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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言碎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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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士卧沙场,青春映残阳。长风可裂草,吹不断豪情。曾几何时,在那战火纷飞,狼烟四起的年代,总感觉山河都点染着这样的桀骜气息。乱世几多英雄,功勋各自不同。“一将功成万骨枯”者如是,“我自横刀向天笑”者亦然。于是,“英雄”两字,轻于鸿毛,因为成败无谓;重于泰山,因为凡俗难为。譬如中国古代,那些被称为“士”的独特人类生命。
人世间的事,多少有些神似。虽然时代的愚昧造就了柏拉图这位不太靠谱的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但是他的理念论看起来还是有些道理。不然为何同样的肝胆相照,西也有十字,东也有太刀。即便如此,士仍然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骑士和武士纵然有时讨人喜欢,本质上依然是狭隘自私的阶级。差距是明显的,我们知道,从广义上讲,中国的士者指代范围非常宽泛。名士自风流,寒士亦铮铮。出身不论显然,忠君也不作要求。没有七大美德限制,也没有武士道框框束缚,所作所为五花八门,什么为知音断弦啦,为知己自刎啦,“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啦,不一而足。倒不是说这样做有多了不起,只是在觉得能让那么多神奇的人更加神奇的站在一颗针尖上并列相称,一不靠物质二不靠教条,只靠精神上的认同,也即时下叫做"你懂的"的东西就得以维系,这样的关系看起来似乎更加高尚和牢固一点。物质总有腐化的一天,教条也有堕落的时候。于是条顿悲歌,明治废刀,历史似乎就如此必然的发生了。默契这东西却不同,足以区别于虽然存在实际走样的骑、武精神。正所谓:“兵无常形,水无常态”。风云虽变,总有人堪可担当,只不过不再是这样的称呼罢了。
所以我一直以为无论时代如何,这样的精神大约仍然值得信仰,这样的人物大约永远都会存在。即便是差不多到唐朝,已经不太流行以士称人了。无妨,万般称谓落尽,一条准绳长存,风骨依然不改,代表首推李白。“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多么俊豪飘逸的生命啊。本来大可一任杯中展才华,却不为偷生弃国家,“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真士者,总有真性情,真性情,却不是一般人担当得起。至少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很难简单等同于快意恩仇,刀光剑影的感觉,或许是相比起来多了一份对生命的尊敬吧。生活再自由,放纵的只是对时局的无奈,胸怀的却是对理想的憧憬。从来只有责无旁贷的牺牲,没有损人利己的下作。这种价值观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同,我想归根结底是他们都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遗憾的是,我最后见到的这样一些人,已是浪迹天涯,而与他们的初次见面,已是十多年前的往事。那时的他们真是一群草原上的雄鹰,高傲的俯视着那一片绿茵。虽然不能真正的统治地面,然而那凌空一击的华丽与英姿,那共同搏杀的诡秘与从容,那捕获猎物的欢笑与泪水,那洒然离去的绝决与友爱,竟致永恒。而今,当最后的浪子老去,苍天依旧,有鸟在飞。鸟说自己在飞,只因为他们没见过鹰翱翔于天的神采。(未完待续)


1楼2012-07-17 02:13回复
    时下叫做"你懂的"的东西就得以维系 , 我懂了 


    3楼2012-07-1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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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4楼2012-07-17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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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采!


        5楼2012-07-1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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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许多年前,稼轩老先生以这样的句子嘲弄着年轻人的无知。一直很喜欢这句话。到今天,我才知道自己错了,有些话,不过说的漂亮而已。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情愿回到无知的过去,就像雷锋说的,愿意做个傻子。无他,只是那里没有悲伤。
          “用泪水滋养的何等才情,有朝一日能为我们唱出感泣鬼神的哀歌。”巴尔扎克是想说,苦难的生活让人成长么?话又说回来,用才情滋养的何等泪水,有朝一日何尝不能为我们唱出感泣鬼神的哀歌。当看着自己爱的人,满负才情,却依然败了,败给他最爱的事业,这不是莫大的悲哀么?就像赛纳的离开,全世界的车迷都伤心欲绝。一个人就够了,更何况一群人。命运,你如此的安排,真的是想感泣鬼神么?
          哈哈,其实那年夏天本不是这样的,那时的我们只有欢乐。其实,足球看个什么呢?长相重要么?重要啊,这样就能对自己喜欢的人多喜欢一点。比分重要么?重要啊,这样就能看自己喜欢的队多踢一会儿。但是为什么喜欢他们?这个真的没有理由。就那么傻傻的喜欢着,蒙叔的假摔只觉得狡猾狡猾的,战神的点球却让人领略到前所未有的霸气。欧文的进球没有让我感觉到揪心,因为那是男人的单挑,输了也怨不得别人。某人的任意球骗过了对方所有人,也不知道他心里有没有偷着乐。博格坎普踢得也挺好的,但是还是喜欢输了的那边的气质。如果输了的那边把浪费的机会化作进球的话,那一定令人兴奋,就算没进,在我心里也算进了,反正我就喜欢看他们这么踢。那年的冠军是一群秃头+光头+白人+黑人的乱七八糟的队,但让我记住的却是一群长发+一个光头的队。那年不只是我吧,好多人都在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来自那个国家,那支球队。当后来种子发芽的时候,他们发现,再不能割舍,只能任由它生长,生长。那时我想,输了就输了吧,年轻么,打个盹正常,现在就踢那么漂亮,4年后肯定又是一条好汉。谁曾料到,4年后,他们发了个癫,8年后,他们该走的走,12年后,嘿,谁TMD糟蹋了我的情怀。
          好吧就这样,1998年,一闪而过,若流星般。小时候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少男少女们那么喜欢流星,现在想来,或许不只是被流星本身的光芒吸引,更多的还有一种感觉。你不知何时就出现在我眼前,璀璨的划过,即不曾回头,也没有停留,而我,遇见,就已经足够。但是,人的一生不知经历多少流星,要是活得长点,哈雷彗星都能看上两回。为什么,为什么,有些人,有些事,却相聚之后又相离,相离之后不相聚。光芒耀眼的像核弹爆炸,时间短暂的像中子反应。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能说什么?该说什么?我从不曾写过如此凌乱的文章,因为此刻我的语言如此苍白,完全不能表达我的心情,想来只有一句话,天若有情天亦老。(未完待续)


          7楼2012-07-3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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