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屋外下了场雨,正好打湿柏油马路。
六点整我身着浅褐色风衣出门去迎接我的小金。
如果不是我惹他不悦也许我此刻我早就出现在了机场,他,出差三个星期对我来说已经是天大的煎熬,怎么又能忍受他下飞机第一个见到的不是我。
可电话里,他的冰冷镇住了我,三天不接我电话,无路可选的我只得妥协。
很准时,七点整,小金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穿着我给他准备的米色大衣。
我雀跃的像个小鸟归巢一般奔向他,口中叫着他的名字:“小金,小金。”
恨不得此刻就在他怀中感受着他那如同太阳一样温暖的气息,
他听见了我的声音抬眸,兴许是没想到我会来接他,琥珀色的眼中马上转过冷淡,看我奔向他,不动声色的移动了他的身躯想躲避我的拥抱,表白了对我明显的厌恶。
也许他这一辈子也不是我这只鸟能归巢的地方。
我一览无遗,却总不愿点破,因为我不想再失去他,不想,更何况这不算伤,所有还是贴了上去,马不停蹄的表达了我的思念,“小金,我想你。”我没有办法不想他,虽然他不是我第一个爱的人,但我确实想与他相濡以沫,共度余生。
抱着的身子没有回应,即使那么硕实,还是没有半点温度给我,立马,生硬的用他的手拉开我们的距离,面无表情的说:“回家吧!”
我依旧笑脸相迎,因为那句回家,我知道是他的无心之举,更加知道如果有心他会一辈子不举,但是,从来就愿意指鹿为马的我,还是觉得温馨,回家,小金,我们回家。
浴室传来哗哗的水声,我埋头整理小金的行李,我知道,他出差我不会有礼物,他总是说龙崎小姐有钱有势,能有什么是买不到的,有什么是得不到的,有何必要多此一举,劳烦我呢。说这话的时候,他言语中带着讽刺,眼神凌厉,一点也不像,国中时那样,天真无邪。
平时他很少这样叫我,我看了总是害怕,我知道这是他的硬伤。
纵使我想说,我能买到的东西能千好万好,也敌不过你的一个好。
可是看到他与平日里迥异的眼神,我就只能望而却步。
记得以前朋香常说:我宁可选择被喜欢,也不要选择后者。
可自己呢,兜来兜去,还是这样,不属于自己的,再怎么压榨也不会变甜。
他还是不能释怀当年我得到他的方式和原因,我虽然是有钱有势的大小姐,也一直喜欢着另一个不可能喜欢我的人,但我对他总是会有着莫名的好感。
那年,我陪爸爸参加一个庆功晚会,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了小金,虽然国中时又看到,但那时我的眼里根本容不得别人存在,也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印象也就不会太深。
当时的他一身西装,那样阳光自信的面对每一个人。
曾经看过一本心理方面的书,什么叫做一见钟情,那就是男女都处在发情期对上了眼,于是便有了一见钟情。
我想那一天见到小金我的荷尔蒙应该是异常飙升的,我就像是灰姑娘遇到了白马王子,希望他拿着水晶鞋来到我面前,所以我心急的想要他记住我,我记得晚会结束之后,我就泛着红脸的出现在了小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