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吧 关注:65,666贴子:1,277,521

【给邪恶】真人版介绍………OTL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死亡笔记电影版介绍

夜神月是东应大学的高材生,身为警局局长儿子的他对正义有着自己的定义。偶然的情况下,月捡到了死神遗落在人间的死亡笔记,黑色的封

皮上书着Death Note的字样,并写有详细的使用规则。——只要知道长相,写下名字便能杀人。只是试试看的心理,月在笔记上写下了电视里

正在直播的嫌犯的名字……
有了这本笔记就可以消灭犯罪者。即使在看到死神硫克后月也很快地镇定,我要成新世界的神!
另一边,被称为ICPO(国际刑警组织)最后王牌——拥有超群情报收集能力以及神秘的推理能力、解开了许多世界上各种难以破解的案件的侦探L对基拉宣战:
“我代表正义,我要将你送上刑台。”
同样也认为自己正义的夜神月被激怒了。月和L展开了各自所谓正邪间的对决,一场智力的比拼。上部最终,以协助调查基拉事件为名,夜神月
进入了调查总部与L共事。
下部,第二本死亡笔记出现了。
第二基拉弥海砂的家人被杀害,因此无比崇拜制裁了人犯的夜神月。此外,弥海砂拥有可以看见人名的死神眼。局势的天平开始倾斜……
========

无责任评点:
藤原龙也:老面孔了,演技自是不待说……但,套用某仁兄的话,他的演技和饼脸正好抵消了= =
松山健一:赞。稍女气,缺少了原作精怪的气质。演员很努力,总体高分。
夜神总一郎:比原作“老好人”形象利落很多,演技也到位。
渡:这位爷爷长得倒是貌似,可惜举手投足不够老绅士,精神气质欠佳。
至于死神,硫克颜色太深了……雷姆声音太低了……OTL


关于真人版和漫画版
不难看出都是L中心的。上部关于南空这个角色的处理比漫画出彩,从简单的心理诱导变成了精心设计的杀人计划,算是对这位前FBI的补偿了吧= =。开头采用倒叙方式,制造悬念;为了制造和漫画版不一样的结局,电影版下部在进度上作了很大调整,漫画二部剧情很多都被提前了(没杰邦尼也能掉包笔记= =?)。
比较来说,漫画版更注重月和L两人间的心理战,真人版则加强了各个角色间的互动,人物性格也丰富一些。节奏把握不错,结尾处添加了一些煽情情节。总体来说真人版的更“人情化”一些。

==============
附幕后制作花絮


这部电影改编自同名日本人气漫画《Death note》,该漫画至今已累计发行超过1400万部,故该片从选角开始就受到广大《Death note》迷的

密切关注。为了尽量保持漫画的原汁原味,导演将电影分为前后两篇,并继六月份上映前篇后紧接着于十月份上映后篇,誓要让这股“死亡笔

记”旋风由夏天席卷至秋天。这是日本继2003年《黑客帝国》后第二部在同一年内同时上映两篇的电影。因此,电影公司也特别发行了可供观

众连看两篇的套票。而即将上演的前篇则会首次公开漫画原作中被禁止刊登的部分。

主角之一的扮演夜神月的藤原龙也是最早敲定的演员,他曾经主演过电影《大逃杀》,被导演金子修介称作是“既像漫画美少年那样俊美,又

具演绎实力的演员。”对于要饰演集善与恶于一体、既是大学高材生同时又是杀人不“笔”软的“救世主”这样一个角色,藤原龙也坦言相比

起L的古怪,夜神月并没有十分突出的脸部表情特征,就连同一种笑容也要做出百般含义。当藤原龙也被问到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也拾到这样一本

死亡笔记会否像主人公那样使用它时,他则认为夜神月追求的是一种过激的正义感,而这种以正义为名的行为并不好,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拾到

死亡笔记他是绝对不会使用的。

扮演剧中另一个主角L的是曾出演去年大热的连续剧《一公升的眼泪》的松山健一,这次是他第一次以主演身份登上大荧幕。为了更贴近原作中

行为怪异却屡破奇案的天才L,松山健一在拍摄时特意画上眼线,并努力学习L的奇怪坐姿。对于原作,松山健一则认为它对于死亡以及正邪交界线的思考是其魅力所在。  


===============
某马上要出门,大家有意见跟贴讨论。也请指出错误,谢谢。


1楼2007-03-18 13:37回复
    挖!
    好厉害哦~!
    写的好的...
    惭愧惭愧


    3楼2007-03-18 13:59
    回复
      2025-07-19 20:07:25
      广告
      和和


      4楼2007-03-18 14:01
      回复
        写得很齐全~~赞~~


        5楼2007-03-18 14:13
        回复
          不亏是敏瑞的夫人啊- -


          6楼2007-03-18 15:45
          回复
            很好~
            鱼汤的任务都完成了~~
            那么~~~
            檀香啊~~~~~~~~~~~~~
            绯樱啊~~~~~~~~~~~~~=_,=+


            7楼2007-03-18 18:42
            回复
              嗯,这个是鱼汤自己写的吗?? 
              感觉挺全的,但是就好像少了点鱼汤的味道= = 
               
               
               作者: czysophie 2007-3-18 13:58   回复此发言 

              鱼汤写东西就这个样子OTL

              to 邪恶 本来答应你封面画渡和L的,后来改成小短篇了。还没画完……下周给你…


              8楼2007-03-18 19:05
              回复
                下周什么时候~
                下周周末我就要走了~TAT~
                可能3 4个月回不来....OTL
                要不鱼汤你接着把杂志做下去吧~@w@~~~


                9楼2007-03-18 19:16
                回复
                  2025-07-19 20:01:25
                  广告
                  哇咧


                  10楼2007-03-18 19:19
                  回复
                    鬼婆~鬼公对不起你啊~
                    你又要守空宫了~TAT~


                    11楼2007-03-18 19:21
                    回复
                      下周什么时候~ 
                      下周周末我就要走了~TAT~ 
                      可能3 4个月回不来....OTL 
                      要不鱼汤你接着把杂志做下去吧~@w@~~~ 
                       
                       
                       作者: 邪恶之魅力 2007-3-18 19:16   回复此发言 

                      下周6吧……最近忙考试,也没时间搞OTL
                      邪恶要经常回来看看,走前邪恶地再发一贴吧^v^


                      12楼2007-03-18 19:42
                      回复
                        没灵感了...
                        因为受到了打击....
                        这个吧里比我邪恶的人实在太多了~囧TL
                        我还需要学习~~~~TAT
                        PS鱼汤学习要紧~不用急~
                        我争取一个月回来一次吧....OTL
                        可是谁知道去了到暑假前还能不能回来~~


                        13楼2007-03-18 19:46
                        回复

                          邪恶要走吗
                          记得说一声哒


                          14楼2007-03-18 19:48
                          回复
                            其实我不想走...其实我很想留.....=口=(这句话真耳熟~)


                            15楼2007-03-18 19:50
                            回复
                              2025-07-19 19:55:25
                              广告
                              MS是一首的歌词= =


                              16楼2007-03-18 19: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