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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又一次震精了世界!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7月3日,四川彭州市国资办召集文管、林业等部门,正式回复“家门口挖出乌木归谁。”答复称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7万元。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内法律界、文物界,收藏界相关专家,专家学者们认为乌木属于国家所有。   今年2月,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17组村民吴高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一批乌木,并雇人挖掘。通济镇政府认为乌木属国家所有,把乌木挖出并运走。通济镇政府依据的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通济镇镇长郭坤龙则表示,通济镇已将这批乌木,交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现暂时存放在通济镇客运站内,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鉴定,吴高亮发现的这批乌木确认为隶樟科的桢楠,即俗称的“金丝楠木”。在市场上,金丝楠木的乌木是最贵的。   发现者:奖励太低   吴高亮说,这块乌木,有人给他出价1200万元,运到上海更贵。如果弄成艺术品销售,价值至少在2000万元左右。他表示,要么乌木属于他自己,他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破坏耕地的罚款;要么乌木属国家所有,政府奖励他400万元。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7-05 16:25回复
    2楼自己来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7-0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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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4 2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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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唤@装嫩小生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7-0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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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7-0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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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5楼2012-07-0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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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电视早就放过了


            6楼2012-07-0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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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不是自家的,也不是自己种的,当然不能归自己


              IP属地:河南8楼2012-07-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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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此回复虽有且仅有一个字,却深刻地表达了回复人的深深的回贴与刻骨的情感,可谓言简意赅,一字千金,字字扣人心弦,字字催人泪下,足可见回复人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信手拈来的写作技巧及惨绝人环的创新能力。实是佩服佩服!再加上以感叹号收尾,点睛之笔,妙笔生花,意境深远,照应前文,升华主题,把回复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给人无限感动和惆怅,有浑然天成之感,实乃回复中之极品,回贴中之绝笔。)
                


                9楼2012-07-0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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