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爱君如梦》中的阿金的痴情和执着相比,你对我的痴情也是毫不逊色的。
那一年,你在我的书里夹了一张小纸条,还记得那张纸条是作业本里撕下来的,呵呵,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18岁的雨季。
还有我们第一次一起吃的东西是热干面,^_^,那个时候真的很简单,快乐来得太简单了。
对于美好爱情的追求和执着,你对我的感情的确算的上是专一,喜欢了3年之后,你终于鼓起勇气,于是,我们终于走在了一起。
也许是因为我是你的初恋,或是因为你太在乎这段感情的缘故,我们总是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引起摩擦,那个时候我们都太小了。
放弃的太轻率,是我的错。
我在想,如果,我们不曾分开,现在也许已经结婚了。
然而,这已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