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合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的接轨与共享。
3. 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通用技术等选修课程的教学与实践活动。
(六)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并形成发展性的评价制度。探索符合模块课程特点的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形成校内学分认定的规则和程序。
2.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3. 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以及学校与社区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价。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4. 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和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制定《陕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六、选修课开设要求
考虑到全省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基础和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我们对选修课开设提出三类不同要求。
(一)选修课开设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求)
1. 高一年级学生班额在64人以下;
2.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Ⅰ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Ⅰ中获得22个学分;
3. 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 参与新课程的教师要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5. 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6. 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7. 学校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8. 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校风与改革氛围。
(二)省级标准化高中需要达到的要求
1.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Ⅰ模块;
2. 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校本课程;
3. 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4. 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5. 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6. 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7. 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省级示范高中需要达到的要求
1.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2. 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3. 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4. 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
3. 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通用技术等选修课程的教学与实践活动。
(六)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并形成发展性的评价制度。探索符合模块课程特点的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形成校内学分认定的规则和程序。
2.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3. 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以及学校与社区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价。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4. 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和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制定《陕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六、选修课开设要求
考虑到全省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基础和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我们对选修课开设提出三类不同要求。
(一)选修课开设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求)
1. 高一年级学生班额在64人以下;
2.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Ⅰ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Ⅰ中获得22个学分;
3. 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 参与新课程的教师要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5. 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6. 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7. 学校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8. 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校风与改革氛围。
(二)省级标准化高中需要达到的要求
1.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Ⅰ模块;
2. 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校本课程;
3. 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4. 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5. 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6. 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7. 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省级示范高中需要达到的要求
1.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2. 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3. 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4. 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