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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我国教育硕士培养的学术化倾向及改革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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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硕士培养的学术化倾向及改革对策
李 子 江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北京100875)
摘 要:受教育学硕士培养模式定势的影响,当前我国教育硕士的培养不同程度地存在向教育学硕士趋同的倾向。为了凸显教育硕士培养的应用性、实践性特色,必须正确认识学术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系,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位目标定位;加强教育硕士课程的实践环节,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加强教育硕士实践型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关键词:教育硕士;培养模式;学术性;实践性
中图分类号:G64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0)05-0062-05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高层次、高素质的教育职业型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基础教育领域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提升了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对于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高校对教育硕士培养目标存在错误认识,加之受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模式和经验的影响,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向教育学硕士学位标准趋同的倾向,导致教育硕士陷入既没有明显的专业学位特色,学术性又不及教育学硕士的尴尬境地,影响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
一、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学术化倾向
1.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与教育学硕士趋同,偏离专业学位的目标定位
我国《关于开展教育硕士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教育硕士是面向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基础教育领域的实践性、应用型人才,更注重实际应用能力,要求学位获得者具备扎实全面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能力;而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学术性人才,更强调学术科研能力的提高,要求学位获得者掌握本学科前沿性的理论和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教育硕士作为一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相比,其目标定位应充分体现实践性、职业性等特色,以培养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临床专家型”教师为目标,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素质和能力的新要求。虽然从理论上我国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不同于教育学硕士,但在很多办学者的思想观念及实践中,基本上是按教育学硕士的培养目标“降格”处理,把教育硕士当作在职的教育学硕士培养[1],偏离了职业性目标定位,走入追求学术性的误区。究其原因,主要因为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新型学位,缺乏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准备,许多院校的教育硕士和教育学硕士的培养基本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照搬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学术化倾向,重学术研究、轻实践应用的现象比较突出。进一步看,重视教育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忽视中小学基础教育所需要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客观上造成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脱节,导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职业性特色不明显。据调查,目前教育硕士培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结合教学第一线的课题研究太少,实践性研究成果的推广不足。[2]
2.教育硕士的课程教学体系与教育学硕士趋同,偏离专业学位的实践性特色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课程教学体系是其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体现培养目标和落实教育原则的载体。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规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包括学位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三类,教育硕士至少要修12门、34个学分的课程,其中学位公共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和现代教育技术5门课程,学位公共课采用统一的教学大纲,总共15个学分,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学分(34个学分要求)的44.1%;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依照学科方向由培养单位自行开设,每个学科方向一般开设5-6门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2-3个学分,总共15-16个学分;专业选修课一般开设4-8门不等,最低修满3-4个学分。从课程的学分分布看,学位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总共达30-31个学分,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比重过大,选修课程无论是从学分数量还是从可供选择的数量种类来说都是比较少的,很难满足学生选择符合个人兴趣的课程的要求,不利于学员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和自身的基础形成自己的岗位核心素质。从课程的课时分布来看,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三类课程的课内总学时为844学时,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的课时分别为496学时、276学时、72学时,分别占课内总学时数的58.8%、32.7%和8.5%(见表1)。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外国语课程共计6个学分,课内学时为328学时,约占课内总学时数的38.9%;可供选修的课时数为72学时,占总课时数的8.5%。


1楼2012-06-16 14:05回复
    [3]可见,课程体系中学位公共课程所占比重偏高,政治、英语以及教育类课程内容重复学习,教育理论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融通或综合[4],课程的实用性、针对性不强,教学效果不理想;理论学习性的课程居多,培养教学技能方面的课程较少,实践指导类课程严重不足,其结果是强调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共性,淡化了研究方向的特色,没有体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课程的实践性。
    由于我国教育硕士课程培养方案受教育学硕士培养方案的影响,教育硕士课程教学体系基本上是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浓缩与翻版(见表2)[5],课程设置模仿学术型研究生教育以学习理论知识为主线的学科课程体系,课程教学一直沿用普通教育学硕士的学术化教学模式。对于相同专业或方向的教育硕士和教育学硕士来说,不仅课程设置差别不大,而且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也大同小异。课程教学也以学位课程学习为主,重理论教学轻教学实践,教学方式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以传授教育理论知识为主,教学内容脱离基础教育实际,教学方法和形式比较单一。此外,在教育硕士课程教学与论文的指导过程中,学术化倾向也十分明显。在承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教学的教师队伍中,学术理论素养高的教师较多,而熟悉基础教育并能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基础教育实际问题的教师数量较少。不少教师对教育硕士的培养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学术性是衡量教育硕士质量高低的标准,没有学术性就谈不上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学位,因此在教育硕士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套用教育学硕士学位的培养标准评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比较关注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度而忽视教育实际问题的研究,常常要求教育硕士花大量的时间做理论层面的研究以确保论文的学术理论深度,结果导致许多教育硕士的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和研究方法盲目向教育学硕士看齐,仅关心理论研究,极少关注教育实际问题的应用性研究,论文选题不能与自己从事的教育实践结合起来。[6]总之,我国大部分高校的教育硕士课程教学体系都是依托培养教育学硕士的标准来进行的,在学科化的课程教学体系和学术化的质量评价标准制约下,教育硕士的课程教学体系建立在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之上,专业性、技能性的课程教学内容被淡化。这种课程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中小学实际的教育教学需要,以及教师职业和专业发展的实践需要,没有突出教育硕士课程实用性、服务基础教育教学的特点,从而造成教育硕士培养目标异化成为教育学硕士培养目标,不能很好地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3.教育硕士的学术型师资队伍,不符合专业学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缺乏专职的教学队伍和指导教师,基本上依靠教育学硕士指导教师队伍。目前,高校教育硕士指导教师队伍主要包括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导师以及教育学其他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导师,同时外聘了部分重点中小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基础教育管理专家等作为教育硕士的指导教师。从教育硕士指导教师队伍的构成可以发现,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主体仍然由各培养单位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兼任,这部分教师具有学历层次高、学术能力强的优势,但是他们普遍存在对基础教育情况了解不够,缺乏从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相关领域实践背景的劣势。而且,他们长期受传统学术型硕士教育和指导方式的影响,习惯于用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方式来指导教育硕士,在教学方式上偏重于课堂教学和纯理论知识的传授,常常用学术性、研究性学位的质量标准来衡量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为专业学位的学术水平不高,不屑于从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因此缺乏关注和了解基础教育、钻研专业学位教育特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这部分教师普遍缺乏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的科研积累和实践经验,指导过程中偏向自己的专业特长,偏离学生的职业实践,案例教学和实践环节的指导能力不足,偏离了专业学位的职业性和实践性,违背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宗旨,很难满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需要。[7]尽管为了弥补教育硕士专业教师队伍在教育实践方面的不足,加强高校与中小学之间的联系和交流,高校也聘请了部分从事基础教育的专家参与教育硕士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但是,由于受教学经费、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限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2楼2012-06-1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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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决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学术化倾向的对策
      1.正确认识学术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系,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位目标定位
      我国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衷主要源于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实践需要,其主要目的是为基础教育领域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专业性、职业性和实践性而非纯粹的学术性是教育硕士区别于教育学硕士的主要依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教育学硕士学位作为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学位,只有特色的不同而不存在水平高低的差异。因此,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充分认识到教育硕士的独特性,澄清对教育硕士目标定位的错误认识,制定不同于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方案,而且要在教育硕士培养的各个环节坚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目标定位,反对套用学术型教育学硕士的“学术本位”的标准来衡量教育硕士的质量,避免教育硕士的培养标准向教育学硕士培养标准趋同的现象,从而使教育硕士真正成为一种既具有硕士研究生水准,又具有独自存在价值和意义的特色学位。相反,如果教育硕士一味模仿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模式,很可能发展成为教育学硕士学位的“缩水版”,也就失去了教育硕士存在的意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应用性、职业性目标定位决定了其专业学位的实践性特色,因此必须强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实践性。但是决不是要放弃对教育硕士的学术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竟是硕士学位的类型之一,作为“高层次人才”自然应有一定的学术要求。因此,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系,既要防止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混同于学术型学位,用学术型学位的标准来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又要防止出现单纯强化教育硕士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却有意无意地弱化了其理论性和学术性,把实践性等同于低水平的做法。
      2.加强教育硕士课程的实践环节,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实践性特点决定了教育硕士课程教学体系必须突出教学实践环节。为了改变我国教育硕士课程教学体系存在的较为严重的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实践性特色不明显的现状,首先要调整课程结构,强化应用性实践课程,适当压缩政治理论和英语等公共课的课时比重,多开设一些专业性强且对教育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实践课程;增加专业外语课程的课时比重,培养学生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英语应用实践能力;加强教育专业课程自身以及教育专业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之间的实质性整合,改变单独设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纯粹教育理论课程的做法,将教育理论课程的原理、规律、方法、技术融合到教学中,促使教育专业知识有效地转化为指导学科教学实践的学科专业知识;在选修课的设置上加大选修课的种类和范围,结合各校优势,突出各自的专业特色。其次,加强教学实践环节,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课堂实录分析、教育实习和见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学习过程中强调理论学习与其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相结合,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相结合,促使研究生主动发现和思考教育实践中的问题,独立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高实际教学、管理工作能力,从而实现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协调发展。
      另外,建立教育硕士培养与实践基地,构建以大学为基地的教学活动和以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立体教学实践体系。大学与中小学、幼儿园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担培养教育硕士的任务,促进大学的教育理论学习与中小学的教学实际相结合,从而使教育硕士的培养紧密结合中小学教学实践,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硕士培养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现象。
      3.加强教育硕士实践型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对高校现有教育硕士师资队伍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他们逐步适应从学术型人才培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转变。针对目前高校教育硕士师资队伍大多由学术型导师兼任的现状,一方面,高校要加强对现有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培养和训练,对现有教育硕士授课教师和导师进行教育培训,定期邀请经验丰富的教育硕士导师交流指导研究生的经验,举办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教育硕士教学策略以及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教育硕士师资队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实践能力。同时,制定相应措施鼓励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深入中小学教学一线,了解中小学教师真正关注的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成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指导教师,从而推动教育硕士教师队伍逐步实现从学术型师资到专业学位师资的转变,进而建立起高素质的教育硕士师资队伍。另一方面,拓宽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来源渠道,从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育研究部门聘请特级或高级教师加盟到教育硕士培养行列,吸收一批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导师,参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拥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的教育硕士兼职指导教师队伍。
      


      3楼2012-06-1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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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通过充分发挥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各自的优势,打造一支适应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育硕士指导教师队伍。其中以高校导师为正导师,中小学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副导师。高校导师根据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及培养人才的需求,负责教育硕士培养计划的制订、学术指导、论文审阅并主持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副导师负责帮助教育硕士关注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问题,对教育硕士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疑答惑,正副导师及时研讨并解决教育硕士在科研和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弥补大学教师长期远离基础教育实践以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师资队伍不足的缺陷,而且还有利于加强高校教师与基层第一线教师的联系和交流,推动高校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参观学习、观摩教学以及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更多地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现状,掌握基础教育的典型案例,从而丰富和增强高校教师的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1]周光明,傅定涛.教育硕士培养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辨析[J]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114.
        [2]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资料汇编(第二辑) [G]. 2001:269.
        [3]叶引娇.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D] .金华: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学院,2006:32.
        [4]武玉国,韩延伦.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科学性问题探讨[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 (4):49.
        [5]朱新根.论教育硕士课程设置及其建设[J]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4):115-116.
        [6]李炎芳,但昭彬.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师资队伍建设研究[J].教育研究,2002,(12):66.
        [7]杨启亮,扬长补短: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3):26.
        资料来源:《高等教育研究》,2010年第5期第62-66页


        4楼2012-06-1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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