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伟博士的《公开——当代成都“同志”空间的形成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10月),其实我期待已久。以我对作者学术品格的了解,我相信,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同性恋研究这个学术领域,想要关注同性恋群体在中国的真实状况,那他的研究最可能是那种有效的推力与中介。
说起来,作者的相关研究,近几年已有一些成果陆续发表在国内几家重要的刊物上,在学术圈有不小的影响。这期间,我从他的论文中,读到过他对国内外“都市社会运动”研究的梳理、阐释,也了解到他在田野调查中对“城市性”、“空间理论”等的出色运用,可是作为他研究的核心主题的“同性恋”,却始终没有真正进入我的视野。
人大多有一种倾向,在社会万象中,会有意无意地将某些与自己观念相左的、或己所不欲的人和事,屏蔽于视野之外,只当它不存在或与己无关。上世纪90年代初我曾住在上海人民广场边上,听人说斜对面不远处的三角小公园,已经成了个同性恋角。又听说,今天我居住的地方,弄堂口那栋被用作法国商社的小洋楼,其前身是一家同性恋酒吧。然而,自以为对各种城市空间和社会现象不乏好奇心的我,即使在成了个社会学者之后,一直也没有将这些场所、这个群体以及相关研究领域纳入自己的视域。是的,我们都知道,同性恋人群历来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在今天的大都市中,同性恋者及其群体就活跃在我们身边和各种场所。但是,我们为了什么要去了解他/她们?我们又该如何去认识他/她们?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或事都会成为社会学认知对象的,即使其重要性无可置疑。这毫不奇怪——号称旨在帮助人类认识社会的社会学,除了有种种天然的局限,还存在有各种各样的屏蔽装置,有些被设定在学术体制之中,还有些源自于我们自身的认知倾向。很多时候,我们更愿意将“结构”、“制度”等等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虽然我们知道那可能会导致分析的物化和责任规避。而当我们以“人”及其“行为”为对象的时候,我们也习惯于在远离自己生活世界的地方、寻找一些外在于自身群体/社区的“他者”来作为我们观察、分析的对象。即使是在自己身处其中的社会,我们也可能将对象视作为与自己有着某种边界之隔或身份差异的“他者”——“异常者”、“受压迫/被剥夺者”、“弱者”、“权力支配者”等等。显然,社会学者多少都有某种逃避倾向:我们不太情愿将自身确定为自己的认知对象。也所以,虽然“行为”历来被认为是社会学最重要的对象,但那些可能将研究者自身涵盖其中的有关“人”的研究(human sociology),却一直处于社会学的边缘地带。即是在各种“行为”研究中,限定对象及层次的“有限的剖析”处处可见,而关系到行为背后人类普遍的、基本的欲望及需要——就如魏伟的这项研究所涉及的“性”那样,则一直被视为另类议题或小众议题。此外如“角色”、“身份”等,无论是作为现代社会学的核心概念,还是作为后现代社会学的时髦议题,它们大多时候其实也飘忽于作为研究者的“我们”与作为认知对象的“他们”之间。
研究者们想要逃避什么?以己度人,我想,以自身为研究对象,研究者首先需要具备不同于研究他人的特殊的能力,包括问题想象力和反观自身的能力。而最令人疑惧的,则是对自我的颠覆——对自己观念意识、欲望/需要、地位/角色、身份及行为等等的审视,不能不让人产生种种不安。在我看来,许多研究者所以回避性研究、性别研究,一些女学者(包括本人在内)且有意无意地回避女性主义研究,多少与此有关吧,虽然我们受惠于这些领域的成果已经很多——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以申张权利为宗旨、以特殊的解构力而引人注目的种族/民族研究、性别研究、青年研究、女性主义研究以及性研究等的兴起,“身份”、“性别”、“性”等等,无论是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
对象,还是作为方法论,都已迅速普及、渗透于各个研究领域。
说起来,作者的相关研究,近几年已有一些成果陆续发表在国内几家重要的刊物上,在学术圈有不小的影响。这期间,我从他的论文中,读到过他对国内外“都市社会运动”研究的梳理、阐释,也了解到他在田野调查中对“城市性”、“空间理论”等的出色运用,可是作为他研究的核心主题的“同性恋”,却始终没有真正进入我的视野。
人大多有一种倾向,在社会万象中,会有意无意地将某些与自己观念相左的、或己所不欲的人和事,屏蔽于视野之外,只当它不存在或与己无关。上世纪90年代初我曾住在上海人民广场边上,听人说斜对面不远处的三角小公园,已经成了个同性恋角。又听说,今天我居住的地方,弄堂口那栋被用作法国商社的小洋楼,其前身是一家同性恋酒吧。然而,自以为对各种城市空间和社会现象不乏好奇心的我,即使在成了个社会学者之后,一直也没有将这些场所、这个群体以及相关研究领域纳入自己的视域。是的,我们都知道,同性恋人群历来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在今天的大都市中,同性恋者及其群体就活跃在我们身边和各种场所。但是,我们为了什么要去了解他/她们?我们又该如何去认识他/她们?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或事都会成为社会学认知对象的,即使其重要性无可置疑。这毫不奇怪——号称旨在帮助人类认识社会的社会学,除了有种种天然的局限,还存在有各种各样的屏蔽装置,有些被设定在学术体制之中,还有些源自于我们自身的认知倾向。很多时候,我们更愿意将“结构”、“制度”等等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虽然我们知道那可能会导致分析的物化和责任规避。而当我们以“人”及其“行为”为对象的时候,我们也习惯于在远离自己生活世界的地方、寻找一些外在于自身群体/社区的“他者”来作为我们观察、分析的对象。即使是在自己身处其中的社会,我们也可能将对象视作为与自己有着某种边界之隔或身份差异的“他者”——“异常者”、“受压迫/被剥夺者”、“弱者”、“权力支配者”等等。显然,社会学者多少都有某种逃避倾向:我们不太情愿将自身确定为自己的认知对象。也所以,虽然“行为”历来被认为是社会学最重要的对象,但那些可能将研究者自身涵盖其中的有关“人”的研究(human sociology),却一直处于社会学的边缘地带。即是在各种“行为”研究中,限定对象及层次的“有限的剖析”处处可见,而关系到行为背后人类普遍的、基本的欲望及需要——就如魏伟的这项研究所涉及的“性”那样,则一直被视为另类议题或小众议题。此外如“角色”、“身份”等,无论是作为现代社会学的核心概念,还是作为后现代社会学的时髦议题,它们大多时候其实也飘忽于作为研究者的“我们”与作为认知对象的“他们”之间。
研究者们想要逃避什么?以己度人,我想,以自身为研究对象,研究者首先需要具备不同于研究他人的特殊的能力,包括问题想象力和反观自身的能力。而最令人疑惧的,则是对自我的颠覆——对自己观念意识、欲望/需要、地位/角色、身份及行为等等的审视,不能不让人产生种种不安。在我看来,许多研究者所以回避性研究、性别研究,一些女学者(包括本人在内)且有意无意地回避女性主义研究,多少与此有关吧,虽然我们受惠于这些领域的成果已经很多——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以申张权利为宗旨、以特殊的解构力而引人注目的种族/民族研究、性别研究、青年研究、女性主义研究以及性研究等的兴起,“身份”、“性别”、“性”等等,无论是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
对象,还是作为方法论,都已迅速普及、渗透于各个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