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树一帜
弗格森所做的并不是看米下
饭这么简单的事,而是具有开拓性的工作。他没有乐队,也没有捧哏。(需要时他会自我捧哏。)“我这个节目打个比方就是,我和一群孩子一起去钓鱼,当他们已
经拿着上好的设备在开始钓鱼时,我却还在纠结着怎么弄弯鱼钩系上鱼线,但最终却只有我钓到鱼,不仅其他孩子都震惊了,连我自己也
hold
不住。”
然而,粗糙也能产生美感。节目包含各种悠闲又诡异的片段,比如鲨鱼木偶的表演,对
Larry King
令人惊恐的模仿,简直粗糙到极致。雷雷秀的舞台布景从一开始就很简单:演播室空空荡荡的,仅有几张桌椅,空荡的桌子上放置了一个响尾蛇杯子。
大部分时候都靠克格雷一个人撑起整集节目,当然有时是角色扮演或未经排练的木偶表演。节目从头至尾均是弗格森一人在耍宝,每集节目的偏题发挥早在他喊出开场语“美国人民欢天喜地又一天!”(注:本句译法来自
@
谷大白话)时就开始,最后以问题“从今晚节目我们能学到什么,克格雷?”或
”Qu
é
aprendimos en el programa, Señor
Craig? "
结束,因为他最近在节目中发誓,到今年底一定要学会西班牙语并用西班牙语主持一集节目。节目内容丰富多彩、演绎形式千奇百怪,是各种有知和无厘头的碰撞交汇。
今年一月份,雷雷秀开始了第六年的旅程,在去年年末弗格森以鳄鱼木偶
Wavy
主持一整集节目的形式度过他的第
1000
集节目。他的观众人数早已超过早期仅有的两百万,并打赢他的竞争对手
Jimmy Fallon
的
"Late Night"
。在此之前,
"Late Night"
的主持人是
Conan O'Brien
,雷雷秀并未赢过
Conan
掌舵的
"Late Night"
,等到后来
Conan
接班主持
"The Tonight Show"
。去年十二月,克格雷还赢得
Marie Claire
杂志举办“观众最想与之睡觉的深夜脱口秀主持人”的网上调查。作为一个结婚三次、有着一个孩子(他的儿子
Milo
今年八岁)的父亲,克格雷听闻表示:“我真心被吓坏了,观众对电视节目的下限也太低了吧!”
事
实上,他获得这个奖一点也不意外。节目中他总是紧挨摄像机而站,自信又轻浮般地把手轻抚镜头,这无疑极大地扩大了观众的视角。不像大多数脱口秀主持人呆若
木鸡地远离镜头而站,弗格森总是在镜头前前前后后移动,双手朝天乱晃,斜眼翘眉随时在谋划着,耷拉脑袋宛做含羞忸怩状,晃动身子就像在重置大脑系统。他的
monologue
部分,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照着提词器上的笑话念,但仍然笑点十足。他的独白经常有着大量铺垫,有一个主题框架贯穿始终,加之弗格森经常跑题千里,所以听起来有如一长串延伸的想法。(最近,他将
monologue
放到节目中段,因为他认为“不变则亡。”)
尽管他自我定位“三俗人民艺术家”(
vulgar lounge entertainer
),并且无时不在挑战审查员的底线,他仍然是唯一一个会花几分钟谈论大卫·
塞林格之死的深夜脱口秀主持人,或花时间回应嘉宾克莱尔丹尼斯的话,因为她认为她岳父是一个道德哲学家,仅仅因为他会说出乎意料地引用齐克果“
前启蒙或后启蒙运动”
之类的话。同时,他深爱《谣言终结者》如同深爱“臭屁”(
farty
)这个词。
每
次嘉宾访谈开始前弗格森总会撕碎提词卡,就像一个流行音乐家大声宣布他能扔掉他的装备一样。他的一些访谈策略就跟你在派对上和一个陌生人闲聊时所用的策略
没什么大同小异。(“你来自哪里?”是他最喜欢问的问题,因为他喜欢谈论他知道的地方,他确实知道很多地方。)这样给观众的观感是在看一场对话,而不是在
看别人来推销东西。往往嘉宾来了又去,话题却丝毫未触及他们来此节目宣传的东西。
“最好的嘉宾应该是那些有雅量的嘉宾,因为这正是本节目精神所在,”弗格森说“其实就是个俗套游戏:我问你问题,你不能说
'
没有
'
,应该说
'
有
'
。比如我问
'
你去过澳大利亚吗?
'
你该回答:去过———
没去过。我去过新西兰。
'
或者
'
我看过袋鼠的照片。
'
这样咱才有的聊,
'
因为我是不会问你这部电影有什么笑话?
'
,因为我压根就不在乎,不感兴趣的事我才不会问,因为那不是我的活。”(注:这是雷叔少大牌嘉宾的原因之一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