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尹修辰,承蒙陛下厚爱,卓拔为相,位极人臣。然,此番查访,方知陋病诸多,欺上瞒下,收受钱财,官场勾结之风未减。臣身为丞相,百官之首,职在监督鞭策,却未曾察觉,实有愧于圣恩。陛下虽依旧信用,然臣心难平定。固列失察之处,以儆效尤:
一罪,廷尉丞身为廷尉之首,掌控刑事律法,然身犯渎职,黑白不分,使百姓蒙冤,臣请陛下判以死罪,赦其家属,判流放。
二罪,廷尉左平积压刑罚律案,放纵魑魅魍魉行径,臣请判革职查办,斩立决。
三罪,尚书令回氏,扣留章奏文书,有碍圣听,混淆是非,使政事难行,百官怨怼。臣请判革职查办,抄家问罪。
以上三罪,皆为重责,臣心哀痛,不得不自省。今有廷尉正沈倾聪慧正洁,可掌刑律。骑长端木宁乃将门之后,已待磨练。赫王宁王惊才艳艳,学识超人,为陛下近亲,陛下何不取之为才,为国之栋梁。
臣感愧于陛下,原想鞠躬尽瘁,弥补错失,然夜遇歹贼,包藏祸心,欲取臣之性命。所幸守卫精锐,略有小伤,臣惶恐,难以主持朝事,故请斋戒一月,于家中自省,以正身心,朝事皆有丞相府各官代为管束。
臣再拜,感恩陛下信重,望陛下恩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