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
中小学教师职称将分五等
据了解,当前郑州市甚至全省实施的是1986年制定的中小学职称制度,中学和小学是两个独立职称序列,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
不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将能评“正高”。我省确定了郑州、焦作、许昌三个省辖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安排,改革试点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省辖市、县(市、区)教研室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怎么改革?郑州市人社局副局长王连伟介绍说,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同时,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