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马传递曰驿,驿传是早期有组织的通信方式。位于嘉峪关火车站广场的“驿使”雕塑,它取材于嘉峪关魏晋壁画墓,驿使手举简牍文书,驿马四足腾空,速度飞快。此砖壁画图于一九八二年被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作为小型章邮票主题图案使用,由此看出嘉峪关是中国信息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古代政府设置的一种供使臣出巡、官吏往来和传递诏令、文书等用的交通组织。始於春秋战国,称遽、驲(古代驿站专用的车)、邮、传等。《左传》中有关记载不少,《孟子‧公孙丑》也说,“德之流行,速於置邮而传命”,可见当时邮驿制度相当发达。
秦平定六国前后,由於统一和中央集权的需要,驿传制度已很完备。据《晋书‧刑法志》所载《魏律序》云,秦代有厩置、承传、副车、食厨等有关驿传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许多部分都有驿传及其制度的记载。
汉承秦制,驿传制度进一步完备。当时,用车传送称“传”,用马传送称“驿”,步递称“邮”,三种称呼常通用,也称为“置”。
汉代驿传制度是在交通要道上隔几十里置一驿(一般为三十里左右),即供应人夫车马和食宿的交通站。驿有传舍,可供歇宿。各级来往人员及其从者的膳食和驿马的饲料,都有一定的标准。持有官府颁发的符、传,过所的旅客都可在传舍止息。驿与驿之间或不设驿的一般道路上,则由主察奸盗的亭兼管文书传递。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亭也可止宿。文书由驿及亭、邮传送,有很具体的规定。例如文书的传递,举凡传递的方向,文书的性质(书檄、诏书等),封数及其装束,发文者的封泥印章,收文的单位或人员,传受的邮站及其吏卒姓名,邮站收发时刻,规定的里程和时程,传送的方法(如邮行、亭行、次行、吏马行)等,都要做详细记录,即“邮书课”。不按规定失期失程的要依律受罚。紧急文书则由驿骑持赤白囊递送,称“奔命书”。除文书传递、官吏往来外,方士、贤者有诏命徵召的,也得乘传;吏民告急上变的,亦可要求借用轺传至京师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