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了几个世纪的儒门经学,于是便成为天下普通民众步入仕途、济身社会上层的通行工具和有益进阶。此后的两千多年几乎都没有发生过任何质的改变。“进‘教化’,立官制,重文士,轻武夫;建构一个由‘孝悌’、读书出身和经由推荐、考核而构成的文官制度,作为专制皇权的行政支柱。这个有董仲舒参预、确立于汉代的政治—教育(‘士—官僚’)系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了解自秦汉以来中国历史的重大关键之一。”[11]
运用政权的力量控制意识形态,本是法家的发明,商鞅、韩非及李斯,都深谙此道。秦始皇以镇压的手段控制意识形态,最终惨遭失败。汉武帝却要以另一种方式——“劝以官禄”、以仕宦之路引诱士子民众——来实施思想的大一统,通过切身利益因素的作用来吸纳天下才俊。于是,学与仕、思想研究与功名富贵便被紧紧地捆在了一起,此后几乎就再也没有分开过。漫长的历史已经证明,汉武帝的尝试是成功的,它既为儒学成为中国民族的主流精神传统夯实了牢固的基础,同时也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形成创设了良好模式。于此,儒学才成为一种体制化的存在,这样,儒学与其说被独尊了,还不如说被政治统御的工具化了。
德治、法治(实质是刑治、罚治)、无为而治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三大传统,分别为儒家、法家和道家所坚持。实际上,在许多时候,绝不能过分夸大这三大传统之间的区别。因为一方面,它们经常反映在同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内容中。另一方面,在统治阶层的实际行政操作过程中,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作为理论指导,它们总不断地被统一、被混用。只要是对统治集团巩固政权有利有益的,都可以拿来使用。认识论中的界限早已在政治存在论的现实选择中消失殆尽。经常的情况是:儒表法内、法中有儒、间或搀杂以道家的清净无为、佛教的信仰或方术迷信之类。即使敢于标榜自己的主导意识形态属于某门某派的统治者,在进行具体的政治活动时,也根本没法、也没有必要完全只恪守一门一派的政治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