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的天,坏坏的我吧 关注:1贴子:21
  • 0回复贴,共1

宋慈之《洗冤集录》央视热播《大宋提刑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法医学著作。南宋宋慈着,刊于宋淳佑七年(1247),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着。该书的最早版本,当属宋淳佑丁未宋慈于湖南宪治的自刻本,继又奉旨颁行天下,但均已不传。现存最早的版本是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兰陵孙星衍元椠重刊本或称《岱南阁丛书》本;此外又有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2 卷本;清代多种刻本与元刻本完全相同。还有1937 年商务印书馆的《丛书集成(初编)》本。现较通行的有:法律出版社1958 年的《洗冤集录点校本》;群众出版社1980 年出版杨奉琨校译本《洗冤录校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 年出版贾静涛点校本。E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阳人,法医学家。少受业于同邑「考亭高第」吴稚门下,受朱熹的考亭学派(又称闽学)影响很深。南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点广东刑狱,后又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佑年间,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湖南安抚大使陈处理大使行府一切军政要务。宋慈居官清廉刚正,体恤民情,不畏权豪,决事果断。20 余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时间与刑狱方面有关,深知「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认为检验乃是整个案件「死生出入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因而对于狱案总是审之又审,「不敢生一毫慢易心」。发现吏仵奸巧欺侮,则亟予驳正;若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决不率然而行。认真审慎的实践,得出一条重要经验,「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于是博采近世所传诸书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数家,荟萃厘正,参以自己的实际经验,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供省内检验官吏参考,以指导狱事的检验,达到「洗冤泽物」的目的。宋慈死后,理宗为表彰他的功绩,曾为其御书墓门。
  其挚友刘克庄(后村)在墓志铭中赞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滑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本书5 卷53 目,约7 万字。前有作者自序。卷1 包括条令、检覆总说、疑难杂说等目;卷2—卷5 分列各种尸伤的检验区别等项。《条令》目下辑有宋代历年公布的条令29 则,都是对检验官员规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其余52 目,排列分卷不甚有序,各目下内容亦有穿插交错,但细加缕析,其内容大致可分三方面:1、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2、各种尸伤的检验和区分方法;3、保辜和各种救急处理。本书对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检查、尸体检查等方面都有较科学的观察和归纳,有的达到相当精细的程度。主要成就有:尸斑的发生与分布;腐败的表现和影响条件;尸体现象与死后经过时间的关系;棺内分娩的发现;缢死的绳套分类;缢沟的特征及影响的条件;自缢、勒死与死后假作自缢的鉴别;溺死与外物压塞口鼻而死的尸体所见;窒息性玫瑰齿的发现;骨折的生前死后鉴别;各种刃伤的损伤特征;生前死后及自杀、他杀的鉴别;致命伤的确定;焚死与焚尸的区别;各种死亡情况下的现场勘验方法等。第52 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缢、水溺、暍死、冻死、杀伤及胎动等抢救办法及单方数十则,都是通过经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本书的很多论述,是符合科学原理的,与现代法医学相吻合。在尸体现象方面,虽然没有使用「尸斑」一词,但已详细叙述了尸斑(称「血障」、「血坠」)发生的机制与分布特点,指出:「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两、两脚肚下有微赤色。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他故身死。」提出要防止将此微赤色当作生前受伤痕迹。已注意到尸体腐败受季节气候影响,一般来说「春秋气候和平,两三日可比复一日」,「盛寒五日如盛热一日」。对于缢死的特征,指出:「自缢伤痕(索沟)八字不交」,「若勒喉上则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二分」。并,M~Z]7B



1楼2005-06-03 11: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