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看出两种力量,虽然它们表现出的是一种矛盾的两方面,而事实上却是相互依赖。换个角度讲,是统一不可分的。在武术中阴阳的运用原则体现在和谐统一的韵律中,它要陈述的一点就是万事协调而非彼此对抗,并非是对抗的力量和动作。凡事发乎自然,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绝不刻意或竭力而为。 当对手A发力,即“阳”于对手B,B不必再以力来抗击他们,也就是说不以“阳”克“阳”,而是以柔克刚,以阴制阳,将对手力量转卸到别的方向。当A力量即将用尽之际,“阳”即开始转为“**则在其力道将竭之际,发动力量(阳)来反击对手。所有的过程纯系发乎自然而非竭力之为。B以其和谐、连贯的动作来击破对手。协调定律及自然法则告诉习武之人应该忘掉自己,并将自己融于对手的发势、变势动作中,不要先发制人,而是随着对手的动作而相应地动作。战胜对手的基本观点就是因循利导,借力发力。这也是为什么习武人不首先出手,暴露自己攻击目标的根本所在。 面临攻击,首先并非对抗,而是尽力控制对手攻击。这也就说明了非抵抗及非暴力的原则,如同厚雪积压下的松柏,虽然面临压力,但仍然能够以柔克刚。这也正是柔的价值所在。 与日常人们所想的恰恰相反,“阴”即柔顺,“法”则更关乎于人的生命与自救。因为屈服所以生存,与之相反的阳法则表现了一种强硬和悍气,这往往使一个人在某种压力下突然崩溃,此即所谓至刚则易折。功夫中移动的方式与头脑的反应一致。事实上是头脑在支配身体动作的方向感,身形随意念而动。为了更好地演练功夫中的每招每势,必须要放松动作,在放松形体之前应首先使意念及精神放松下来。为了达到这一点,习武之人必须能够保持一种静谧与平和,即掌握好“非意念”原则。这并不是说大脑要一片空白,而是讲它包含了所有的情感,这并非简单的心境平和。 习武人的意识就像自己的一面镜子,它一无所有,但又包罗万象;它接纳一切,但却又一无保留;无为无欲,却又随时准备接纳,以无意识用以支配整个意识。就像我们用眼睛去看东西,有时为了歇歇眼睛,虽然眼睛并没有闭上而是盯着某个物体在看,但是实际上却是视而不见,眼中无物的状态。 因此,功夫中的注意力集中并非是通常的集中全部精力在某件事物上,而仅仅是对外界随时可能发生的事件发生之前一种保持静态的警觉性。这种精力的集中就好像观看一场足球赛,你并没有关注某个控制着球的队员,而是在关注整场比赛发展的动势。在格斗中,功夫高手都在忘记自己的存在而随着对手动作而动。他放弃了所有的自我反抗意念,而采取了一种柔顺的态度。他将意念放松,使动作解除了包袱。而一旦意随念生,动作也会随之启动,立即展开对敌人的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