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巡视员(正厅级)段一中受贿案,在钦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段一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人民币。2003年至2011年间,段一中曾担任过来宾市副市长、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巡视员等职务。
2012年1月2日前后,一组据称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段一中的床照疯传网络,引发网民关注。由于段一中担任的巡视员是正厅级,有网民称,如果艳照事实确立,“厅级高官将暂时成为官员艳照门的最高官职”。“厅官床照门”的说法由此而起。
此前,段一中在接受采访时否认照片中的男子是自己,并表示照片是PS的。他当时表示,自己不认识照片中躺着的女子,也没去过那家宾馆。
2012年1月5日23时许,广西区纪委的通报出现在其官网“广西纪检监察网”上。这条不足百字的通报称,在得知网上的消息后,广西区纪委“高度重视,立即介入”,并且“经初步核实后,决定对网传段一中生活腐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据了解,1954年出生的段一中,1982年2月从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2009年10月22日至今任该局巡视员。
因涉嫌受贿罪,现年58岁的段一中随后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31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段一中在2003年至2011年担任广西来宾市副市长、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0.72052万元,获受贿孳息7.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