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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归乡(短篇已完,wow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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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度娘
新人小白wow历史实在知道不多,关于迪菲亚也只臆测维持了十年以上,求轻拍


来自掌上百度1楼2012-08-11 17:42回复
    闪金镇又下起了雨。
    稠密的雨丝从灰暗的天空直直落下,将天与地之间的所有的缝隙填满。空气中氤氲着朦胧的水雾,让十几米开外的房屋的轮廓也变得模模糊糊。
    我坐在窗边的藤椅上注视着窗外的风景,然而实际上在这大雨天里根本看不见多少东西。
    时间应该是下午,但是镇子里安静极了,雨幕阻隔了大多数声响,而建在水晶湖畔的我的房子更是与镇子远远地隔开了,就算有声响我想我也听不到。
    每一次吸气都会有种水汽灌进肺里的感觉。我其实并不喜欢闪金镇这种潮湿的气候,不光是因为这种讨厌的感觉,在这潮湿的天气里我的膝盖总是会隐隐作痛。上了年纪被疾病缠身或许无法避免,但我相信没有人会喜欢它的。
    或许我该早一点下决心搬回我的出生地北郡,虽然也是在艾尔文森林里,但北郡的气候要比闪金镇更干燥一些,然而我现在还不愿意那么做。
    想知道原因?好吧,说出来也无妨,我只是觉得这里离西部荒野更近一些而已。
    没错,就是西部荒野,那里并非我出生的地方,却是我真正的故乡。
    那么现在,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我的故事了。
    老人总是喜欢对年轻人讲自己以前的故事,我也不例外,既然你来到了此处,那么就听听我的故事吧。
    


    来自掌上百度2楼2012-08-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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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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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在北郡,这你已经知道了。我听着白银之手骑士团的故事长大,曾经立志成为一名光荣的圣骑士,然而或许是资质有限,我没能得到圣光的召唤,成年后只能拿起剑与盾做一名战士。
      你问我身为女性为何要成为战士?或许我向往的就是在战场上拼杀的感觉,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听我接着说下去吧孩子。
      参军后不久,迪菲亚兄弟会的起义爆发了,我接受了调往哨兵岭的命令,就此成为了西部荒野人民军的一员。
      初到西部荒野,我便被深深震撼了。
      生长在艾尔文森林的我从未见过那样荒凉而美丽的地方。那是一片植被稀少的广阔平原,裸露的浅褐色的地面常年被狂野的风吹刮,以至于让泥土化为黄沙。没有树木和建筑的遮掩,视野也变得辽阔,仿佛可以一直望到地平线的所在。傍晚时分,如火般的太阳在西边的海平面上燃烧,将海面、沙滩和大地一并染为橙红。午夜时刻,皎洁的月亮在低矮的丘陵之上露出半边脸来,于是大地又在静谧之中披上了一层银纱。时不时可以听到远处山狗的嚎叫,带给人的并非恐惧,而是广博无边的荒凉与寂寞。
      这即是西部荒野带给我的第一感觉,如此壮美让我在初来之时便爱上了这片土地。然而很快,西部荒野便不仅仅是一片美丽的土地了。
      我从哨兵岭的军官、西部荒野人民军的首领格里安·斯托曼队长处了解到了西部荒野的真实情况。
      常年干燥的气候和贫瘠的土地让这里无法长出高产量的作物,人民食物有限,常常会爆发饥荒。这里的人们受到海岸上的鱼人和遍布于西部荒野的豺狼人的侵扰苦不堪言,而新近的迪菲亚兄弟会的打家劫舍的侵犯更是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年轻气盛的我对迪菲亚兄弟会的作为感到异常愤慨,因而坚定了不铲除迪菲亚誓不罢休的决心,我在西部荒野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来自掌上百度3楼2012-08-1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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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的生活我就不详细描述了,那恐怕会让你觉得无聊。
        最初只是保卫普通民众,击退来犯的鱼人和豺狼人,然而没多久迪菲亚兄弟会的势力便逐渐扩大到了敢于侵占平民的土地的地步了,我们的工作重心也就转移到了与迪菲亚的对抗上来。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詹戈洛德矿洞。那里本是西部荒野人民的所有物,许多没有田地的人们以采矿为生,它是平民们的重要经济来源。在我到达哨兵岭七个月后的一个早晨,矿洞边的营地的人民军士兵赶来告诉我们矿洞被迪菲亚占领了,于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上了战场。
        实话实说,所谓的上了战场不过是我带着九个人赶去试图夺回矿洞,而十个人已经是那时的哨兵岭所能抽调出去的最大战力了。
        我到现在还能清楚地记起那一次战斗,迪菲亚的矿工举着矿工锄奋力向我挥来,我举起盾牌挡住攻击,手腕被震得微微有些发麻,然后我举起剑刺进对方的喉咙,拔剑而出的时候,猩红的血从他的伤口喷了出来,然后铁锈味迅速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我们成功地夺回了矿洞,唱着歌凯旋,格里安队长欣慰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要知道他那时候才三十出头,俊朗非凡,我可是差一点就爱上他了。
        ……咳、咳,还是不说这些没用的东西了。
        


        来自掌上百度4楼2012-08-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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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后就这样过了十年,没错就是十年,暴风城传来了国王失踪的消息,而迪菲亚也变得愈发肆无忌惮。
          十年来迪菲亚的势力不断增强,我们对此却无可奈何,哨兵岭的兵力太少了,仅能保护北方的大部分农民,而西边的矿洞和月溪镇都成了他们的领地。听说他们的势力甚至蔓延到了艾尔文森林和暮色森林的许多地方。
          我们也曾向暴风城发出增兵的请求,然而那段时间的国王在经受丧妻之痛后(以及我们后来知道的黑龙的蛊惑之下)几乎不理朝政,暴风城实则是在黑龙化作的女伯爵普瑞斯托的统治之下,我们的请求根本毫无意义。
          


          来自掌上百度5楼2012-08-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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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之后我们的国王终于回来了,西部荒野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从北郡来的勇士加入了我们并带领我们找到了范克里夫藏身的死亡矿井,于是我们集结成队伍踏上讨伐迪菲亚的道路。那是我参军十几年来第一次参与如此大规模的战斗,几十个人一同冲进月溪镇然后是死亡矿井。
            我们一路前进,势不可挡,最终找到范克里夫并且杀了他。我还记得范克里夫临死前还在高喊:“你们这些暴风的走狗,我的行为是正义的!”
            那时我只当那个男人已经疯了,西部荒野的迪菲亚就此土崩瓦解,我沉浸在这无比的喜悦之中,然而也就是那时,我从北郡来的勇士那里听说了范克里夫的故事。
            


            来自掌上百度6楼2012-08-1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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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后我离开了西部荒野,参加了银色黎明,在东瘟疫之地对抗亡灵天灾,在圣光的引领之下为了正义而战。
              是的,我觉得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去感受真正的正义。
              那段追寻圣光的岁月是我的第二段人生,我在与许多人并肩作战的时候渐渐消除了迷茫。我领悟了圣光,并能用它击退天灾治愈伤者,那种喜悦一如我为保卫西部荒野而战的每一次,我想你能明白。
              然而即使是在东瘟疫之地,我依旧无法忘怀西部荒野的一切。在梦中,我总能看到狂野的风吹刮起黄色的沙,如火般燃烧的夕阳和撒下银色光芒的月亮交相辉映,听到远处传来雄壮的战歌和满含思乡之情的幽幽曲调传遍辽阔而荒凉的平原。
              我知道,那是西部荒野在召唤着我,我的生命已与那片大地融为一体,那里是我生命的故乡,最终的归宿。
              


              来自掌上百度8楼2012-08-1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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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无法再举起剑与敌人战斗时,我选择了回来,来到这雨雾弥漫的闪金镇定居。然而在西部荒野待得太久,我已适应了那干燥的气候,反而受不了艾尔文森林的湿润了。并且西部荒野依旧会出现在我的梦中,如母亲一样深情地呼唤着我,我知道我逃不掉的。
                时至今日我依旧无法为范克里夫的兄弟会和我在西部荒野的岁月下一个定论,然而我知道如今的暴风城在我们年轻的国王的领导下一派和平,人民生活安定富足,这已经足够了。
                你是我的故事的第一个读者,也是最后一个,给你讲述我的故事让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我想我很快就会回到西部荒野的怀抱,回到我的故乡了。
                年轻的孩子,感谢你愿意耗费时间听一个老婆子的絮叨,你的生命和路程还很长,我想你最终也会找到你的故乡,并且在你像我这么老的时候回到你的故乡。
                最后,在你不知道正义的方向时,愿圣光指引你的道路。格里安队长曾说过,圣光非常渺小,但它无处不在。我也这么相信,它就在这里,就在我们心中。
                FIN
                


                来自掌上百度9楼2012-08-1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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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1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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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
                  我不会说写了五个小时的揉脸
                  起因就是肠胃炎毁了我昨晚本该wow的时间连死矿都没通的怨念。
                  个人因为联盟的勇士相当喜欢格里安队长,而西部荒野的美也确实震撼了我。闪金镇的潮湿气候则是因为除了第一次去闪金镇是晴天,之后每次都在下雨的怨念。西部荒野与艾尔文森林的对比则是因为他喵的我想新疆了••••••就是这样。
                  


                  来自掌上百度10楼2012-08-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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