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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つ________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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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封笔文,希望你们喜欢。
最后的问候~~
以上,红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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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8-28 09:40回复

    Chapter 1 [据说一见钟情需要8.2秒,而鱼的记忆的只有八秒, 所以鱼永远都不会一见钟情。]
    佛曰:“万发缘生,皆系缘分。”
    金在中抖抖松垮的黑色漆皮短靴,无奈的耸了耸肩蹲下身去,视线顺着鞋尖的方向掠去,却不经意的看到一只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往上推移,入眼的是一张沉寂静如雕像般的面容。金在中从未见过这样独特的的长相,尽管五官精致轮廓清冽,却始终遮不去眉目之间一抹隐傲。
    “可惜了这样一副好皮相,何至于沦落到命丧街头。”
    金在中凉淡的默念,伸手触摸了一下那人的脸颊,意想之外的,入手竟还有一丝温热。
    郑允浩艰难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全身像积木被打散再重装起来一样迟滞而酸疼,意识也处于沸腾过后的混沌状态,只是这把昨晚记忆的碎片拼接成型,他想起好友朴有天的邀约,想起朴有天心事重重的边说些什么边灌自己喝酒,然后醉倒在酒吧里,想起自己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吧……再后来,就是郑允浩不知道的后来了。
    脸上有些发烫,郑允浩转了转脖子,便撞上了一双嵌满星辰的眸子,那人坐在床头灯黯淡的阴影中,脸是雪白的,发色漆墨一样黑,好像一碰就会染上一般,睫毛长长的在颊上拓印出淡淡的阴影。神色说不上悲喜,冷冷的,有些寡淡,有些历经沧桑。橘色的陈旧灯光下,他看上去更像一片薄薄的影子。
    见床上的人苏醒过来,金在中起身去厨房舀了一碗蔬菜粥放到床边。
    “你烧了一天多,现在终于醒了,没什么大碍的话吃了粥就回家吧。”金在中用手揉了揉太阳穴,眉心缭绕着倦色,孤高,却不惹人恼。
    郑允浩的脑袋里有了种奇异的逻辑——我用光那么多运气才见到你,为何不能再多看看你。
    “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我叫……郑允浩。”郑允浩咧开嘴微笑,一派和善。
    “金在中。”
    “在中……”郑允浩虚弱的眯了眯眼,“虽然冒昧,但我想问问,你需要合租人么?”
    注视着郑允浩的眼眸幽深如潭,金在中的的面庞上罩着一层清霜。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因为原来房子租期到了,合租的房东女朋友又要搬进去,就把我打发了出来。我没有太多钱,不知怎么办才好,只能去借酒浇愁,这才遇到了你……你这个好人。”郑允浩躺在床上合着眼皮气息微弱的瞎编,心里对自己的演技和脸皮厚度赞赏有加,“你能收留我么?让我睡沙发也行,只要给我一个容身之处,我会感激不尽。”
    金在中用手把润泽的头发整齐的撩到脑后,露出来秀美的额头,鼻梁十分纤细,他勾起了一抹不带温度的轻笑。
    “我对你的钱不感兴趣,你还能提供给我怎样的利益促使我答应呢?”
    “我想我可以——”晕沉的大脑再次停止了劳累的工作,在沉入梦乡前,郑允浩听见自己轻声说,“贩卖温暖吧。”
    1个宇宙,9大行星,204个国家,809个岛屿,7个大洋,我竟还有如此荣幸,得以遇见你。
    


    2楼2012-08-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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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2 [一只兔子忍不住哭了,泪水滴滴答答落到地上,干裂的泥土中窜出一朵艳红的玫瑰。]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
      “相信,但那只是喜欢,不是爱。”
      “喜欢到爱的距离有多远呢?”
      “谁知道呢。”
      在逐渐熟悉金在中的日子里,郑允浩有了两个新的爱好:装病被金在中照顾,还有,观察金在中。
      前一项对郑允浩来说其实很陌生。他是郑家的私生子,生母因产后抑郁而死,没有得到父亲承认之前的十五年,他尝尽人世百味,辛酸在身体中翻涌不息,从来只有他照顾旁人。凭借强硬手腕和幽灵作风的郑允浩,在二十一岁风华正茂时稳稳地坐上了“Mars”集团董事长的位置,往事皆已成空,背后一片荣光。那刻起,接近他的人源源不断,带着挑逗的欲望与功利的渴求,真正有意照顾他的,却还是没有。金在中淡然的关心让郑允浩甚至有些慌乱,这之后像是有蜜浆从喉口流入,甜香丝丝入扣。郑允浩坦荡的接受,坦荡的喜欢。
      后一项对郑允浩来说就很容易,因为金在中清楚的知道他的举动却不动声色。金在中似乎是个看起来很简单的人,简单到无谓,简单到只剩下喜欢与不喜欢来界定。而金在中总是冷淡的脸,也像是另一种漫长无望的不喜欢,郑允浩心里悄悄的想。
      ——金在中喜欢朴实的生活,吃穿住行都很平凡,他开了一家糖果店,不拥挤不张扬,可以闻到制作糖果的香气,而不是写字楼里令人窒息的气氛。
      ——金在中喜欢一个人的悠闲,他不看报纸不看电视,只会搬一张摇椅安安静静的在露台上看书,歌德、米兰昆德拉、狄更斯……都是带有遥远历史涩味的大部头。看得累了她就抬头望着远处的景色,神思迷惘,像沉湎于过去,逃避于未来的优雅贵族。
      ——金在中喜欢弹钢琴,最爱的曲子是“Lespoir”,弹奏它时金在中才会有真正的笑容,露出一点点的牙齿,两颊凹进去的笑涡,满含怀念的眼光。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子落在他清隽的脸上,有种恬静与落寞交织的温柔伤感。如果他能这样注视我,郑允浩再次在新年里悄悄的想。
      金在中有很多喜欢,却并没有最喜欢。金在中有很多不喜欢,却一定有最不喜欢。他最不喜欢的,是关于他过往的一切——
      “为什么要去糖果店等我回家?”金在中捧着一大杯奶昔,用毯子把自己整个裹起来。
      “没什么特别原因,只想和你多呆一会儿,况且我也是顺路的。”
      金在中瞟了郑允浩一眼,只看到他带上几分睡意的侧脸,便又垂下眼去。“你在哪里工作?”
      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郑允浩自然的说:“我在‘Mars’附近的一个小公司,你知道‘Mars’……”
      “哐当”,手里的杯子应声而碎,金在中的脸色青白,瞬间褪去了血色,甚至控制不住的颤抖,直接用手就捡起了碎裂的瓷片。
      “你会受伤的!”
      “我没事……走开。”
      郑允浩着急的握住金在中的手腕,金在中却挣脱出来狠狠扇出一个耳光,直打得郑允浩偏开的脸上沾满了血印。
      “郑允浩,你留在我身边绝非巧合!你到底有何居心,目的是什么?是谁派你来的,Mars?还是Jupiter?你这虚情假意又是做给谁看!”金在中依旧在颤抖,那声音却仿佛埋在孤寂的冰川底下,冷的入骨三分。
      郑允浩缓缓转过头静默了一段时间,好像是在思考要回答众多问题中的哪一个,然后他再次握住金在中鲜血淋漓的手。
      “你说的没错,也正好打醒了我,我确实别有居心也别有目的。我的居心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恐怕喜欢上了你。我的目的倒是时刻在变,不让你孤单,不想你难过,不惹你讨厌……而我上一刻的目的是不希望你受伤。”
      手被纱布慢慢包扎好,随着淡淡的嗓音,细流一样的暖热通过动脉汩汩渗入心房,带来密实的充塞感。金在中嘴唇翕动却说不出话,眼瞳深处深不见底,郑允浩浅笑着碰了碰金在中苍白的脸颊、
      “放下敏感的戒备和更沉重的背后,会活得不那么辛苦吧?在中,就算你不喜欢我,也别对喜欢你的我如此残暴啊……”
      我只是想有一个人明白我,即使我什么也没说。
      


      3楼2012-08-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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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3 [在这一刻我就能说:停一停呵,你真美丽。]
        郑允浩并没有要刻意调查金在中的过往,只是金在中类似恐慌症的反应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最终查到的结果却让郑允浩后悔不迭却又莫可奈何,那结果元比他想象得更为忧伤,郑允浩的痛苦开始与金在中同步,特别是在这难以救药的窘况里。
        分享秘密也是一种甜美的折磨,当然对郑允浩来说,那可丝毫不甜美。
        诚实的说,那天晚上郑允浩的告白也许并不是全部的真心,有些许权宜的色彩,也有些许想看金在中反应的心思。但传言总说,说出的话语更容易成真,亲口承认的威力兴许也更为巨大。
        因为喜欢是意见和经验无关的事情,它莽撞、直接,是你在枝头看到的第一枚果子,是最初盛夏在窗台上的那只蜻蜓。
        金在中的糖果店附近有一所小学校,因此店里的主顾大多都是一些活蹦乱跳的孩子,扎着每天不同的发式,穿着统一的制服,羞涩的女孩子会小声讨论着娃娃的衣饰,淘气的男孩子会把自己打扮独眼船长或是西部牛仔。金在中总是一边忙碌着,一边感受那些珍贵的朝气,像从未经历过那样渴望。
        而郑允浩,在无事的下午就会跑来,整理被弄乱的货架,照顾幼小的客人们,与偶尔来买糖的年轻情侣相谈甚欢,以及,从不同角度偷看金在中。
        这一天很是清闲,小学校组织郊游,孩子们都去疯玩了。但这完全不能影响到店主的心情啊,郑允浩的眼睛扫过一排排花生糖、棒棒糖、薄荷糖球时小声感叹,突然有点忐忑的期待。
        而此时厨房里的金在中制作果汁糖,在锅内加入砂糖、食用葡萄糖和橘子汁,置于旺火上煮熬后加入柠檬汁拌匀,一直到它变成稀状,有那种甜蜜的颜色。他将案板细细擦干净,抹上一层均匀的熟花生油,把糖胚放了进去,压成薄糖片,在精致的切成小方块,接下来只要等方糖块晾凉凝固后,沾上糖粉,直接硬化就可以了。金在中呼出一口气,满意于自己的作品。
        “在中,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不知什么时候郑允浩走了进来,斜斜的靠在了流理台上。
        “是什么?”
        “你的店叫做‘Je Me Souviens’,法语里的意思是‘我会记得’,那么值得你如此挂怀的事物是哪些呢?”
        “大概是……值得的人们。”金在中垂着头思考了很久。
        “那我呢?能否有资格成为值得的人。”郑允浩幽深的瞳孔倒映着璀璨,一时间竟然流光溢彩,宛若明亮的晶石。
        这一次金在中思考了更久,郑允浩对他的好,他并不会装聋作哑当做没看见——“你猜猜吧。”——留下的是朦胧的答案。
        手被握住,以一种不容忽视的坚定,金在中试着把手抽回来,却发现郑允浩抓得太紧,他挣不开。他不由去看他,他也正含笑看着他,那双凤眼里似乎流淌着金在中难解的情愫,那是他从未见过的,深情的眼神。
        郑允浩忽然很怕他开口说话,任何话语都会破坏这一刻的柔和与暧昧,破坏殆尽。于是他也不能开口,因为这一刻,他觉得无话可说,刚刚握住那人手心的冲动化成无言的魔药。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心情吗?既温柔又忧虑。他温柔地看着你的时候,你会忍不住用同样温柔的视线回应他,甚至开始期盼。但又有了惶遽,而郑允浩为了避免这种恼人的情绪决定赌上一把。他托起金在中的后颈,把吻印刻到他的唇瓣上。过了许久,郑允浩仿似听到一声从喉间逸出的轻笑,金在中伸出舌头舔了舔郑允浩的上唇,更深的吻了下去。
        金在中闭着眼抱住郑允浩有力的臂膀被吻得迷迷糊糊,完全忘记了晾在一边的,可怜的果汁糖。
        假如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
        


        4楼2012-08-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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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4 [我没有别的方法,就有爱;我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我没有别的能耐,只有爱;我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
          一个开始,无可避免的就将被对方有所触动的人放置在一起。有些时候需要的更多的不是追求讨好,也不是不肯言明的好感和同有立场的对立与妥协,更不是用重重误会来让彼此认识到对方有多么重要。只需要彼此契合,一点点时机,还有微小却无法被掩饰的温柔。
          那便有了,可握的手,感知的心,平淡稳妥的一辈子。
          郑允浩和金在中和普通的情侣并没有什么不同。
          ——逗金在中是郑允浩很喜欢做的事情,看着他清冷的脸庞一点一点从眼角眉梢化开,将柔暖从心底勾出来,变成脸上动人的浅笑,黑色的眸子折射着星空的灯光,又像浸染了日光,透出暖洋洋的意思,让看的人心旷神怡。
          ——两个人并排走在马路上总是隔得不远不近,不会比社交距离远,也不是调情的近,只是有一种亲切感,像散发出香味得旧书或者焐在火炉前的毛衣给人的感觉一样。郑允浩一般站在左边,靠近马路,军装外套下的手轻轻碰触金在中的,有时偷偷勾住,很快又放开,对视的眼底都有月牙形的笑意。
          ——郑允浩非常忙,但金在中并非一个难哄的恋人,他甚至非常的理解,在连郑允浩真正的工作都不清楚之前就给予全部的信任,简直是风一样不羁的男人,反而是郑允浩对他这种“放养”的态度感到些微的吃味。
          在一起也没有正式约会过,最经常的是在有风的黄昏沿河堤散步,风吹乱郑允浩的头发,金在中带着慧黠的神色把郑允浩的头发揉的更乱,连刘海都软软的耷拉下来,再一丝一丝帮他捋好。沉寂之中弥漫着柔和,金在中看看身边的人,长睫毛因为渐次昏暗的光线而投出两道羽扇般的剪影,嘴角漾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弧度。他们在淡橙色的光晕里接吻,依稀的余晖发挥着最后的热度,他们柔软的发尾就被烤的暖热,飘在风中。
          ——金在中的厨艺极其高超,竟然连焦糖奶油圣马可蛋糕或意式奶冻都做的很地道,更难得的是他很愿意自己洗碗,来个最干净的收尾。郑允浩会凑近他,轻拍一下他的臀,再亲亲他的眼睛和鼻尖。之后他们也许会**,嘴唇便等到那时再仔细照顾。
          黑发洒在金在中乳白的皮肤上,他清瘦而平静,不言不语,如同湖水,水面有涟漪,有落花,仍是清冽而平和。金在中不用香水,却有冷香随体温从身体里散逸出来,变作温热。郑允浩偶尔会用牙齿研磨金在中的纹身,好大一片妖艳又端庄的开放在蝴蝶骨,从最深处证明了骨子里的金在中是何等颠覆。但大多时候都是面对面,紧拥,没有一点缝隙的融在一起。不管是身,还是心。
          金在中回忆起来好像整个晚上都是高潮,大大小小,之间延续得没有空隙。缠绵,湿润,黏腻。
          我喜欢他的脸,喜欢他的身体、声音、说话方式、呼吸的频率,甚至是他看着自己欲言又止的表情。
          金在中慢慢相信,生命中充满了巧合,两条平行线也会有相交的一天。他还有很大部分不了解郑允浩,但他不在乎,因为和郑允浩相处的时间,总是有着光,又安静又辉煌。
          爱一个人,会因为和他站在一起的骄傲而荣耀的无以复加
          


          5楼2012-08-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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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5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的。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人们似乎总是忘记,上帝总是爱用琥珀色的稠密美好来使人丧失了绸缪的警觉,这样当他恶作剧得逞之时,人们就会惊慌着“啊”的一声被劈成无数碎片,遗留下湿润的眼珠。
            这是多么的喜闻乐见!
            金在中的所经历的再一次痛苦并不是猝然生出的意外,是早有预谋的,对不幸的重复。
            马路两旁是一幢幢高层建筑,一排一排的窗户浮现在青空里,很美。里面晃动着的人们,还有上下移动的电梯,都寂静无声地披上一层金光,仿佛要逐渐融化在薄暮中。
            跨越了大半个城市,金在中行走在街道上,怀中抱着牛皮纸袋,有些小小的欢喜。郑允浩近一个星期都没回家,大概是每天忙得很晚直接睡在了公司,尽管每天的电话和短信并未减少,但金在中通过电话线还是能看到他柔情话语下的疲惫。金在中觉得应该做些什么,奖励那个为了家拼命工作的男人,当然,主要是想见见他,于是做了一份满满的便当。
            快走到麦卡尼克大街时,金在中才记起了他并不知晓郑允浩的确切工作地址,郑允浩没有明说,他也没有刻意的去问。可当金在中拐过一个街角后,他的双脚顿了下来,而那不是他自愿的,那是人在不可置信反应下的本能,好像不去接近真相就可以退回家喝杯茶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但那显然行不通。
            郑允浩就在他的面前,准确来说是屏幕里的郑允浩,隔着一条车潮汹涌的马路,那么清晰,却触手难及。他穿着三件式的深蓝色西装,雪白的衬衫纤尘不染,扣子一直扣到领口,规整的打着和西装相衬的领带,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像个正统的伯爵。他手边牵着一位容貌过人的女子,一看就知是上流社会的名媛,兼具少女样的甜美和成**性的风韵。他的周围站满了各色人物,嘈杂的声音,刺眼的镁光灯照亮了他背后显眼的大楼标志——Mars.
            难道郑允浩是电影明星?金在中脑子空荡荡,随手扯住路人的衣袖,想要个答案,但能给答案的人不会出现在这。
            被抓住的少年吓了一大跳,见到这好看的男人目不转睛盯着LED大屏幕,以为他是没弄清状况,便好心的做起了解释。
            “这是‘Mars’集团总裁和‘Godfrey’家族的小姐办的订婚仪式,不愧是有钱人,派头真大,竟然还直播,以为是总统大选么,哼。听说‘Mars’总裁是私生子,也***的厉害才坐上这个位子,平时那么狡猾连名字都不给外人知道,要结婚了搞得这么盛大!不过那妞挺正的……嘿,你抓疼我了哥们!”
            金在中在少年的喋喋不休中持续的头疼且颤抖着,可他依然紧盯着屏幕,看那人刀凿般的性感轮廓,英挺浓黑的眉宇,那双眼极黑,极亮,深邃耀目,仿似被水浸透过的两颗黑曜石,谈笑间就流露出一种深藏于心的自信,和帝王贵胄的霸气。
            前几天那个睡得头发凌乱的郑允浩一边亲吻自己一边说“我是你的”,而现在这个衣冠楚楚长袖善舞的郑允浩到底是谁,金在中一点也不认识。其实并非没有破绽吧,只是自己陷得太深,根本不曾抽丝剥茧。
            寒风过境,胸口一层层凉去,心脏冻结,呼吸停止。万籁俱寂中只有脑中轰鸣的声音大的唬人,心头像被切割出一道缝,细微的,却穿凿的极深。裂开了,化灰而去。
            瘫倒下去的金在中,脸色发青,冷汗涔涔的冒出。
            “不会是过度呼吸吧……嘿,你还好么!嘿!”
            少年摇晃着金在中,急急忙忙把男人怀里的纸袋拿出来,倒出里面的东西,把袋口凑到男人口鼻间,便当里的饭菜七零八落的散了一地。
            郑允浩被媒体记者搅得烦躁不堪,抽空发了一条短信,扬起了嘴角。
            “To在中:我好想你。^^”
            每个人都只有自己该走的路,走偏了,遇上了,擦肩而过之后,依旧是两条平行的线,若要固执的追随,等到前面的,只有迷途。原来应该是这样,金在中在黑夜里小声哭泣着说。
            也许最后只留下了再见二字,但其实我已死过了千百次。
            


            6楼2012-08-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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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6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腐烂而美丽的自己,两个尸首背对背拴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金在中原本不叫金在中,他叫韩在俊,韩氏财团“Venus”掌权人的独子。
              含着金汤匙长大,有雄厚的背景,良好的教养,智慧的头脑,谦逊的性格,出色的相貌的韩在俊,在旁人想来本该一生顺遂,高贵的走完人生。可旁人不知道,所有的佐料都丰盛的上桌,主菜却从未出现,韩在俊吃着吃着,每一口都浓腻到难以消化,苦涩得几近赤裸,因为没有爱。
              韩在俊的父亲和母亲是商业联姻,感情稀薄。母亲的的身体在生下他后就变得虚弱了许多,但还是以女强人的姿态驰骋在生意场上,只有在周末的钢琴课上,会充当老师教导他。说不上有多么的体贴,而且还很严格,但在他弹完行云流水的一首曲子后,会有两三秒嘉奖的眼神。小小的韩在俊最爱弹“Lespoir”,弹这首的话一个音都不会错,这样就能多增加看到那眼神的机会。这愿望对一个孩子来说奢侈的令人心酸。
              父亲对于韩在俊来说等同于不存在,一年中也就偶然可以看到六七次。父亲有着刀削的身体线条,一直抿紧的冷硬的唇,淡漠的眼色,连皱纹也是严肃的,更重要的是父亲淡漠的眼色从来不会关注韩在俊,就算看着他,那也只是打量或者检验,而非一个父亲对儿子该有的温厚眼色。
              韩在俊十七岁的时候,母亲已经病弱到行走都很困难,因为他的悉心照料,反而使他和母亲亲近了一些。阴谋也就是这时不紧不慢的浮出水面,一切都从“Mars”开始。“Mars”派到“Venus”的内线间谍艰辛的窃取了一桩重大的机密交易信息,失掉这份合约,“Venus”不仅损失金额巨大,信誉危机也将接踵而来,失势的家族只会成为强大家族的掌中玩物。而“Mars”对“Venus”提出的交换筹码是母亲家族企业75%的股权,这和拱手送人几乎没有差别。
              那是韩在俊第一次见到母亲那么低的姿态,她跪在床上牵着父亲的衣角流着泪恳求,父亲仍然是那种淡漠的眼色,连眼睫都没有垂下,韩在俊被那淡漠再次狠狠刺伤了。交易还是进行了,母亲也在一个下雨天停止了呼吸。韩在俊一向不爱哭,因为男人是用心来流泪的,可是葬礼上当他把白玫瑰放到棺木里,终究还是泣不成声,而父亲直到最后也只露过一次面,面无表情。
              韩在俊曾经感觉自己在走一条长而又长的路,看不到尽头,途中他学到很多,穿上铠甲,手提利剑,原以为终点处有公主等待他解救,但其实从头到尾都只有他在漫无目的的行进,走到走不动为止,孤独无望。
              但母亲的死让他彻悟,坐以待毙受人掌控永远只会是被动的懦夫。他有铠甲,就要保护周全自己;他有利剑,就要破开黑暗创造出口!那天过后,韩在俊深眠于地底,金在中一步步爬出了坟墓。
              金在中开始有意识地放逐自己,凌厉的发型,诱人的刺青,夸张的装饰,数不尽的烟酒,耳洞脐钉与乳环,陌生人的疯狂性爱,是为心里咽下的苦楚寻找发泄,也为了寻找合适的合作人。
              朴有天出现得恰到好处。他看到一群磕了药的白痴围住一个艳丽的男人,那男人穿得像性感小野猫,好像醉得快站不住了,但眼底却异常的冰冷和清明。
              金在中被朴有天“救”了后,视线像X光一样扫视过朴有天的每一寸。一张秀致的脸,一颗鬼黠的心,举手抬足间处处酝酿着风雅,眉目流转的是春风般的婉约。没有人会不喜欢他,没有人能亲近他,到头来,却是人面桃花,无心之枝。
              金在中脸色酡红的对“Jupiter”家的继承人说:“我把‘Venus’送给你,你帮我。”多诡异,但朴有天懂了。
              接下来的事充满凶险,但对联合起来的金在中和朴有天来说那根本不算困难,金在中从内部侵蚀,朴有天从外部打压,天衣无缝,一击即中。
              金在中二十岁生日时,“Venus”股票崩溃正式宣告破产,垮台的“Venus”被动作飞速的“Jupiter”吞的一点都不剩。朴有天买了蛋糕和香槟,推开办公室的门,金在中正背对着他打电话,他声音压得很低,背脊激烈的起伏,然后把电话砸进了鱼缸。金在中悠悠转过头来,神色像眉间开了一个洞那样僵滞。
              金在中对朴有天说:“他死了,吞枪。”多诡异,但朴有天还是懂了。他其实有点痛恨这种感应。
              一个残酷无情的冷面绅士,金在中在世上仅存的亲人,死去了。
              那晚金在中和朴有天不停歇的喝酒,脸上写满了伤感,喝的不省人事。第二天头痛欲裂的朴有天怎么找都找不到金在中,找到一半因为宿醉又晕了过去,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了。
              金在中蒸发了,远离过往,远离繁华的的废墟。
              人生的万事万物都在我们眼前随时消失,黑暗光明,交错相替。光辉的灿烂之后,忽又天地晦冥。人们望着,忙着,伸出手抓住那些掠过的东西。每件事都是道路的拐角,猝忽之间,人已衰老。
              


              7楼2012-08-2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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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7 [你不在,我也过得很好,可是这并不代表你不重要。]
                早晨人们习惯忘记些东西,如同在每一场梦中醒来,你信感真实的的事物消逝的速度甚至比你的眼皮睁开要快,而大块的、茫然的场景却不容置疑的朝你挤压过来。然而金在中拉开窗帘,当并不刺眼的阳光倾泻在视网膜上,一切清晰如脚下的生活——咖啡香把被褥烤得正舒服,露台上的花动了一下,对面的窗台上一只猫在伸懒腰,一旁是弄乱的毛线团。
                这就是生活。
                这里是哥本哈根,金在中生活了两年的地方。
                “在中哥呀,你怎么才刚起来?!客人好多,我忙不过来了,你倒闲得很。”
                来人挺直了腰身靠在门上,仿佛一根挺拔的青竹,风姿潇洒。
                “辛苦你了昌珉~我很快下去。”
                金在中望向撇了撇嘴走掉的沈昌珉,忆起与他初识的一天,也是这样的天气。刚营业的“Bum’s Story”走进来一个高挑的青年,清晨的光照着他的脸,一层淡淡的蜜色衬得他俊朗的五官更为鲜明,脸上带了一点晨起的浮肿,却不难看,而是多了一份慵懒。
                “嗨!你好,我看到这里招收兼职,我的咖啡很好喝哟。”青年的笑眼一大一小,很惹人爱,“我不是坏人,我有哥本哈根大学硕士学生证的。”
                甜品屋其实对咖啡要求不高,可当金在中喝了沈昌珉泡的卡布奇诺后改变了主意。第一口让人觉得苦涩中带着酸味,大量的奶泡就像年轻人轻佻的生活,泡沫破灭后的第二口像是尝过生活的悲喜后,生命的香醇回甘却又让人陶醉。
                直到相处很久以后,金在中发觉沈昌珉这个人本身就像一杯好咖啡,表面上苦黑,内在却含着适量的黄糖、蜂蜜和细腻的奶沫,晃一晃,味道才会出来,隽永芬芳。
                光线不怎么明朗,每张桌上面都摆着一个台灯,这样每人都可以笼着自己的一点光源,又不刺醒任何一双半闭的眼睛。闹市中一家甜品店,墙上贴着好莱坞五十年代的黑白女星,提供放空的思想,休憩的脚步,帅得不行的伙计,以及总是散漫的美人老板。
                “下午好,亲爱的们!请给我一份蛋奶泡芙,俊秀要一杯花果茶,免费的哟。”
                “叮!蹭吃蹭喝的家伙果然准时来到,‘passer’真的不会倒闭么?”
                “嘿,昌珉甜心,不要这么尖酸OK?”
                率先走进来的是位女子,气质出众,混血儿的相貌,有棕色的鬈发洁白的皮肤,长得却很东方美,一双碧绿的大眼睛里充满聪颖。随后进来的是一只导盲犬——乖巧的拉布拉多,然后才是他的主人,一副秀雅恬润的长相,挺秀的眉宇之间透着几分温情,上挑的凤眼没有焦距,像一泓沉静的清泉。——邻居餐厅“passer”的主厨和老板。
                “别和昌珉说了,Belinda,带俊秀坐到这儿来。”金在中手撑着下颌懒洋洋道。
                “和你们说一件有趣的事。最近几天有位先生每天都来我们店,很英俊,但估计脑袋不太好。”Belinda不太淑女的舔掉嘴角边的奶油,带了惋惜的说,“每次来都只点洋葱浓汤,喝完又皱着眉头不满意,转头转脑的像在找什么东西。”
                “可是昨天他喝了浓汤以后,整个人都弹起来了!他问我汤是谁做的,我说是老板亲手做的,他就问老板在哪里。可是我太不服气了,我做的汤就有那么难喝么?于是我‘好心’的没有告诉他老板就在楼上,结果他今天就没来了。难道我真的伤了他的心?”Belinda咬着勺子,有稍稍的愧疚。
                “也许他只是会晚一点来。”金俊秀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他的脸那么秀气,带有一种磨砂或生锈的沙哑质地。
                这时店门又“哐当”被推开了,一个穿着带针织毛领双排扣大衣的男人,有吟游诗人般优雅且忧郁的气质。
                “天呐!是他!”Belinda惊呼。
                “请给我一杯哥伦比亚咖啡,谢谢。”
                金在中的目光牢牢定在那男人的背影上,不动分毫,也因此未曾看到方寸大乱的金俊秀,他琉璃一样的眼睛,里面封存着夜一样深邃的颜色。
                春风般和煦,朴有天。
                无限温柔的声音,明明似曾相识,却没有勇气回忆初遇在哪里。
                


                8楼2012-08-2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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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8 [有三种事情是无法被掩饰的:醉酒,贫困,爱情。]
                  朴有天和五年前看起来几乎没有变化,还是那双十分漂亮的桃花眼,眨动时睫毛浓密的盖住下眼睑,一贯温雅中又有几分戏谑。除了,他失去了记忆,他不记得金在中,更不记得金俊秀。
                  朴有天是来哥本哈根旅行的,却成了相邻两家店的常客,应该说是将金俊秀在哪家店他就在哪家店。金俊秀对朴有天有礼,却没有过多的表示,他面对朴有天时总是带着墨镜,声音平缓,神色更是浅淡,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叫人怎么也窥探不了。
                  ——朴有天请金俊秀教他做洋葱浓汤,金俊秀切洋葱是不会流眼泪的,所以切得格外仔细,一片一片厚薄合适,朴有天望着他因为低下头而露出的脖颈曲线,既熟悉又难过。
                  ——朴有天总是好像无意识的长久注视着金俊秀,气息放得很慢,一双桃花眼微眯了起来,温和而深切的注视让“女中豪杰”Belinda都直呼“太受不了”。金俊秀总是淡然的笑着,手指却微微发抖,他看不见,却感受得到。
                  ——朴有天甚至请金俊秀当导游,陪他游览哥本哈根,这招数被沈昌珉毫不留情的抨击,“他是盲人!别以为他带了墨镜就是基努里维斯可以耍酷!你把他带出去是要玩‘摸一下猜爱马仕新包多少钱’的游戏么?!你在折磨他!”朴有天安静的听完,笑了笑说:“相信我,我会让他看得见。”
                  “童话之乡”哥本哈根也被称为“北方的巴黎”,梦幻与艺术相得益彰。它的线条那么柔软,天空的蓝总是清澈无比,有大片大片稀奇的鲜花盛开。郊外随处可见庄园和古堡,庄园静谧,古堡安详,远远传来海浪涛声和乡村教堂的钟声,这种不关现实的童话之美真真让人想醉到地老天荒。而这一切,都是朴有天用优美的语言让金俊秀重新看见的,不是童话,那样真实。
                  朴有天自然而然参加了金在中举办的私人派对,Belinda半个身子趴在桌上提议玩猜拳,谁输了谁唱歌。
                  第一局金俊秀其实没有输,但是Belinda为了听他唱歌不择手段,沈昌珉不屑的翻了个白眼给她。
                  金俊秀坐在一张高脚凳上,穿着修身的亚麻色衬衣,两条腿一条曲着,一条伸得很长,宽脚的裤子盖住脚面,他的身体随着节拍轻轻摆动,眉眼细长,歌声动听,似画中人。只是本来显出轻快的《Way back into love》,被唱得不那么轻快。
                  第二局朴有天倒真是输了,他丝毫不扭捏的坐到钢琴旁边,慵懒的《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格外适合他低沉的嗓音。
                  “You just too good to be true.
                  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
                  You’d be like heaven to touch.
                  I wanna hold you so much.
                  At long last love has arrived.
                  And I thank god I’m alive.
                  You’re too good to be true.
                  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
                  Pardon the way that I stare.
                  There’s nothing else to compare.
                  The sight of you leaves me weak.
                  There are no words left to speak.
                  But if you feel like I feel.
                  Please let me know that’s real.
                  You just too good to be true.
                  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
                  I love you baby and if it’s quite all right.
                  I need you baby to warm a lonely night.
                  I love you baby trust in me when I say.
                  Oh pretty baby don’t bring me down I pray.
                  Oh pretty baby now that I found stay.
                  And let me love you.
                  Oh baby let me love you.”
                  金俊秀在朴有天闭着眼唱歌的时候坐立难安,心上像有一把刷子。他打翻了一杯水,幸亏是掉在地毯上,除了坐在身旁的金在中无人注意到,金俊秀小声说了“抱歉”后慌忙的摸索进了盥洗间,用水泼湿脸颊,掩饰发红的眼眶。
                  金俊秀出来的时候歌已经唱完了,听声音沈昌珉和Belinda正合伙与朴有天拼酒,金俊秀慢慢走向露台,问到了尼古丁的味道。
                  


                  9楼2012-08-2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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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没见你抽烟了,在中哥。”金俊秀勉力笑了笑。
                    “拜托,俊秀,别这样笑。”金在中用手摸摸金俊秀的脸,“太令人哀伤了你知道吗。”
                    沉默良久,金俊秀声音嘶哑的开口。
                    “其实我早就认识朴有天了。”
                    金在中点点头,心想我可能比你更早,后来反应过来,说了一句“嗯哼。”
                    “我第一次见他是四年前,还是在我的店,他还是游客,和现在基本没差别。他一直以来都是从容温和的,带着无懈可击的笑容,说着礼貌得体的话,从不僭越,也从不为难他人,很完美的样子,但我觉得他的笑好落寞。我去和他搭话,他说他最好的朋友离开了他,我很笨拙,也不太会安慰人,他一说我可爱,我整张脸都红了。”
                    金俊秀的脸红其实金在中看过很多次,像落在宣纸上晕开的颜料一样,颊上透出一点淡粉,一直蔓延到眼皮,睫毛会颤着,有时耳朵也会红,被暖光映着像红玉一样通透。
                    “后来其实很简单,没有什么浪漫的情节我们就在一起了。他告诉我一切,包括他的未婚妻。后来他委婉的解除了婚约,可是他的未婚妻感到非常羞辱,雇佣了杀手来要我的命。”
                    金俊秀捂了脸苦笑,笑意从指缝间淌出来,干扁的很,一戳也就都碎了。
                    “她原以为有天只是一时被迷住太过冲动,失算的是有天真的会为了保护我不惜性命……杀手想伪装成意外的车祸,可是有天救了我,我们撞上路边的石阶重度昏迷。我再度醒来时,发现自己彻底失明了,还没来得及难过就急着打听有天的消息,医生也只说有天比我先行苏醒,但脑部淤血导致严重失忆,他的家族早已把他领回韩国。”
                    “我从没想过能够再见到他,都是我伤害了他。”金俊秀音调起伏,眼里却没有流泪,像一口干涸的井。
                    “可是,他又一次爱上了你。”烟雾笼罩里的金在中无声的叹了口气,“况且,你还留在这里不也是因为在等他么。”
                    金俊秀转过一半的脸,他的表情很平静,外面霓虹灯的光影斑驳的落在他的侧脸上,静谧又寂寥。
                    “对我来说等待并不如人们所想,一定要有目的,一定要有等到的一天。它执迷不悟的生长,等待就是它本身的目的。其实我不是一定要等他,只是等了他,就等不了别人了啊……”
                    “我以为你和他上过床。”过了好一会,金在中突兀的说。
                    “啊?没……没有……”金俊秀的脸又开始红,思维转换不过来。
                    “他真逊。”
                    这次金俊秀是真的笑了出来,爽朗的笑声,眼带泪光。
                    其实你比我想象的更要坚强。金在中徐徐吐出一个眼圈,满脸的水渍灰蒙蒙的。
                    如果人是残缺的,你还会保留完整的爱吗?
                    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谁都一样。
                    


                    10楼2012-08-2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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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9 [你愿和身边的这位共结连理,并发誓从此以后,无论环境是好是坏,富贵或贫贱,健康或病痛,这一生对他的爱和忠贞绝不改变吗?]
                      金在中敲响了朴有天的房门,朴有天有些怔愣,但未表现出来。
                      “在中哥喜欢喝什么?黑咖啡可以么?”
                      “随意。”
                      朴有天把冲好的咖啡端到金在中面前,笑笑的坐下。
                      金在中深深的看了朴有天一眼。
                      “你喜欢他吗?”
                      “喜欢。”
                      “真的爱他吗?”
                      “我爱他。”
                      “即使他看不见?”
                      “我做他的眼睛。”
                      “我帮你。”
                      不管去哪,不管什么天气,永远带上你的小太阳。珍惜他,守护他。
                      金俊秀抚摸了一下狗狗的头,敲响了房门,他是临时代替忙碌的在中哥来送蛋糕的,希望狗狗不要搞错地址。
                      “您好,这是您在‘Bun’s Story’定做的蛋糕,请您签收。”
                      “俊秀……”熟悉到沁入肺腑的气息迎面而来。
                      “你……怎么……”
                      “是我叫在中哥把你带来的,他……都跟我说了。”
                      金俊秀抿紧了嘴角,深黑色的眼瞳被光映成了褐色,他偏过头,眼中那幻彩一般的一瞬消失,还是那双眼,漂亮、无神。
                      “那你也该知道我不可能再和你在一起。”
                      朴有天从后面拥住作势要走的金俊秀,从胸腔挤出几近哽咽的声音。
                      “不要走俊秀,求你不要走,听我说,求你……你知道我刚失去记忆是有多害怕么,惶恐得不敢出门,是脆弱无所遁形 ,是过去无所凭依。尽管后来我断断续续记起了一些事,可心里总有一个地方空落落,督促我去寻找。
                      “就好像《等到永远》,‘我想有一天,当我醒来,知道自己将会见到你,可能,或许,大概,会有那么两三天的时光,那就是我想要的时光。对我来说,远离你,哪怕一小步,都是在误入歧途。’我一直一直找,整个旅途,所有追寻,都只因为你在终点等我。我肖想过你很多的样子,演习过你很多的现状,可都没有真正的你好看,没有比现在更好的状况。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和地点,体会到的幸福与快乐,便是我记忆的全部。”
                      “所以……”朴有天把金俊秀转过来,直视他的眼睛,“你要像这样一直留在我身边,这样我才能一边看着你,一边记住今天的你,看我如何笔直的走下去。答应我,好吗?”
                      金俊秀不安的表情持续了这么久终于起了变化,最终长久停留在一个宁静的微笑上面,眼神很亮,黑白分明,而唇边微微翘起来,是那个看惯了的干净笑容,温暖得让叫人落泪。
                      “虽然,我连自己都看不到,我却可以看到你,你变得比从前更加强大无所畏惧。”金俊秀的手一遍一遍描摹朴有天的五官,宽阔的额头,上翘的眼睛,英挺的鼻梁,饱满的嘴唇,“我见过你最深情的面孔和最柔软的笑意,在炎凉的世态中,它们就是灯火,给予我苟且生存的能力。你说,我怎么会不答应呢。”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朴有天放弃了家族继承人的身份,金俊秀把餐厅送给了Belinda,他们一起去了美国洛杉矶,没有婚礼的结了婚。半年匆匆过去,Belinda把餐厅租了出去,准备着去巴西度蜜月的行李,她要结婚了,和一个朴实友善的挪威男人,婚后打算当一个称职的冰酒屋老板娘。
                      穿着正装的金在中和沈昌珉参加了她的婚礼,向来犀利的沈昌珉笑着亲了亲新娘的面颊,“你是最美的,夫人。”Belinda感动的不行,却不能弄花妆容,只好用力把泪水憋在眼底。
                      到扔捧花的环节时,新娘甩掉高跟鞋,扑进了金在中的怀抱,终于忍不住开始大哭。
                      “哦,亲爱的,别哭鼻子。”金在中拍拍Belinda的背,微微的笑着。
                      Belinda抬起头,唇膏被蹭掉了一块,她断断续续的抽噎。
                      “从你来到哥本哈根,我们就是朋友,你那么美,那么好,那么真诚,可是却很不快乐。‘我知道这世上有人等着我,尽管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因为这样,我每天都非常快乐。’我本来只是花痴皮特而相信,可我现在真的等到了,而你明明有个等了你很久的人却还在纠结,我真的不懂。
                      “别再顾虑太多,也许你根本想不到你心里的那个人有多么的想念你呢?捧花送给你,你可一定要快乐起来,甜心。”
                      Belinda再次抽泣了起来,金在中用手揩掉她的泪水,最后紧紧抱了一下她,把她交到了新郎的手上。
                      不论过去是多么沉沉浮浮,明明灭灭,枯枯荣荣,轰轰烈烈,再如何的唏嘘感叹,放任自流,都不过是想找回缺失的温暖。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
                      


                      11楼2012-08-2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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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0 [时间唯一不能解释的东西就是爱。]
                        Things come and go like the weather and season.
                        春后是夏,秋后是冬,转眼又一年。
                        又是一年的圣诞节,金在中站在橱窗前贴雪花,雾气使玻璃变得模糊,对面的店铺装修了好久终于完工,不知要安什么招牌。看着街道上一对对走过的情侣,金在中的“北极熊效应”又开始发作,那人的笑影,那人的体温,握住自己的手,亲密的吻,无微不至的关怀。
                        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只在回忆里凝成一条痕。
                        金在中想起去年的圣诞节他和沈昌珉是在朴有天和金俊秀的家里度过,安宁暖和。临行前一天,朴有天邀请金在中去兜风,敞篷跑车开得快速而随意,公路两旁野地里的鸟也朝着巢的方向扑棱棱飞起。
                        “俊秀的眼睛怎么样了?”
                        “正在做治疗,想要复明不是不可能。他现在在盲童学校做音乐教师,不知有多开心。”
                        “有天你果然还是那么狡猾。”金在中浅笑着,“你失忆的程度远没有俊秀想得那么严重,可是你没告诉他。其实你还记得我不是么?那时我去找你,你帮我泡黑咖啡却没有问我是否要放方糖,那是因为你记得我的口味,否则绅士的你绝不会忘记。你是要博取俊秀的爱怜,还是对我不辞而别而赌气呢?”
                        朴有天的笑容和煦温软。
                        “两者都有哦。在中你很过分啊,不知道你离开时我多伤心么?几乎快赶上允浩……”
                        车里的空气好似一瞬间都被抽走,金在中觉得窒息——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他把领口的扣子松开。看着金在中故作镇定的脸,朴有天有些不忍心。
                        “在中,我没有和你说我认识允浩,是因为我也觉得他不应该欺骗你,你本来不应该承受这种打击,况且他还是‘Mars’的人,所以我并没有要帮他的意思。”朴有天顿了顿,“但是……有些话我要帮他澄清。虽然他骗了你,但他是真心的,没有一丝假意。他本来想早些坦白,可还没找到最佳时机,你就发现了。他的订婚也只是一种商业策略,你也懂得的,现在婚约早就作废了。
                        “他分秒就能知道你在那里,但他并没有来找你或是苦苦哀求,因为他想让你看到他最好的样子。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他真的在着手交接财团。他要放弃‘Mars’,他多年拼搏得来的位置,为了你。他一直默默的关心你,用你不知道的方式。”
                        金在中带着墨镜,朴有天看不到他眼底的波动。
                        “时间不会让人忘了痛,只会让人习惯痛。如果有的东西,你发现时间无法将之淡化,那证明你依然太过在乎。”
                        对着玻璃发呆的金在中,在昏暗的厅中糊出一个极大极浓的影子,他的背影让人觉得觉得他很凉,不是冷,是比冷轻薄一些的凉,清洌洌的。
                        圣诞大餐只有两个人吃,菜品美味,却吃得萧瑟。金在中把送给沈昌珉的礼物拿出来放到他的手心——Breguet的新款腕表。
                        沈昌珉打开后开心的笑出声来。“你的礼物太棒了在中哥!你简直是我的女神~”
                        弹了一下沈昌珉的额角,金在中拖出一大瓶朗姆酒,一杯接一杯的喝。
                        沈昌珉收回了翘起的嘴角,静静看着眼前这人因瘦弱而从背脊上凸出的骨节,还有手臂上起伏的血管。
                        “在中哥,你有没有听人说过:爱就像咖啡,你要细心烘焙打磨,然后小心翼翼地煮,它才会美味。咖啡末本身也是咖啡的一部分,你要享受咖啡的味道,就要忍受咖啡末的酸涩口感。不过只要你把咖啡放一放,咖啡末就会沉到杯底……如果你真的很爱一个人,即使曾经他放多了咖啡末,可当他站在那里,你还是会走过去,牵他的手,不由自主。”
                        金在中呜咽了一声,醉得全身泛红,也没出声,不知道有没有听进沈昌珉说的话。他睁大眼想看清沈昌珉,沈昌珉眼中似乎有一抹与年龄格格不入的感伤,可是一旦笑起来就跟孩童一般稚气。
                        “我给你的礼物明天才会到,你要亲自去取哦。”把头埋进手臂里,沈昌珉皱着鼻子喃喃自语,“允浩哥简直是只大狐狸,把我挖回去顶他,自己就从此无忧无虑了,哼!”
                        爱一个人像是柔软的命门,可偏偏是它,让我们不怕这个有杀伤力的世界。
                        


                        12楼2012-08-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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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1 [万物都有定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
                          蔚蓝的天空,缕缕白云挂在天际,太阳的光暖和又不烫人,空气干净得一塌糊涂。金在中穿着粗棒针的连帽大衣,晃晃悠悠的走下了楼梯,沈昌珉不在店里。昨天醉到最后,他不记得怎自己么爬到床上去的,可是沈昌珉说的话他并不是醉得真的听不明白。
                          那小子不是说给我礼物么,金在中疑惑着跨出店门,对面的店铺挂上了崭新的招牌——Je Me Souviens.
                          金在中惊得一口气堵在了喉咙,他僵硬的移动视线,无数次胸口闷痛从深夜中惊醒,金在中脑海中的那个人就站在马路对面——郑允浩,那么清晰,触手可及。
                          郑允浩手里拿着几块牌子,紧张的手心冒汗,他一张张翻过去,汗液被风吹得冰凉。
                          “So sorry,my dearest......(ㄒoㄒ)”
                          “I ❤ U, all the time. (*^__^*) ”
                          “If U forgive me now! (∩w∩)”
                          “Would U marry me ?(>﹏<)”
                          老掉牙的电影桥段,路上的行人还是善意的鼓掌,欢呼了起来。
                          金在中自嘲的笑笑,耳边浮起沈昌珉的话。“当他站在那里,你还是会走过去,牵他的手,不由自主。”
                          我才不会那么纯情,金在中暗暗的想。他快步走过了马路,深深吻住了郑允浩。什么都不用解释,我只知道其实见到你时我欣喜若狂。
                          其实穿越这条马路并不是那么的难,只需要街道的对面等着我的人是你。那条路上承载你,除了你,便是不朽。回首时,身后依旧是沉重的温情。
                          那是末日又将重生的,撞碎的浪漫。
                          No matter what happens,I will walk towards you,unwavering, unhurried, and unhesitant.
                          -END-
                          


                          13楼2012-08-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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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笔文就这样完结了,希望你们都喜欢,红茶君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就让我最后啰嗦一下。
                            这个故事我从高二就有了一丝灵感,可直到毕业后的今天才得以完成,中间的瓶颈波折高考拖延症真的说不尽啊……
                            这个故事的剧情时间跨度其实蛮大的,也于现实有一些暗喻,与其说我讲了一个爱情故事,不如说是阐述了对爱的态度,以及对东方神起各位的祝福。关键词是等待与宽容,其实很符合现实,他们刚刚分开的时候好多饭都抱着初心坚定地说我相信,可随着时间推移,现在还怀揣这等待的初衷和宽容的饭还有多少呢。在文中我给他们无比幸福的结局,希望在现实中他们能得到更大的幸福。如果现在还没有好结局,那故事一定还未完结。
                            虽然不舍,但封笔的原因是……其实没有原因,我想把对他们的爱停留在最好的时光,就这样吧。高一写到现在,我是一个很低产的人,也很少出现在贴吧和大家玩什么的,对文笔和剧情也没啥概念,短篇还无肉(但不朽已经是我的肉之巅峰了!),但还是成长了很多。非常感谢所有喜欢我文字给我支持的筒子,也很庆幸本来只是治愈自己的文字能治愈更多的人。允在开启了我新世界的大门,也让很多人相信了爱情,是我第一对喜欢的CP,意义不表,总之很重要。我的不朽在七夕正式完结,结束在11章,他们认识的年数,我觉得很好,可以安心的走了(喂!)。
                            婚礼誓词真的很美,很适合他们。允在就是不朽的。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思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今后也许会做一本短篇合集,真的要做就会做到最好,有兴趣的筒子可以小小关注,想要无错字所有TXT合集的也一样,去新浪微博@苏尔和六便士。聊天也OK,I’m amiable~(当然到时请不要叫我姐姐或者妹妹,你懂得。然后其实我本性很猥琐的……)对文的感受和有想对俺说的话语尽管留言,俺都会回复的。
                            就此别过,江湖再见。
                            以上,红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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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2-08-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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