着他。他想起老人临终嘱咐他,不许他开那道房门,一时被好奇心驱使,他决心看个究竟。于是他一骨碌爬起来,走了过去,仔细打量,那是一道十分别致的房门,门上上了四把钢锁,门楣上蛛网尘封。
                          老人临终时的警告警示着他,他不由得离开那道房门。可是,想去开门的心情始终烦扰着他。他彷徨、犹豫了七天,到第八天,他再也坚持不住,自言自语地说:“安拉的判决无法避免,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一定要开门,看它到底能给我带来什么遭遇。”于是他冲到门前,打破锁,推开门。
                          


                          IP属地:广东27楼2012-09-26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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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普通人
                            李娟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实在太复杂了,因此我们就忘记了。他的脸却长得极寻常,因此我们再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我们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欠了我们家的钱。
                            当时他赶着羊群路过我家商店,进来看了看,赊走了八十块钱的商品,在我家的账本上签了一个名字(几个不认识的阿拉伯字母)。后来我们一有空就翻开账本那一页反复研究,不知这笔钱该找谁要去。
                            在游牧地区放债比较困难,大家都赶着羊群到处跑,今天在这里扎下毡房子住几天,明天又在那里停一宿的,从南至北,绵绵千里逐水草而居,再加之语言不精通,环境不了解……我们居然还敢给人赊账!
                            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我们给人赊账,看起来风险很大,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划得来的。
                            春天上山之前,大家刚刚离开荒凉的冬牧场,羊群瘦弱,牧民手头都没有现钱,生活用品又急需,不欠债实在无法过日子。而到了秋天,羊群南下,膘肥体壮。大部队路过喀吾图一带时,便是我们收债的好日子。但那段时间我们也总是搬家,害得跑来还债的人找不着地方,得千打听万打听,好容易才能找上门来。等结清了债,亲眼看着我们翻开记账的本子,用笔划去自己的那个名字,他们这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
                            可是,那个老账本上的所有名字都划去了,唯独这个人的名字还稳稳当当在那页纸上停留了好几年。
                            我们急了,开始想法子打听这家伙的下落。
                            冬日里的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一看他沉重扎实的缎面皮帽子就知道是牧人。我们正好想起那件事,就拿出账本请他辨认一下是否认识那人——用我妈的原话说,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加蛮”(不好)的人。
                            谁知他不看倒罢了,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呀!是我写的字啊!”
                            我妈更加吃惊,加之几秒钟之前刚骂了人家“不要脸”并且“加蛮”,便非常不好意思,支支吾吾起来:“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
                            这个人揪着胡子想半天,也记不起自己到底什么时候买了这八十块钱的东西,到底买了什么东西,以及为什么要买。
                            他抱歉地说:“实在想不起来啦!”却并没有一点点要赖账的意思。因为那字迹的确是他的。但字迹这个东西嘛,终究还是他自己说了算,我们又不知道他平时怎么写字的。反正他就是不赖账。
                            他回家以后,当天晚上立刻送来了二十元钱。后来,他在接下来的八个月时间里,分四次还完了剩下的六十元钱。看来他真的很穷。


                            IP属地:广东29楼2012-09-28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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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9 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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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妻子
                              季羡林
                              我因为是季家的独根独苗,身上负有传宗接代的重大任务,所以十八岁就结了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不在话下。德华长我四岁。对我们家来说,她真正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辈子勤勤恳恳,有时候还要含辛茹苦。上有公婆,下有稚子幼女,丈夫十几年不在家。公公又极难侍候,家里又穷,经济朝不保夕。在这些年,她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只是偶尔对我流露一点,我实在说不清楚。
                              德华天资不是太高,只念过小学,大概能认千八百字。当我念小学的时候,我曾偷偷地看过许多旧小说,什么《西游记》、《封神演义》、《彭公案》、《施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小五义》等等都看过。当时这些书对我来说是“禁书”,叔父称之为“闲书”。看“闲书”是大罪状,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不但我,连叔父的女儿秋妹都偷偷地看过不少。她把小说中常见的词儿“飞檐走壁”念成了“飞胆走壁”,一时传为笑柄。可是,德华一辈子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部小说,别的书更谈不上了。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她根本拿不起笔来。到了晚年,连早年能认的千八百字也都大半还给了老师,剩下的不太多了。因此,她对我一辈子搞的这一套玩意儿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什么意义。她似乎从来也没有想知道过。在这方面,我们俩毫无共同的语言。
                              在文化方面,她就是这个样子。然而,在道德方面,她却是超一流的。上对公婆,她真正尽上了孝道,下对子女,她真正做到了慈母应做的一切;中对丈夫,她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绝对爱护。她是一个极为难得的孝顺媳妇,贤妻良母。她对待任何人都是忠厚诚恳,从来没有说过半句闲话。她不会撒谎,我敢保证,她一辈子没有说过半句谎话,如果中国将来要修《二十几史》,而其中又有什么“妇女列传”或“闺秀列传”的话,她应该榜上有名。
                              一九六二年,老祖同德华从济南搬到北京来。我过单身汉生活数十年,现在总算是有了一个家。这也是德华一生的黄金时期,也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我们家里和睦相处,你尊我让,从来没有吵过嘴。有时候家人朋友团聚。食前方丈,杯盘满桌。烹饪往往由她们二人主厨。饭菜上桌,众人狼吞虎咽,她们俩却往往是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吃,脸上流露出极为怡悦的表情。对这样的家庭,一切赞誉之词都是无用的,都会黯然失色的。
                              我活到了八十多,参透了人生真谛。人生无常,无法抗御。我在极端的快乐中,往往心头闪过一丝暗影: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家这一出十分美满的戏,早晚会有煞戏的时候。果然,老祖先走了。去年德华又走了。她也已活到超过米寿,她可以瞑目了。
                              德华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1995年6月21日一25日


                              IP属地:广东30楼2012-09-29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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