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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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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称舜自题云:“天下义夫节妇,所为至死而不悔者,岂以是为理所当然而为之耶?笃于其性,发于其情,无意于世之称之,并有不知非笑之为非笑者而然焉。”又云“性情所种,莫深于男女,而女子之情则更无藉诗书理义之文以讽谕之,而不自知其所至,故所至者若此也。”借男女恋爱的深情来表现对诗书理义之文的不满,是全剧宗旨,跟汤显祖《牡丹亭题词》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及“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同样表现了反理学的倾向。 ——出自孟称舜之《娇红记》序

当中那句“并有不知非笑之为非笑者而然焉”怎么解释?大家说一下



1楼2007-03-18 16:55回复
    古文,太深奥,看得头痛...爱莫能助!


    2楼2007-03-19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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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大学时也粗读过十大悲剧、十大喜剧,当然,读得不是很仔细
      孟称舜的几句话大意也许是....爱自己所爱,不必理会世俗之人的看法
      元杂剧、明传奇,我倒是很喜欢桃花扇,其次就是娇红记,两者都很有文采,感人至深
      尤其桃花扇,看后让人感慨阿,南明王朝就这么亡了......似乎体会到那种亡国之痛,可以想象得到,当时台下的遗老们哭成一片的情景,特别是祭祀崇祯那一出
      娇红记,我觉得虽然后些许因袭西厢记的地方,但在写情方面是娇红记胜一筹,很细腻,若说喜剧效果,当然是西厢强些


      4楼2007-06-2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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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一下自己的十大悲剧、十大喜剧刚看个窦娥冤就再看不下去了…


        5楼2007-06-30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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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onyee:
           前日喜获《三百出明清古典名剧赏析简要》一书,惊喜之下,突然又想起了你这个帖子,所以昨晚翻阅了相关资料,那本书在分析《娇红记》的艺术价值时,特地提到了你指出的这一段中的几句(即作者的序言)果然如我前些月为你分析的意思差不多。书中解释的大意是:封建时代青年男女相互间出自天性与真诚的爱情,虽不是根植于传统礼教,但却是无比的高尚纯洁,难能可贵的精神,一样值得世人敬仰与歌颂。这段分析虽然也没特地直译那句“非笑”之意。但是依我之见,“并有不知非笑之为非笑者而然焉。”联系上下句意思,却象是一句比喻,是一个比方。因此我大胆将此句译为:“就比方说,不知道“非笑”之所以是“非笑”,却达到了“非笑”的境地。”(这样就能暗合上下文:本剧的男女主人公本意并不是要修成义夫节妇,却最终以一腔真情,至死不渝,成就了这段佳话。)


          IP属地:上海6楼2007-11-1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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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暮商姐的解释了,你的解释,仔细斟酌,似乎也通,之前的疑惑主要是最后一句话不好短句而造成的。
             “天下义夫节妇,所为至死而不悔者,岂以是为理所当然而为之耶?笃于其性,发于其情,无意于世之称之,并有不知非笑之为非笑者而然焉。”
             对于这段话,根据你的解释可以解为:天下义夫节妇,他们做的那些至死不悔的事,难道是他们因为认为这是理(理学)所当然而这么做吗?忠于自己本性(不违背自己本心),发于其情(所作所为皆因情而至此,而非“理”所当然而去做),不在意世人的看法(世人把他们看作“理”所当然的义夫节妇),并且有..不知道‘非笑’之所以为‘非笑’..的人认可这个说法。
             总的来说你的话“男女主人公本意并不是要修成义夫节妇,却最终以一腔真情,至死不渝,成就了这段佳话”能概括本剧的主旨了。不管最后一句如何,总的意思还是很明白的,就是孟称舜借本剧的“情”表达自己的反理学倾向。
             逐个的研究字眼不是我的作风,高中时候上语文课也最怕这样,不过读完本剧却存在这么个疑惑心中终究放不下,才这么研究了这半天。
             我在一个小城市工作,在街上还真难找这类书籍著作,不像长三角那边地方曲艺繁盛,市面上还找得到这类书。多谢你百忙中还记得小弟心中这一点疑惑!


            7楼2007-11-14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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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onyee:
               关于<三百本明清名剧赏析>这本书,我也是好几年前,在一家图书馆里借阅才有幸识荆的。当时便想窃为已有。(别见笑,我真的觉得,“百货中百客。”“红粉赠佳人,宝剑赠义士”“千金难买心头好”。这些话是至理名言。而我就是一个每每看到好书,恨不珍而重之,将它们收藏在家里和心中的书痴。别的不说,看到很多藏在图书馆里里的好书(比如当年看到的这本书),我惊喜之余,却心疼惋惜之极.这样一本融戏曲、历史、文学艺术的宝典精品,却自问世来,在世人心目中倍受冷落。常年与灰尘作伴,任蚁蛀蠹钻。君不见,书页经年已旧,却是很明显能看来,从无一人翻阅的痕迹。与其这样明珠暗弃,不如随了我去,或许不负于它。好多次我真是很想很想这么做!只是怕真的这样做,可一不可二,被图书馆工作人员驱逐出境。要知道,那家图书馆好书还真不少,离我家又近。我不能因为它一本书,而更负其他好书!思之再三,只得忍痛放弃。从此留意于旧书摊上。)前些日子无意又应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如何不功夫?”这句话,前后算来,真也隔了七、八年光阴了。再说我无意中买到的这本吧,也是簇簇新的。可见睡在书店,埋在书箱,多年来绝少有人问津的。
              唉!这本书啊!无异是空谷幽兰,又好比桃源春色少人烟。我今日孟浩然踏雪寻梅,幸逢生年。


              IP属地:上海8楼2007-11-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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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书不能算偷,呵呵....
                 不过话说回来,《娇红记》这样的书只能作为案头文学,无论今天还是孟称舜的年代都不太适合舞台演出,这本书不像《牡丹亭》那样有吸引人的情节,古代看戏就图个热闹,看热闹的可以看花旦死而复生,看春香戏弄先生,看人鬼恋,看杜宝拷打柳状元……像林黛玉之流可以看“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而 娇红记 绝大部分是儿女之情,在程朱理学尚未衰落的时代,这么演出是不太适宜的。林黛玉看了牡丹亭,宝钗都要批评她了。再加上大多数人是不欣赏这种苦苦泣泣苦情戏的。最终被《燕子笺》《春灯谜》之类的戏打败,只成为案头文学也不奇怪了。


                9楼2007-11-16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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