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儿女吧 关注:184贴子:1,044
  • 1回复贴,共1

延长退休年龄是对工人“敲骨吸髓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尽管超过70%的网友反对延长退休年令,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建议研究。目前,人社部已经决定在2012年下半年启动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研究工作。
据报道,人社部将征求发改委、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意见,共同研究产生延长退休金领取年令的新政方案。看来,不管民众是否赞成,退休金新政都将“霸王硬上弓”了!
有关部门竭力主张延长退休年令的理由据说是养老金缺口大,仅全国养老金个人账户就亏空1.7万亿。真是这样吗?大家知道,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1年,当年开始进行养老社会统筹的试点。1995年正式建立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单位缴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8%)。这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账户被看成是“视同缴费”,实际就是空账户!!
建国六十多年来,有五十年是在计划经济时期,那时执行的是“低收入高积累”的分配政策,企业职工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被国家拿走了。然而,政府拿走的这笔资金,并没有预留一笔独立的保险基金账户,而是全部投入再生产。同时也为今天改革开放的各项事业,做出了巨额的资金保障。企业职工当年为了支持国家建设资金的原始积累,勒紧裤带,将全部剩余价值上缴国家,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牺牲,铁证如山,谁也无法否定。改革后政府却一推了之,全部转嫁到在职的年轻职工身上,故此形成了今天的的巨大资金缺口!
现在,政府欠账不还,反道倒打一耙,说全国养老金个人账户就亏空1.7万亿。那么政府这笔欠账到底有多大呢?
1997年世界银行估计为当年GDP的46%~69%;一些经济学家的估计更高,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估计高达145%!即使假定只占中国1997年GDP的30%,其总量也超过2万亿元啊!!这笔钱到今天应是多少呢?!
早在2002年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于《财经》撰文指出: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是牵涉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治问题,应该有步骤地将一部分国有净资产(或国有股东权益)划归社会保障基金,并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其所有权属于个人账户开户人,而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托管。
遗憾的是,上述建议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以致1995年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障体制以来,仅用十几年企业的社会统筹缴费来支付国家对老职工的欠账,使得老职工退休金微薄勉强活命!即使这样,社会统筹账户仍然收不抵支,只好挪用改革以后加入职工队伍的“新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使这些账户也成了有名无实的“名义账户”!
由于公务员“拥权自肥”搞了“双轨制”;由于国家对养老金巨额历史欠账不还,使企业退休老人们的退休金少得可怜,只能勉强活命。那么不到退休年龄的企业员工处境如何呢?
1998年至2003年,国有企业累计下岗职工人数,高达2818万。这些职工与企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自谋职业(包括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但必须按省有关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在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任选一个基数,按1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凡不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基本养老金时,每少缴1个月,扣减个人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的0.3%,同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只能按本人中断缴费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这些人谋生都难,还要延长他们的缴费年限,这不就是“雪上加霜”吗!!
再看看在岗的:世界多数国家的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中国还不到10%。由于85%的从业人员的工资过低,并且多年不作调整,使中国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微薄的工资、繁重的劳动、艰苦的环境……能干到60岁就很难了,还要延长他们的工作年限,这不就是“敲骨吸髓”嘛!!
“多交五年费,少得五年钱”再加上艰苦环境、微薄收入造成的“损寿”,这些员工除了奉献,还能得到什么?!他们省吃俭用的缴费,会落到谁的腰包?!
延长退休年令谁能获得巨大好处,作者百草止水在《延长退休年令对谁有利?》一文中,阐述的十分清楚。现实中:公务员“拥权自肥”搞了“双轨制”,“大大地肥了自己”;现在又“故伎重演”搞什么“延长退休年龄”,还想“肥上加肥”,全国百姓可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落入他们的圈套!!
当务之急不是搞什么“延长退休年龄”,而是顺应民意尽快废除“双轨制”,还百姓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社会,让全民尽快共享改革成果!!



1楼2012-06-17 11:46回复

    


    IP属地:山东2楼2012-07-22 11: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