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四川彭州市国资办召集文管、林业等部门,正式回复“家门口挖出乌木归谁。”答复称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7万元。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内法律界、文物界,收藏界相关专家,专家学者们认为乌木属于国家所有。 今年2月,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17组村民吴高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一批乌木,并雇人挖掘。通济镇政府认为乌木属国家所有,把乌木挖出并运走。通济镇政府依据的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通济镇镇长郭坤龙则表示,通济镇已将这批乌木,交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现暂时存放在通济镇客运站内,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鉴定,吴高亮发现的这批乌木确认为隶樟科的桢楠,即俗称的“金丝楠木”。在市场上,金丝楠木的乌木是最贵的。 发现者:奖励太低 吴高亮说,这块乌木,有人给他出价1200万元,运到上海更贵。如果弄成艺术品销售,价值至少在2000万元左右。他表示,要么乌木属于他自己,他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破坏耕地的罚款;要么乌木属国家所有,政府奖励他4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