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赛种类
比赛分为独奏和组合两大类进行。在第三阶段总决赛中还将穿插进行民族民间器乐展演。
1、 独奏类:分为职业组、非职业组,儿童组。凡具有一定普遍性与流传性的中国各民族乐器均可报名。
职业组:年龄不限。凡在地方和部队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从事艺术表演和艺术教育的从业人员、在演艺公司供职的签约艺人以及以民乐演奏为职业的自由演艺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可报名参加职业组比赛。
非职业组:年龄不限,除上述人员之外,其他具有民族器乐专长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比赛。另外,职业和非职业演员合演的节目,职业演员占半数以上的(含半数)认定为职业组,反之亦然。
儿童组:以法定儿童年龄为标准,凡年龄在12周岁(2000年1月1号以后出生)以下的、具有民族器乐演奏专长的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2、组合类:以下三种组合形式均可报名参赛——
①、以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为编制,可演奏任何音乐风格的乐器组合;
②、以中国传统民族民间乐器为编制,以演奏民间、地方乐种、戏曲、曲艺为内容的传统器乐组合;
③、在传统乐器组合编制中加入其它乐器及形式的器乐组合。
凡参加组合类比赛的选手,不限年龄,不分职业和非职业。每组参赛人数规定在2-15人以内。