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吻恋啵吧 关注:100贴子:16,029
  • 13回复贴,共1

河北衡水:村支书李万勇私吞国家补贴 政府以租代征私改土地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近日今日新闻记者接到衡水饶阳县留楚乡北留吾村村民举报:该村村支书李万勇以权谋私冒领国家粮食补贴,假造假合同偷梁换柱侵占国家财富等情况,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1楼2012-07-15 08:05回复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骗取国家粮食补贴?
    村民张先生向记者介绍情况说:俺们村小,谁家有几亩地,谁家领多少粮食补贴,都是一本明白账,但是就是这样李万勇还敢从这上面捞好处!自从开始发放粮食补贴以来,李万勇跟他媳妇王燕开了两个户头,冒领国家粮食补贴,甚至将他出嫁多年户口已经迁出该村的妹妹也算在其中。大舅子王广勇、董敬遵夫妇,干儿子肖光、李恣夫妇,村民苑全乐(已故)李青恋夫妇等所领的粮食补贴与所种地亩数严重不符,李万勇将他地亩数增大,多领国家粮食补贴。然后这些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李万勇上贡,由于地亩出入数很大,光是这一项李万勇每年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数万元。


    2楼2012-07-15 08:06
    回复
      2025-06-30 22:53:10
      广告
      关于村民的这种说法,留楚乡纪委孙书记的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事接到群众举报后,乡、县里领导都非常重视,由县纪委牵头成立了调查组。目前已经查明的李万勇承包的120亩耕地实际可耕种面积为90亩,领取了国家退耕还林款8000多元。是否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还正在调查中


      3楼2012-07-15 08:07
      回复
        有村民反映原来村书记承包每亩土地只有90元/亩,现在一转手就变成养牛场就成了1000元/亩,这些年给村里带来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5楼2012-07-15 08:07
        回复
          孙书记强调说:原来承包村集体土地都赔钱,没有人愿意承包。所以前几届乡干部以下压的方式要求村委会必需把土地承包进来,才形成了李万勇为主、其亲属为辅的家族式承包现状。


          6楼2012-07-15 08:09
          回复
            百亩农田变养牛场是否合法?
            孙书记说:目前根据纪委初步调查,已经将这90亩土地从李万勇手中收回,并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租金承包给了养牛场,为了弥补原承包者李万勇的损失,按原承包费每亩90元给李万勇等承包者2年的承包补贴”


            7楼2012-07-15 08:10
            回复
              记者:领取了国家退耕还林款的90亩林地,现在基本上一颗树也没有的耕地,又变为养牛场是否否合相关法律规定?


              8楼2012-07-15 08:10
              回复
                孙书记说: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是3年后就可以砍伐了这90亩地是属于三类农田,现在承包给养牛场,不属于建设用地,只需要县里审批下就可以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9楼2012-07-15 08:10
                回复
                  2025-06-30 22:47:10
                  广告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维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弥补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依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10楼2012-07-15 08:11
                  回复
                    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需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上述法条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准后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方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均为非法行为,从而租赁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当然无效的行为或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维护。


                    11楼2012-07-15 08:11
                    回复
                      村集体土地本应是属于村民的集体财富,任何形式的变化首先都应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向通过。退耕还林、粮食补贴都是近年来国家推出的惠民政策、促进民生的好政策。但也成了许多地方官员利用手中权利变相利用国家政策非法谋利的手段,从而导致国家的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实于民、服务于民。


                      12楼2012-07-15 08:12
                      回复
                        记者调查中还有村民反映,北留吾小学因撤校闲置,村书记装修后全家搬进去居住,变成了自己的新民居”村民代表们同样没有开过任何形式的大会。相关情况当地县纪委调醒组正在调查中,本报将对此事做进一步的跟踪报道。


                        13楼2012-07-15 08:12
                        回复


                          50楼2012-08-16 14:18
                          回复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55楼2012-09-05 09: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