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古代文化中被人们推崇备至,由“爱人”到“爱物”是儒家一以贯之的思想。《礼记》也以“仁爱”作为“和”的基础,将“存爱”作为“人道”的五项内容之一。首先,《礼记》提出以“仁者爱人”、“爱人为大”为基点来维系社会的和谐。既然人是万物之最优秀者,人若不能自爱,何谈去爱他人社会又何能安定宇宙何谈和谐所以,通过推己及人,仁爱成为人类社会最基础的伦理要求。其次,《礼记》不止于“爱人”,扩而大之于“爱物”,从而维系自然和谐。若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物可以养人,爱物本质上就是为了更好地爱人。但若从广泛的生命伦理角度而言,万物都有生命之质,“大凡生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万物有灵,有血气特质,因而彼此间要相互关爱。《礼记》的这些思想曾与孟子阐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仁爱观念,荀子提出“礼也者,贵者敬爱焉,老者孝也,长者尊也,幼者慈焉,贱者惠焉”“无不爱也,无不敬也,无与人争也,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是一致的。因此,“爱”字当头,但对象不同,态度各异。对于亲人要“亲”,对于民要“仁”,对于万物要“爱”。正是由于人与万物同根同生,所以仁爱思想不仅仅要停留在人类社会自身上,而且还要涉及于自然界的万物(“爱物“)。这就是《乐记》所言及的“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这样,《礼记》视人类为同胞,视万物为人类同伴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儒家仁民爱物的博大精神和深远的生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